完美谋杀

1

  得到移民获批消息的那天,他竟兴奋地浑身发抖。这种兴奋并不是说他有多么迫切的愿望想要远赴他乡,而是知道,摆脱她的机会来了。

  当初初遇时,她也是个温婉如玉的女子。活泼可爱,带着一点点磨人的烦,却更添女孩子的娇蛮。

  不过刁蛮这种东西,分寸掌握的好可以令男人欲罢不能,回味无穷;若是掌握的不好,就会使人心烦意乱,生出许多嫌弃来。

  他不仅嫌弃她,甚至想要杀掉她。

  最初的心有灵犀和情意绸缪在长达七年的相处中逐渐消磨殆尽,互相都有着难以忍耐的焦虑不耐,有时连好好说话竟然也不能够。

  她总是哭,然后数落他是多么没有良心,当初自己貌美如花,全校有多少男生思慕有加,偏偏自己选择资质平庸的他。他抽烟抽的凶,以前她稍有咳嗽,他立刻扔掉整包香烟,如今却不管不顾,一支接着一支,抽的更凶。

  他不是没有提过分手,她却是立刻自杀。

  吃了几十片安眠药,打电话给电话簿里所有能联系上的人。他在医院坐立难安,忍受着众人对他的千夫所指。

  当时他就有个奇异的念头,救不活吧,要是救不活就好了。

  此后两人就陷入怪圈中无法自拔,吵架、分手、自杀、求饶、和好、再吵架、再分手、再自杀……

  她自杀的花样竟如此之多,实在令他大跌眼镜。她带给他的冲击是颠覆性的,他记忆中那个温柔如水的女子不见了,他想象不出可以与她执手共渡的未来人生。

  当她再一次冲到他父母家割腕未遂,却害的老父亲心脏病发作之后,他就想要杀了她。

  只是,杀人没有那么容易。

  自他产生了杀死她的念头之后,就开始思索怎样杀人比较不容易被发现。

  其实杀人并不难,一把刀、一根绳子、一杯毒药、甚至出其不意地推一把,都可致人死命。但是杀人之后呢?尸体怎么办?会不会有人看见自己是死者的最后接触者?随处都有的监控会不会留下自己的身影?

  杀人后抛尸?本市人口密集,即使抛尸时没有人,尸体也会很快被发现,且不说自己与她长期以来的恩怨,单是杀人时死者挣扎留下的抓痕、死者指甲里的皮屑都会直指向自己。

  挖个坑把她埋葬?说起来容易,去哪里挖?用什么工具挖?一个身高一米六五,体重五十公斤的女子需要多大的坑?要挖多深才不会在雨季被雨水冲刷而出现?或者不会被野狗刨出?还有,以他的体力,要挖多久才能有这么个可以深埋尸体的坑?

  不如分尸,然后当垃圾扔掉?

  想到这里,他自己都开始发抖。这可是项技术活,普通人连砍块排骨都不利索,竟然还要砍人的脑蛋。何况公寓楼房间互相间距小,要是邻居闻到血腥味来吵闹或者报警怎么办?

  这一切,在他得到移民获批的那天居然都不成问题,他想到了一个完美谋杀的办法。

  2

  杀人不难,困难的是杀人之后的善后。这世上有绝对完美的谋杀吗?或许有,那必须排练的倒背如流,考虑到所有的细节和巧合,关键时刻还得有撒旦的眷顾。

  一场不会受到惩罚的谋杀必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第一,尸体务必在尽量长的时间不被发现;

  第二,没有人向警方申报死者的失踪;

  第三,即使发现了尸体,锁定了嫌疑人,也因某种原因,而无法追捕。

  一般来说,大部分凶手在杀人的时候已经考虑到第一个问题。所以才会有挖坑埋尸、沉尸水底、灶底藏尸之类的事情发生。但是正如前文所说,挖坑绝不是良策。且不说本市那亚热带季风气候带来的潮湿雨季会将尸体上的泥土冲刷干净,即使是带着尸体和工具想要避人耳目挖个深坑,也很不容易。毕竟是大都市,人口太密集。

  沉尸水底更不可靠,水流往往会将束缚尸体的绳子解开,失去石头的重压,很快尸体就会浮出水面,然后登上报纸头条。

  至于电影里所说的灶底藏尸,看起来好像可以隐藏许多年,那不过是死者的亲人没有发现死者失踪之缘故。

  这样就说到了第二点,至少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没有人向警方举报死者的失踪。

  这点比较难做到,毕竟如何掌控死者亲属,令他们相信明明不在身边的死者一切生活如常,听不到死者的声音、看不到死者的样子,仍然不引起他们的怀疑。不过这对身为她男友的他而言,还算有优势。

  最后说到了第三点,死者不出意外,终究会被发现。到时候警方并不用多费周折,就会获取两人结怨的证据,随后将他列为第一嫌疑人。这时,他必须身处一个警方极难追捕的地方。

  他选择了美国。

  美国与本国没有引渡条例,他犯下的又是极刑之罪,只要他赶往废除死刑的某州,再带上他所收集的关于女友如何伤害自己的种种证据,十有八九不会被缔解回国。一切的努力都将值得。

  他从未想过自己竟如此憎恨这个深爱过的女人,以至于不断思索如何彻底摆脱她。他在获得移民资格的时候,曾经有一瞬间想要放弃这个念头,心想自己远走高飞之后,这女人或许会慢慢死心。

  但是当她又一次在他家楼下,众目睽睽,大喊大叫着割腕自杀。夕阳如血,她将鲜血涂抹在他的新车上,如疯如狂地大骂他是负心汉、薄情郎,还说永远不会放过他家。这种着魔举动惹来无数邻居围观,老父亲脑梗复发。

  他那颗带着往昔回忆的心忽然变得无比僵硬,冷若冰霜,看着她那美丽如昔的容颜,就连视线也逐渐变得冰冷,如果视线可以杀人,大约她早已死于非命。

  “其实我还是很爱你。”他口不对心,想到自己的计划,语气也变得温柔起来,“亲爱的,让我们重新开始吧!”

  3

  对于他突如其来的柔情蜜意,她竟有些不适应。长期以来的互相折磨让她习惯了这种煎熬的相处方式,他露出的温和笑容,紧紧握着她的温暖双手,让她恍如回到初遇时光。

  “我有一个去美国培训半年的机会。”他的声音充满诱惑,眼神像是有团火在燃烧,嘴角的笑容像是要将她融化,“你和我一起去吧?”

  他的变化让她有一瞬间的晃神,只是他的笑容太过温暖,令她不由自主沉溺在这久违的温柔中。

  她出身棚户区,家里只有一个喜好攀比的母亲。知道女儿要出国的消息,母亲喜不自胜,倒是把附近认识的街坊都通知了遍。

  他知道她素来喜好显摆,任由她摆下宴席招待一群姐妹,还大方地答应为众姐妹代购各类名牌。看着她在众姐妹艳羡的目光中自我陶醉,不知厄运将至。此时她的笑靥如花、左右逢源,在他看来简直就是丑态百出。

  关于怎么杀死她,他同样也考虑了很久。

  拿把刀直接捅死她,他未必有那个胆量和力度。如果弄的血肉横飞,自己满身鲜血,难道要任由尸体留在房中,自己洗个澡、换件衣服、最后看一眼曾经的爱人,然后才施施然赶去机场吗?

  毕竟自己又不是变态杀手。

  如果用绳子勒死她呢?虽然避免了流血,可同样是精准度的问题,掌握不到恰到好处的力量,会让她拼命挣扎。

  他想起她第一次自杀时服用的几十片安眠药,她本就打着吓唬他的念头,收藏了一百多颗安眠药,当时只服食了约三十多颗。剩下的那些,他乘着她被抬去医院抢救,顺手牵羊。

  他决定将安眠药磨碎放入柳橙汁,用橙汁的酸甜来掩盖安眠药的苦味。骗她喝下睡着后,用枕头蒙死她。

  多好,不用看到她垂死的神情。

  他谎称要请公司人事代办签证事务,将她的一些必要证件和资料一并收罗。她丝毫没有怀疑,反而象初涉爱河的少女般向他憧憬在美国的欢乐时光。

  四月十九日,早晨十点,她提着行李如约而至。

  “下午的飞机,为什么那么着急?”她有些奇怪为何相约的地点是在他家。

  他笑而不答,递上一杯鲜榨柳橙汁。“先喝杯果汁吧!我专程为你而作。”

  她甜蜜地喝下橙汁,不一会就脚步踉跄,头晕目眩,随后倒在他的大床上。

  他凝视她良久,终于曾经的柔情敌不过遍体鳞伤的爱,拿起枕头向着她的睡脸按了下去。

  他抱起她没有气息的身体,放入大号旅行箱,最后塞在床底。

  他重重关上卧房房门,又关上大门。两扇门后,竟然是阴阳两隔。

  下午四点的飞机,现在赶去机场大约在十二点半能领到登机牌。他难得买了头等舱的席位,于是可以进入专门候车室镇定心神。

  没有问题,他默默地想。我只要登上飞机,一切就已成定局。

  4

  我昨晚阅读古文资料至深夜,一觉睡到九点被室友的敲门声吵醒。她总是忘记带钥匙,曾经还试图从隔壁寝室攀爬过来,丝毫不在意这里可是九楼。

  知道自己白天总是无事游荡,夜晚开始看书学习的习惯很不好,可总是改不了。哈欠连天,我独自坐在学校附近的COSTA咖啡店里发呆,看着窗外人来人往。

  我贪恋着杯子里的咖啡香,却害怕咖啡的苦涩,因此往往等到咖啡冷掉,倒还剩着大半杯,自己都觉得浪费。

  “不好意思,我可以坐在这里吗?”

  说话的是个三十岁左右的女子,提着一个旅行袋,手里还拖着一个拉杆箱,乌云般的长卷发极有风情,眉眼妩媚,或许她就是那种人家说浑身散发着荷尔蒙的女性。

  或许这里是方圆数十里唯一一家咖啡店的缘故,总是人满为患。我赶忙将自己摊了一桌的书籍往自己这边拨了拨,伸手请她坐下。

  她的目光落在我放在桌面上的一本书上,用惊喜地口吻说道:“你在看徐霞客游记?现在很少有人会读这种书了。想当年我大学论文就是说这个呢。”

  我心想难道我能说我只是为了论文找点灵感才随手一翻的吗?尽注意一些奇闻轶事,连徐霞客时代地名与现代地名我都还没有一一对应呢。

  那女子眼中都是笑意,居然向着我开始滔滔不绝诉说起她大学时代的故事来,她仿佛陷入到对过往的追忆中,虽然我一只耳朵进另一只耳朵出,可还是读出她言谈间的不舍与怅然。

  “大学时代真是美好啊,当时不觉得,现在却有种恍然如梦的感觉。美好得像是一场美梦呢。”她掠掠长发,笑道:“不过我马上也要去追逐另外一场梦了,我下午的飞机去美国。”

  我还没说恭喜,她的手机忽然响了。

  “是,我马上来了。”

  她拎起脚边的拉杆箱,对着我嫣然一笑,衣裾带风地离开了咖啡店。

  我喝完最后一点咖啡,正准备离去时,忽然发现她的苹果手机居然还留在桌子上。

  我将手机交给了店员,并将她的样貌大致形容了一下。

  吃完午饭,我还是困倦难耐,又想着去买杯咖啡提神。大概是我经常光顾的关系,店员知道我是S大的学生。

  “没有人来取吗?”

  我顿时有些奇怪,听那女子的电话,她所要去的地方应该距离这里不远,既然她十点不到还在咖啡店买咖啡,那说明飞机绝对不可能在1点之前起飞。难道那么长的时间,她都没发现遗失了手机吗?

  我翻阅着店员交还给我的手机,幸亏她没有设置密码。我想在通讯录中找到类似“爸爸”、“妈妈”、“家电”之类的电话号码,却一无所获,都是普通的名字,只有一个叫做“大头马”,算是个例外。

  5

  我点开手机中的收件箱,其中大约有十多条短信。一部分是广告,还有则是要求女子从美国代购名牌的信息。虽然我可以随便找个通讯录中的名字致电过去,请对方通知手机的主人。可是转念一想,女子马上要飞美国,即使是至交好友恐怕一时也无法联络吧。

  此外,我分外在意女子接到的那个电话。看这个号码,应该是住宅电话,拨打的时间是十点左右。现在大约是十二点略过几分钟,我刚才回拨无人接听,是女子早已离开?还是已经赶赴机场?既然是下午四点的飞机,没理由抽不出时间来取手机。难道她到现在还没有发现遗失了手机?

  不知为何,我的心中竟升腾起一股探究的欲望,像是在钻研论文资料时发现了非同寻常的传奇故事一样。我以试试看的心情打开手机地图,大凡女子有方向感的少,需要经常用到地图功能,果然让我在搜索记录里找到一家按摩店。这家店就在距离此处大约十分钟左右的路程。

  那女子接电话时表示“马上到”,说明她的目的地并不远,很有可能她曾经光顾过搜索记录中的这家按摩店。

  我一边往按摩店走去,一边打开她的手机相册。正如绝大多数美貌女子一般,她的相册中都是自己浓妆艳抹的照片,一百二十万像素的摄像头能将她的缺点很好的掩饰,一张俏脸显得雪白粉嫩,乍一看,绝对是众多宅男信仰的“女神”。

  这家按摩店似乎颇有名气,即使是并非双休日,也人来人往,客人络绎不绝。听到我不是来按摩的,前台小姐有些不耐烦。

  “请问这位小姐经常来这里光顾吗?”我翻出一张正脸照递给她看,前台只瞟了一眼,就歪过头去,“这种照片看起来还不都是一样,我哪分得清谁是谁。”

  此时我找到一张那女子与一个男人依偎而笑的照片,或许这是用后置摄像头拍摄的关系,显得十分清晰,也显而易见地表露了女子的真实年龄。

  “那么,请问这张呢?是否看起来清晰点?”

  前台仍旧说不认识,一位女按摩师大约刚好完工休息,凑上来看了一眼,说道:“这不是马先生吗?”

  “马先生?”我顿时联想到通讯录中的“大头马”,急忙问道:“那你认识他身旁的女子吗?”

  女按摩师凝视照片半晌,说道:“好像是女朋友。马先生是这里的熟客了,好一次点名要我们上门服务的时候似乎见过。”

  我自称是手机主人的好友,因为对方手机遗失在我身边,所以希望得到马先生的住址以便将手机送过去。

  女按摩师倒是很爽快地答应了,随手将地址写在便签上递给我。

  虽然马先生的住宅小区与按摩店是反方向,但是距离COSTA咖啡店倒也的确只有十五分钟的路程。按摩店与马先生的家,好像有一条看不见的细丝牵绊,将我引领而去。

  6

  风荷小区就在距离COSTA咖啡店大约十五分钟路程处,那里算是个筹建较早的中高档住宅区,绿树成荫,小桥流水,简直就是一个可在花间漫步的小公园,更兼因毗邻S大,被称之为“富有学术气息”的住宅区。

  小区大门守卫并不严格,那是因为每栋楼里另设保安的缘故。保安大约每隔一个半小时会在每层巡视一次,确保没有诸如保险销售等闲杂人等混入。

  我将手机上女子的照片出示给当班的保安,他倒是立刻认出了她:“这不是高小姐吗?十四楼马先生的女朋友,以前常常来这里呢。”

  “那请问今天高小姐来过吗?”

  保安想了想,回答道:“高小姐大约十点多几分来过,还和我打招呼呢。”他打量我片刻,突然又警觉起来,“你是谁?为什么打听高小姐?还有你这手机是谁的?”

  我无奈将在咖啡店拾获高小姐手机一事叙述了一遍,并希望请他陪同一起上楼当面将手机交还给她。

  那保安却摇头说道:“不用去了,高小姐和马先生大概十一点就出发去机场了,现在早就到了吧。”

  我顿时有些奇怪,既然那女子说是下午四点的飞机,又怎么会在十一点就赶赴机场呢?这里距离国际机场,如果开车只需要一个半小时,即使转地铁也大约两个小时多一点,这么着急地出发,是要在去机场之前,再去次另外的地方吗?

  这又不太符合常理,有谁会在赶飞机的日子里又安排其他事务呢?

  看着我陷入沉思,那保安说道:“马先生好像是移民呢,据说再也不回来了。我看高小姐多半也是,你不如把手机交到附近派出所吧,他们会想办法通知高小姐的家人。”

  我凝视着手中的苹果手机,想到在地铁公交上那些机不离手的“果粉”,实在想不通高小姐不来找手机的理由。她说的那段大学怀旧,竟像是临别时的一场绝唱。

  “你说他们十一点就出发去机场,是你亲眼看到的?”

  保安回答道:“我在十四楼巡查时遇到马先生,他自己这样对我说的。还说高小姐已经先下楼开车去了。”

  “换言之你没看到高小姐出门?”

  保安有些不耐烦了,摆摆手说道:“可能高小姐直接坐电梯去车库了,我没看到有什么稀奇。”

  我向保安要求查看电梯中的监控,却被保安以保护住户隐私之由拒绝。无奈之下,我只能打电话报警,警察赶到时虽然有些责怪我多管闲事,却也认为事有蹊跷。

  果然,从十点零五分电梯监控中出现高小姐的身影后,直到十一点马先生下楼,再到现在十二点四十五分,高小姐再也没有出现在监控中。换言之,她应该还在十四楼。

  其实至今,我有点后悔跟着警察上楼,从而看到一场宛如梦幻般的犯罪场景,那简直就是一场噩梦。

  7

  保安说原本马先生在前台常放置一把钥匙,说是怕自己粗心会忘记带钥匙。不过在马先生提着行李去机场之前已经将钥匙取回,说自己长期不在国内,这样不方便。

  所幸派出所距离这里并不远,大约十五分钟之后开锁的师傅赶来,刚打开第一道房门,一股冲鼻的血腥味便迎面扑来,中人欲呕。一名警察在客厅和厨房等处查看,另一名警察带着我和保安直接要求开锁师傅解除进入卧室的障碍。

  这时,呈现在我面前的宛如一片血海。

  紧紧拉着的红色天鹅绒落地窗帘十分厚重,即使强如下午一点的阳光,仍然只给房间带来隐约的光线,而由于窗帘与地上的鲜血交相辉映的缘故,使整间屋子都好像浸没在血池中,这游行而至的血水仿佛在诉说主人凄惨的境遇。

  从床底下忽然传出“嘭”地一声响,好像有人在敲击床板,让因震惊而说不出话来的各人都吓了一跳。

  虽然那保安极度不乐意,但在警察的要求下只能踏入血海,帮忙将一只特大号行李箱搬了出来,这只箱子的原本颜色已经看不清,几乎全部都被鲜血染红了。而敲击声,则正是从中传出。

  七手八脚打开行李箱,只见那个高小姐蜷缩着身子躺在其中,双手还保持着向上的姿势,身下一片鲜血。她脸色惨白,漆黑的眼珠子忽然朝着我们转动了一下。

  我和两位警官一起来到头等舱候机室的时候,看见与高小姐合影的男人正手持一本杂志,看的十分投入,当他注意到警察的时候,竟还露出一丝迷惘的神情,仿佛觉得难以置信。

  “杀人之后立即飞往国外,还是去没有引渡条例的国家,你还真能想出这样的计策,马先生。”他的脸色变了,可是我想他此时应该已经有觉悟了吧,即使狡辩也没有用处,这班飞机他铁定赶不上了。

  何况既然警察来找他,那就说明高小姐被发现了。

  “如你所愿。”我淡淡道:“高小姐是死了,不过你不知道她已经怀孕了吧?鲜血流的满地都是,死因居然不是窒息而是失血过多。”

  马先生微微有些发抖,声音打着颤,“你说她怀孕了?”

  两位警察做出请他一起离开的手势,或许是心知不可幸免,他并没有做过多的挣扎,索性扔掉杂志,顺从地伸手戴上手铐,跟着警察走出候机室。

  “你们是怎么发现她死在我家?”

  他面带困惑,或许想着自己已经做好一切安排,却那么快被发现。

  我微微一笑,“那是因为她的手机。”

  “手机?”他更加迷惑了,“那么偶然的因素?”

  我摇头道:“偶然吗?偶然是上帝手中的一枚棋子,他想落在哪里就落在哪里,凡人想要连偶然都一起操纵,只能弄巧成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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