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鬼

  张爱玲说过,出名要趁早。

  在她当时所处的年代,还没有层出不穷的选秀节目,一夜成名似乎也是遥不可及的事情。而她说的话确是至理名言,你看某某女星,十四岁便与著名娱乐公司签了约,一炮而红,十九岁傍上了富商之子,一个争气的肚子,让她几乎飞上枝头变凤凰。

  注意,我说的是几乎,最后的结局难逃始乱终弃,麻雀的本质依然还是麻雀。

  可即便这样,依然有人将她的事迹效仿,且,前仆后继,是信仰。

  陈歆是北漂的上海姑娘,十八岁高中毕业,没考上大学,直接收拾行囊去了北京,因她有一副好嗓子,加上还算出众的长相,她觉得自己也可以当明星。

  后海,酒吧大多有情调,亦很出名,出名的原因在于这里的许多驻唱歌手都曾被星探一双慧眼相中,从此成了星,万众瞩目。

  陈歆来到北京后,拖着行李箱便去了后海,年轻轻的姑娘,却天不怕地不怕,愣是用一首歌打动了“左岸”老板的心,于是,她成了驻唱歌手。

  也是陈歆运气好,在酒吧唱歌一年便遇上了星探,签了唱片公司,成了三流歌手。

  在北京,一没钱,二没背景,加上傲气,不愿被潜规则,能成三流歌手已是阿弥陀佛了。

  陈歆初来北京时住在地下室,出道当了歌手,为了形象,地下室是不能再住的了,她咬咬牙,和公司另一女歌手合租了间二室一厅,生活瞬间便上升了一个档次。

  和陈歆一起住的姑娘叫姜岚,也是三流歌手一枚,心气儿很高,表面虽与陈歆互称姐妹,私下里却一直暗中与她较劲,把陈歆看做乡下丫头,处处瞧不起。

  这不这一次去往泰国的群星演唱会,公司派了陈歆去,姜岚就有些不服气,我唱的歌不比她差,凭什么这么好的机会就给她陈歆了?

  陈歆去泰国,不过两三天时间,再回来时,姜岚发现陈歆好像有些不大一样了。

  先是性格,陈歆本大大咧咧的,对谁都极热情,可这次回来,两人在客厅碰见,陈歆只瞟了姜岚一眼,点了个头,便进了屋去。

  再是生活习惯,陈歆平时喜欢窝在客厅霸着电视机看韩剧,现在却一回家就把自己关进房间里,乒乒乓乓,不知在做些什么。

  当然,最大的变化,还是因为陈歆一夜之间竟红了。

  简直是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一夜之间,各大娱乐周刊都是陈歆的消息,铺天盖地,简直让人咋舌。

  而姜岚,仍是那个三流歌手,差距立显。

  直觉告诉姜岚,这里面一定有猫腻,而且应当就出在陈歆去泰国的时候。

  泰国的群星演唱会,姜岚反复看了无数遍,没有发现什么,那问题应该就出在自由活动的时候,陈歆去了哪里,与什么人接触过,她不得而知。

  红了后的陈歆,理所应当忙碌起来,但只有一回家,她还是会窝在自己的房间里不愿出来,更让姜岚觉得有什么蹊跷。

  这天,姜岚出通告很晚才回家,大概也就是凌晨两三点的样子,也赶巧了,家里停了电,她摸黑找了蜡烛点上,便去快速地冲了个凉。

  哗哗水声中,她隐约听到浴室的门开了又合。

  “陈歆?”她喊了一声,以为是陈歆回来了。

  没有人回答。鬼大爷鬼故事:

  关了水,姜岚掀开浴帘朝外看了看,黑漆漆一片,门关的好好的,没见陈歆的影子。

  想来是听错了,她笑自己神经,陈歆现在应该人在香港,回来也是明天的事情了。

  她披了浴巾出去,刚来到客厅,便听到一阵细碎的脚步声,啪嗒啪嗒啪嗒,迅速穿过客厅,到了陈歆的房间里去。

  吓了姜岚一跳,客厅里点着蜡烛,她没有看到任何人影,可是那脚步声却听得清清楚楚,像是小孩子赤脚飞奔而去。

  可不是见了鬼?

  姜岚的第一反应,便是尖叫。

  不想陈歆房间的门竟开了,睡眼惺忪的陈歆走了出来,没好气的抱怨着:“姜岚,大半夜的,你鬼叫个什么?”

  “鬼!有鬼!”姜岚指了指陈歆的房间:“鬼到你房间里去了。”

  陈歆一听,白了她一眼:“你有病吧!”

  “砰”地一声,陈歆关上了房门。

  便在这一瞬间,客厅里顿时亮堂起来,光线刺眼,原来是来电了,姜岚胆子也因着这光明大了起来,她仔仔细细检查了客厅一遍,没什么异样,刚才应该是自己神经质了。

  她这才觉得奇怪起来,陈歆怎的提前从香港回来了?

  直到躺在了床上,她仍百思不得其解,难不成是公司对陈歆的日程有了其他的安排?

  姜岚想着想着,不知不觉便睡着了,朦胧中感觉到有什么声响,啪嗒啪嗒啪嗒,是从隔壁陈歆的房间里传出来的。

  姜岚一个激灵,坐起了身。

  竖起耳朵听着,除却细碎脚步声,还有轻微的说话声,虽然尽力在压低声音,可还是能听得出来,那是陈歆在说话。

  姜岚忽然间想起了什么,先前惧怕的感觉瞬间烟消云散,黑暗中,她嘴角勾起了一丝笑容,陈歆啊陈歆,怪不得你提前从香港回来了,原来是在房间里又私藏了一个人呢。

  姜岚悄悄打开房门,走了出去。

  陈歆的房间透出一线光亮,隔着门,可以听到陈歆略显疲惫的声音:“你看,这些都是在香港买的,最时兴了,大陆还没有呢,喜欢吗?”

  没有回答,就听陈歆又说:“我知道少了点,不过先前给你买的不是还有很多吗,你看,我的房间现在都是你的东西,都快堆不下了。”

  只听得哗啦一声,一片混乱,紧接着,像是有东西被狠狠摔在地板上,响得恼人。

  “轻点,轻点,我的祖宗,你想吵醒姜岚么?”

  陈歆一边劝着,一边告饶:“好好好,我错了,我错了还不行么,明天我要给水上乐园代言,正好带你去那儿玩儿,好不好?”

  房间里的声音这时便停了,似乎是那位祖宗听到能去水上乐园玩儿开心的,陈歆也终于清静下来,这才关了灯,想来应是睡了。

  殊不知,房门外,姜岚早已经笑得前仰后合了,陈歆啊陈歆,原来你养了个小白脸啊!

  一个主意这时便在姜岚心中悄悄产生了。

  第二天天还没亮,陈歆便已经出门赶通告去了,姜岚一宿未睡,就等着陈歆离开,悄悄摸进了她的房间。

  平时她二人一同住着,很是自觉,绝不会到对方房间里去,但现在,陈歆的一夜成名让心高气傲的姜岚心中很不服气,她想找出陈歆背后干的勾当,然后卖给娱乐记者,待陈歆惹得一身骚,公司自然不会再包装她,那么自己也就有了机会。

  陈歆的房间着实让姜岚吓了一大跳,这哪儿还像是人住的?遍地散落着的都是玩具和衣服,甚至还有没吃完的零食,简直没一块干净地方。姜岚看着觉得异常好笑,陈歆和那小白脸多大的人了,怎么还玩儿这些小孩子的玩具?

  她拿出相机对着地上咔嚓咔嚓几声,一切尽收入镜头之中。

  就在这时,姜岚的目光被窗户下的书桌吸引了过去。

  整个房间里,或许只有这书桌是唯一干净的地方了,书桌上,是个简单的佛台,佛台前供着个盒子,香炉中新上的三炷香还正燃着,味道很好,连姜岚也很喜欢。

  那盒子里放着的是什么?

  姜岚很是好奇,鬼使神差,伸手就要去摸那个盒子。

  忽的,只感觉到头晕目眩,耳边隐隐有个小孩子的笑声,像是趴在她耳边说:“出去,一直往前走。”

  如同梦游一般,姜岚缓缓转过身去,一步一步,慢悠悠地,笔直地超前走去。

  出了陈歆的房间,便是客厅,陈歆的房门正对着的,是阳台。

  姜岚就这么一直走了下去,直到身体悬空,整个人直直的坠下楼去,她才忽然回过神儿来,头与地面重撞的那一刻,她看到家中的阳台上,似乎有个小孩儿正趴在栏杆上,手中抱着玩具,咧嘴对她笑着。

  姜岚就这么死了。

  为此,陈歆被带到警察局做了半天的笔录,临走前,警察还警告她,在事情查清楚之前,不能离开北京半步。

  当天,姜岚之死便上了娱乐杂志的头版头条,只是主角依然不是她,而是陈歆,犯罪嫌疑人陈歆。

  一夜之间,陈歆的气运急转直下。

  风口浪尖上,陈歆只得住在了助理家。

  助理叫May,宽慰陈歆:“你放心,清者自清,等警察查明真相,我们再开个记者招待会,一切就都会好起来的。”

  而陈歆只是哭,嘴里嘟囔着:“我不该反悔的,怎么办,他现在一个人在家里,怎么办?”

  “他?”May疑惑:“他是谁?”

  陈歆忽然抓住了May的手:“May,我要回家!”

  “回家?怎么可能,警察把房子都封了,怎么回?”

  “我有东西落在家里,很重要的东西。”

  May拍了拍陈歆的手:“放心,警察不会随随便便拿你东西的。”

  “你不明白。”陈歆不住摇头:“你不明白。”

  May以为是姜岚的死让陈歆受了刺激,便哄着她去了卧室,想着睡一觉,陈歆便好了。

  好说歹说,陈歆总算睡着,May在客厅看电视剧,忽然听到一阵轻微的敲门声,她抬头看看表,晚上十点。

  “谁啊?”

  门外没人应,只是敲门声却一直没有停歇。

  May不耐烦地开了门:“这么晚了……”

  门外空空荡荡,一个人也没有。

  “作死啊,开玩笑也要有个限度好不好!”

  May咒骂了一句,关上了门。

  电视上恰好插播着陈歆的一支广告,May拿了水果刀一边削苹果一边看着,心想这支广告把陈歆拍得当真漂亮。

  忽然觉得脖子后面有点凉飕飕的,May打了个寒颤,听到耳边有小孩子的说话声:“来玩游戏吧。”

  “游戏?”

  May还来不及细想,身体已不由自主站了起来。

  眼前,有一个光溜溜的小孩子正在客厅跑来跑去,看到May手里的苹果,指了指:“我要吃。”

  如同做梦一般,May把苹果递给了他。

  小孩儿拿着苹果,咧嘴笑了起来,对May眨了眨眼睛:“我们来玩捉迷藏吧,你当鬼,来捉我。”

  他说完,又眨了眨眼睛,就这么在May的眼前消失了。

  “捉迷藏……我是鬼……我是鬼……”

  May念叨着,缓缓的,在房间里走了起来。

  “我是鬼……我是鬼……”

  她四下茫然看着,哪里都像是有小孩儿的影子,哪里又像是没有。

  忽的,一个个血红血红的小手印在落地窗上显现了出来,May缓缓挪了过去,手上,还握着那把水果刀。

  “嘿嘿,我是鬼,捉到你了……”

  May念叨着,靠拢了过去。

  睡得正香的陈歆是被一阵急促的敲门声吵醒的,待她打开房门,人整个就吓傻了。

  客厅里,May倒在血泊中,一双眼睛圆睁着,直勾勾地看向她。

  门忽的被撞开,举着枪的警察一个又一个闯了进来,手足无措的陈歆茫然四顾,忽然发现,自己手中,正握着一把水果刀。

  警察带走了陈歆,楼下停着一辆辆警车,看热闹的人群对着陈歆指指点点,昏暗的路灯下,闪烁的警灯,不断变幻的光芒,像极了舞台的灯光,而她陈歆,如开着一场演唱会,万众瞩目。

  耳边响起了小孩子天真的笑容。

  陈歆缓缓抬头,May家中的落地窗前,暖黄的灯光里,正映着一张小脸,天真无邪,一如她在泰国将他请回家时的模样。

  这个小孩,我们叫他古曼童。

  如今,香港艺人养小鬼的不在少数,皆是为了自己得名得利的私欲。古曼童,出自泰国,多用死去的孩童的骨灰或骨头做成孩童模样,经过高僧或法师加持,使夭折的孩子的灵魂居于其中,为人供养,荫庇求福。

  虽都说古曼童天性善良,与小鬼不同,但其作用还是相似的。但凡供养古曼童的家庭,需将他看做小孩子对待,哄他开心,他便会为供养者实现愿望。

  话虽这么说,但古曼童天性就如孩子一般无理,最忌讳出尔反尔,倘或供养者不能满足他的要求,那么生气的他带给供养者的便是百倍千倍的灾祸,而这一点,却被大多数的供养者所忽略。

  即便这样,仍不断有人要一尝禁忌,侥幸心理总在,谁也不认为自己就是那个倒霉催的。而艺人,大多财富可观,为名为利,诱惑于他们而言难以抵挡。

  俗话说,人心不足蛇吞象,贪念一起,结局注定悲凉,如陈歆,如姜岚,终是做了浩瀚星海中那陨落的一颗。

  人啊,还是本本分分些,方得永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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