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汉(上)

  东 汉(公元25—189年)

  东汉王朝始建于公元25年(建武元年),在名义上存在到公元220年(献帝延康元年)。可是,公元184年(灵帝中平元年)黄巾大起义之后,东汉王朝虽仍存在,但其统治已分崩离析。中平六年(189年),灵帝死,董卓率兵入雒阳,废少帝刘辩,另立献帝刘协,自掌大权。各地牧守将校推袁绍为盟主,联兵进伐董卓。董卓部众以力量不抵,将雒阳及其附近焚掠殆尽,将献帝挟持到长安。东汉至此时,已名存实亡,全国陷入军阀割据混战之中。因此,我们在讲东汉的政治、经济时,只讲到公元189年。190 年以后的历史,按传统习惯归入三国时期。

  一、加强封建专制体制

  刘秀建立东汉王朝,以“中兴”汉家相标榜。在他即位之初,就废除了王莽制定的一切制度和政策,基本上恢复了西汉时期的制度和政策,有些制度、政策也有发展或变化。

  1、中央集权

  刘秀加强中央集权是西汉武帝加强中央集权的继续和发展。

  退功臣,进文吏 东汉初年,刘秀认为他的功臣多是戎马出身,不熟悉典章制度,不懂得治理国家;可是他们多自恃功高,不听命令,或不遵守法纪。为了表彰他们的功勋,并笼络他们的人心,刘秀封其中功劳最大的三百六十多人为列侯,给予他们尊崇的地位;但却解除了他们的实权。除高密侯邓禹、固始侯李通、胶东侯贾复三人参与议论军国大事外,其余大多数列侯成为闲员,只是“以列侯奉朝请”。这些列侯的食封数量,如邓禹、吴汉二人,都食四县,其余为县侯、乡侯、亭侯,小的只食数百户。总的说来,比西汉少得多,也是衣食租税而已。

  刘秀很重视隐居山林、不仕王莽的士人。他认为这些人既熟悉典章制度,懂得治理国家;又情操高尚,不趋炎附势。所以就多方访求,重礼征聘。平帝时的高密令卓茂不仕王莽,刘秀征为太傅,名儒伏湛(zhàn占)征为尚书。尚书的权力是很大的。

  虽置三公,事归台阁 刘秀削弱三公的权力,加强尚书台的权力,这是他的重要集权措施之一。东汉初年,中央最高的官职是三公,就是司徒、司空和太尉。司徒是由丞相改称的,管民政,权力比丞相小的多。司空是由御史大夫改称的,不再管监察,而是改管重大水土工程。太尉管军事。太尉一职应改称司马,因刘秀曾任刘玄的“行大司马事”,为避讳而未改。三公的职位虽高,徒有虚名,并无实权。权力集中于尚书台,尚书台则直接听命于皇帝。东汉后期的政论家仲长统曰:刘秀“愠(yùn运,怒)数世之失权,忿强臣之窃命,矫枉过直,政不任下,虽置三公,事归台阁。自此以来,三公之职备员而已。”

  东汉初年,进一步扩大尚书台机构。设尚书令一人,秩千石(西汉时为六百石),为尚书台的主管长官;另设尚书仆射一人,秩六百石,为尚书令之副;又设左、右丞各一人,秩四百石,为令、仆之佐。尚书台下分六曹,每曹有尚书一人,秩六百石。尚书的职掌:

  吏曹尚书(亦称常侍曹尚书),主公卿事。

  二千石曹尚书,主郡国二千石事。

  民曹尚书,主官吏上书事。

  三公曹尚书,主断狱事。

  南主客曹尚书,主少数民族和外国事。

  北主客曹尚书,主管同于南主客曹。

  每曹置侍郎六人,称尚书侍郎或尚书郎,秩四百石;置令史三人,称尚书令史,秩二百石,各有职掌。这是一个组织完善的、具体而微的中央政府,尚书令的权力在日益加强。章帝以后,已有“尚书出纳王命,赋政四海,权尊执重,责之所归”之说。至此时,尚书台已是决策和发号施令的中枢机关。三公、九卿只受成事。东汉时的太傅、三公或大将军等要直接参预中枢决策,必须加以“录尚书事”的头衔。

  加强监察制度 东汉初年,就恢复了西汉时设置过的三套监察机构,而且有所加强。

  (1)、御史台——东汉初年,改御史大夫为司空,管工程。原属御史大夫的御史中丞主管御史台(府),掌监察,秩千石。御史中丞下有治书侍御史二人,掌解释法律条文;侍御史十五人,掌察举官吏违法,接受公卿、郡吏奏事。官吏朝见皇帝或国家举行祭天、祀庙、封王侯、拜将相等大典时,御史中丞或侍御史监察威仪。御史中丞的权力仅次于尚书令。

  (2)、司隶校尉——西汉武帝时置司隶校尉,至成帝时废除。

  东汉又复置,兼领一州事,秩比二千石。设从事史十二人,主管察举中央百官犯法者和本部各郡事务。司隶校尉既是京官,又是地方官。参与议论朝政时,位在九卿之上,朝贺时,处于公卿之下。监察权之大,“无所不纠,唯不察三公。”在公卿朝见皇帝时,尚书令、御史中丞、司隶校尉会同并专席而坐,号曰“三独坐”。

  (3)、州刺史——东汉初年,在司隶校尉辖区之外,分全国为十二州(部),每州设刺史一人,秩六百石。刺史于每年八月巡行所属郡国,检阅刑狱情况,考察长吏政绩,年终奏于皇帝。刺史的属官与司隶校尉略同。

  三套监察机构的恢复和加强,对加强皇帝的权力起了巨大的作用。

  集军权于中央 刘秀一再削弱地方的军权,加强中央的军权。他在建国不久,就下诏撤销了郡国都尉的建制,将兵权并归守、相。后又取消了各郡、国的轻车、骑士、材官、楼船士四种常备军,还取消了每年一度的都试制度。从此,守、相的军权也被取消了。郡、国的军队很少,一般不能作战。大的战争要依靠中央的军队。

  中央的军队主要有四支。在首都有两支,就是南军和北军。南军又分两部,一部归光禄勋管辖,下设有七署,就是五官中郎将、左中郎将、右中郎将、虎贲中郎将、羽林中郎将、羽林左监、羽林右监,掌守卫宫殿和侍从;另一部归卫尉管辖,掌守卫宫门。北军置中候一人,下分为五营,就是屯骑、越骑、步兵、长水、射声,每营设校尉一人,掌营兵,保卫京师。

  地方上有两支,一为黎阳营,合幽、冀、并三州兵骑而成,驻黎阳(今河南浚〔xùn迅〕县东),以谒者监军。主要任务是守卫黄河以北,以为首都雒阳北面的屏障。一为雍营,驻雍(今陕西凤翔南),主要任务是守卫三辅(左冯翊、右扶风、京兆尹,为西汉皇陵所在地),亦是首都雒阳西面的屏障。安帝时,为了防御鲜卑贵族的侵扰,又增置渔阳(今北京怀柔)营兵。此外,还有使匈奴中郎将、度辽将军、护乌桓校尉、护羌校尉等统率的边防驻军,亦直属于中央。

  2、社会经济政策

  刘秀采取的社会经济政策,绝大部分都是西汉的政策的继续和发展。主要有三个方面。

  解放奴婢 奴婢问题是西汉中后期留下来的重要社会问题之一,汉哀帝和王莽时期都没能解决。

  刘秀称帝的次年(建武二年,公元 26年),就下令解放奴婢。从这年至建武十四年,共下解放奴婢令六道,解放奴婢的地域范围,适用于全国;奴婢种类,包括了因贫穷而“嫁妻卖子”者,王莽时没入为官奴婢者,被权势之家略为私奴婢者等等。有抗命不解放奴婢者,以“略人法从事”。

  刘秀还在建武十一年的二、八、十月中,三次下令禁止残害奴婢。如二月的诏令曰:“天地之性人为贵,其杀奴婢,不得减罪。”

  刘秀的解放奴婢、禁止残害奴婢的政策的实行,对稳定社会秩序,恢复发展社会经济,都起了巨大的作用。

  度田事件 土地问题是西汉中后期留下来的另一重要社会问题,也是最主要的社会问题,汉哀帝和王莽时期亦没能解决。

  东汉初年,在农民大起义之后,土地问题稍有缓和。当时刘秀亦未想对这一问题做进一步解决。他于建武十五年(公元39年)下令各州、郡,清查人们占有田地数量和户口、年纪。这样做有两个目的:一、限制豪强大家兼并土地和奴役人口的数量;二、便于封建国家征收赋税和征发徭役。当时,许多大地主拥有武装,号称“大姓兵长”,他们隐瞒的田地和依附于他们的人口很多,反对清查。地方官吏惧怕他们,有的贪于贿赂,就互相勾结,任凭地主谎报;而对农民,不仅丈量田地,还把房舍、里落都作为田地进行丈量,以上报充数,这就给广大农民制造了极大的痛苦。

  刘秀以“度田不实”之罪诛杀了十余个郡太守,下令加紧度田。于是大姓兵长们就武装反抗,许多农民不明真象,也跟从大姓兵长反抗,这就是史称的“度田事件”。刘秀一再发兵镇压反抗者。“郡县追讨,到则解散,去复屯结。”后来刘秀采取了镇压与分化相结合的政策,规定反抗者们“自相纠擿(tí惕,揭发),五人共斩一人者,除其罪。”对捕获的大姓兵长,迁徙到他郡、县,给予优厚的田宅安排,不予处罚。这实际是一种妥协政策,度田不了了之,反度田斗争也就平息下来。

  二、社会经济的发展

  东汉前期的社会秩序和经济生活的恢复、发展速度比西汉前期慢一些,至刘秀之子明帝时,情况已相当好转。《后汉书·明帝纪》记载永平十二年(公元69年)的状况说:“天下安平,人无徭役,岁比登稔(rěn忍),百姓殷富。粟斛(石)三十,牛羊被野。”至和帝永兴元年,有户九百二十三万七千一百一十二,口五千三百二十五万六千二百二十九;垦田七百三十二万一百七十余顷。此后百年间,官府历次统计的数字基本上维持了这一水平。这个统计数字比西汉末年的统计数字要少得多。所以这样,不能说东汉的户口、田地比西汉少了,主要是由于刘秀的度田、检查户口的措施未得较好的实施,豪强地主们(大姓兵长)隐瞒了大量的田地和依附人口。

  1、农 业

  农具的改进 东汉时期的农业生产较西汉更有发展,这和铁农具、耕牛更加广泛的使用有密切关系。在黄河和长江两大流域的各个省份的考古工作中,都有大量的属于这一时期的铁农具出土。在云南、贵州、广东、广西、甘肃、内蒙古、宁夏、新疆等边远地区亦都有不少铁农具被发现。铁农具的种类和西汉基本相同,略有增加,主要是在器型方面有很大的改进。以铁犁为例,有长宽各四十多厘米和各三十多厘米的大型铁犁,有长、宽各二十多厘米的中型铁犁,也有宽度只有十几或不足十厘米的小型铁犁,这些犁有一个共同的特点是犁锋部的角度缩小,刃部加宽,而且较普遍地使用了犁壁,这样的犁具便于深耕、快耕、翻土、碎土,而且坚固耐用。今湖北、湖南、浙江、江西四省未发现铁犁,但其他铁农具发现很多。这一时期还出现了一些新式铁农具,重要的有全铁曲柄锄和�(pō泼)镰等。曲柄锄是中耕农具,全铁曲柄使用起来既坚固又省力。�镰是割草用的大镰刀,长约三十五厘米,接以长木柄,可直立砍草,生产效率很高。

  牛耕已很普遍,从已发现的属于这一时期的壁画、画像石及有关模型的牛耕图象上可知,不仅中原地区在使用牛耕,远至甘肃、内蒙古、广东等边远地区也已使用牛耕。大多数是二牛抬杠,也有少数用一牛的,还有马耕。

  水利的发展 西汉后期以来,水利长期失修,河水“侵毁济渠,所漂数十许县”。汴渠亦溃决,黄河的水自汴渠东侵,淹没兖、豫二州的许多地方。

  东汉初年,官府已注意水利的兴修。明帝时,命民间水利专家王景和将作谒者王吴主持修治黄河和汴渠,为这项工程而征调的农民和士卒有数十万人。王景等自荥阳东至千乘(shèng胜,今山东博兴)海口千余里,勘察地形,决通壅积,疏濬河道,十里立一水门,控制水流和水量。化了约一年多的时间,费钱约有百亿,完成了这一工程。从此,黄河和汴水分流;两水沿岸出现了大量的淤土,后多开为良田。黄河经过这次整治后,大约有八百多年(到1048年)的时间,未再发生改造之事。

  有些郡守县令也重视本地区的水利兴修。邓晨任汝南太守时,用民间水利专家许杨为都水掾(yuàn院,官名),主持修复鸿郤陂(xì bēi隙碑,今河南正阳、息县间),历时数年,起塘四百余里,灌溉了广大农田,年年丰收,“鱼稻之饶,流衍它郡。”后来何敞亦任汝南太守,主持修治鲖(zhòu宙)阳(今安徽临泉)旧渠。渠修复之后,不仅灌溉方便,还增垦田地三万余顷。杜诗任南阳太守,大力修治境内陂池,开垦荒地,南阳逐渐富足。张堪任渔阳太守,在狐奴(今北京顺义东北)开稻田八千余顷,引沽水和鲍丘水(今潮白河)以灌溉田地,使这一地区逐渐殷富。当时有民歌曰:“桑无附枝,麦穗两歧,张君为政,乐不可支。”顺帝时,马臻任会稽太守,在会稽、山阴两县(今浙江绍兴)修镜湖,周迴三百余里,灌田九千多顷。此外,下邳、广陵、河东、河内、河南、左冯翊(píngyì平亦)、右扶风、京兆尹、陇西、武威等郡国,也修复或新开了许多湖陂沟渠,灌田多者达三万余顷,少者数百顷。这些陂塘、沟渠的修复或开凿,对于农田灌溉和交通运输都起了很大的作用。

  东汉初年,各地已在利用水力进行生产。可能这种新的水力技术的发明要早于东汉建国之时。其中影响最大的是水碓和水排。水碓是粮食加工工具,主要用于舂米。水排是鼓风工具,用以冶炼铜铁,亦提高了生产力。东汉末年,还发明了翻车,翻车就是龙骨水车,“设机车以引水”。又发明了渴乌,“为曲筒,以气引水上也”,似是使用了虹吸管原理。这都是很先进的汲水工具。

  东汉后期的农业产量,据仲长统说:“通肥?(qiāo敲,瘠薄)之率,计稼穑之入,今亩收三斛。”这与西汉前期“百亩之入,不过百石”相比,有所增加。

  地主庄园 西汉后期以来,有权有势的大地主都占有大量的田地和佃农,世代称霸一方。至东汉时,这一情况更有发展,宗室贵族也竞占田地,广蓄奴婢。如刘秀的儿子济南王刘康就有田八百顷,奴婢一千四百人。有些大商人地主,“连栋数百,膏田满野,奴婢千群,徒附万计。”这样拥有大范围田地的地主可称为庄园地主。庄园就是田庄。

  不过对地主庄园而言,属于田庄范围的田地不仅为地主所有,而且其中的山林川泽也为地主所霸占。如东汉后期的中常侍苏康和管霸,就“遂固天下良田美业、山林湖泽,民庶穷困,州郡累气。”在地主庄园内,绝大多数农民是地主的佃客,实际是农奴。山林川泽的私有化和农民的农奴化,是以土地私有制为基础的封建生产关系进一步发展的标志。

  在地主庄园中,以满足地主的生活需要为主,组织生产。佃农们在地主或其代理人的指挥下,按照时令,从事于农业或副业生产。如种植各种粮食作物、蔬菜、瓜果和各种经济作物以及药材等等。副业有造酒,酿醋,制酱,作饴糖,养蚕,缫丝,织缣帛和麻布,染色,制衣服和鞋袜等。农具和手工工具也由本庄园制作。庄园对地主经济来说,是一个自给自足的单位。

  地主对农民的超经济的剥削是严重的。青壮年农民都要为地主充当部曲或家兵。每年二、三月青黄不接,或八、九月寒冻将临之时,地主们就驱使部曲、家兵在庄园里进行战射训练,以防御贫苦农民对地主庄园的攻袭。地主庄园内都修有坞堡,是地主们藏身之处。坞堡四周有高墙、深沟围绕,还筑有三层、四层、五层、六层警楼,上有部曲、家兵守卫着。可是佃农们“父子低首,奴事富人;躬帅妻孥(nú奴,儿女),为之服役。”

  2手工业

  东汉时期的重要手工业有煮盐、冶铁、铸铜、漆器、纺织等,以私营为主,生产技术都较西汉进步。

  冶铁业 东汉时期,冶铁业自由经营。国家或官府经营的冶铁业以制造国家或官府需要的兵器、车马具及其他生产、生活用具为主。民营的冶铁业以生产商品为主,以供市场上的需要。产品以农具、手工工具及生活用具为最多。生活用具有锅、剪、灯、刀、钉子、顶针等,还制作兵器。

  东汉的冶铁技术有很大的进步。“水排”的发明和使用是主要进步技术之一。水排就是水力鼓风机。机器是木制的,用水力转动。鼓风的部分用牛皮制成。《后汉书·杜诗传》曰:建武时期,杜诗为南阳太守,“造作水排,铸为农器,用力少,见功多,百姓便之。”南阳自西汉至东汉,都是重要冶铁地区。水排的使用,是冶铁技术的一大进步。东汉冶铁技术的另一重大成就,是低温炼钢法的发明。这一技术的发明和推广,使钢的使用更加普遍。于是,铁兵器如刀、剑等最后完全代替了铜兵器。

  铸铜业 东汉时期的铸铜业仍有发展。官府在许多重要铜矿区设有冶铜场或铸铜作坊,制作皇家或官府使用的铜器。地主、商人经营冶铜业的也很多。

  当时的铸铜业遍及全国,最著名的地区有广汉、蜀郡、朱提(shú shí孰实,今云南昭通)、丹阳(今安徽宣城)等。常见的东汉铜器有洗、釜、甑、壶、鐎斗、奁、博山炉、铜镜等,主要是生活用具。有的制作精致,花纹工巧,还有饰以鎏金、错以金银的。有些洗上带有“朱提造”、“堂狼(今云南东川)造”、“青蛉(今大姚)造”等铭文,注明产地;花纹则有双鱼、羊、鼎等图案,或铸有祝福吉祥、富贵的话语。

  纺织业 东汉的桑、麻种植的范围比西汉扩大,养蚕和丝织业、麻织业都有很大的发展,纺织技术也有进步。

  主要丝织品产地在今山东、四川等省,设置有服官,京师雒阳设有织室,专为皇室和高级贵族、官僚制作服装。在“丝绸之路”上发现的属于东汉至魏晋时期的丝织品中,有锦、缎、绫、绮、罗、纱、縠、绸、绢、缯、帛等,所织花纹有流云、鸟兽和吉祥语等图案,还有秀丽古雅的刺绣花纹。

  麻葛织品中最著名的是越布,也叫做越葛,是会稽地区的产品。刘秀称帝后,就把越布列为贡品。皇帝、皇后和贵族、官僚、地主们都喜爱越布,越布名贵一时。

  3、商业

  商业与城市 东汉时期,由于农业和手工业的发展,商品较多,因之商业也在发展。建武十六年(公元40年),刘秀下令重铸五铢钱,废除了一切旧币,消除了王莽制造的货币混乱的局面,对于商业的发展起了一定的促进作用。东汉的商品种类比西汉多,市场扩大,交通发达。在城市中都设有交易市场,叫做“市”。市内按所卖商品种类,分为若干“市列”或“列肆”,每个列肆又有很多店铺或商摊。主要商品有农产品和手工业品,如有粮食、盐、铁器、丝织品、麻织品、皮毛制品等,还有金、玉、琥珀、玛瑙、玳瑁、象牙、犀角等珍贵器物以及中外药材等。在人口较密的乡村或交通要道地区,也有市集出现。

  合市 民族间由官方组织的定期(或不定期)的商业交换关系,叫做“合市”或“互市”。合市在西汉已出现。东汉时期,汉和匈奴之间,定期“合市”。每次合市,汉商以巨量的铁器、丝织品和其他手工业品,交换匈奴的数以万计的牛马。汉和羌、乌桓、鲜卑以及西南各族之间,也定期合市。合市这一交换形式在促进民族间的经济、文化交流方面,起了重大的作用。

  汉族的小商贩还载负货物,深入到少数民族地区,以商品换取民族地区的土特产,进行民族间的物资交流。

  西域距离中原遥远,两地的商业交换关系不是采用合市的形式,小贩往来也很困难,汉朝多是由国家或官方以使节的名义,派遣商队,经过长途跋涉,到各国进行交换。也有商人结伴前往贸易的。运往的商品以丝绸等为主,沿丝绸之路西行,有的销于西域都护区内各国,有的远达于中亚、西亚、南亚、东南欧、北非等地。这些地区的皮毛制品和香料等也运来中国。贵族和高级官僚们凭借权势,从西域买进奢侈品,以供享受。如外戚窦宪以八十万钱从西域买得杂罽(jì寄,毡子)十余张,又使人载杂采七百匹、白素三百匹,以换取月氏马、苏合香和榻登。《后汉书·梁冀传》说外戚梁冀“遣客出塞,交通外国,广求异物。”

  陆路与海外交通 商业交换关系的发展,促进了交通事业的发达。中原地区的陆路和水路都有新的发展,中原和边疆地区的交通也有发展。自关中通向巴蜀的千里栈道多次得到整治。东汉初年开通的飞狐道,自代(今河北蔚县)至平城(今山西大同),约三百余里。又开通峤道,自零陵(今属湖南)、桂阳(今郴县),通岭南,远达交趾、九真、日南等郡,道长一千余里。自巴蜀亦有通向西南夷地区的大道。此道再向西南,可经今缅甸,达于印度,这就是西南丝绸之路。这些栈道、大道的沿途,多筑有亭障、邮驿,以保卫商旅,安顿食宿,便利交通。在各郡之内,也多“凿山通道”,“列亭传(zhuàn篆),置邮驿”,发展交通事业。

  东汉时期海外交通进一步发展。往来各国的关系更加密切。建武二十年(公元44年),光武帝刘秀封韩人苏马諟(shì是)为汉廉斯邑君,属于乐浪郡,四时来朝。建武中元二年(57年),倭国派使臣来赠送方物,刘秀赐以印绶。公元1784年,日本人在九州志贺岛(今福冈县粕屋郡志贺町)发现了一方汉制金印,文曰“汉委奴国王”,可能就是刘秀所赐的金印。安帝永初元年(107年),倭国王帅升派人献奴婢一百六十人,并愿至雒阳朝见。这时汉已通日本以东以南数千里以外的岛屿、地区,有的航程需一年以上。

  东汉与南洋、印度洋各地的往来更加密切。和帝(89—105年)时,天竺(今印度)几次遣使前来,赠送方物。顺帝永建六年(131年),叶调国(今爪哇岛或苏门答腊岛)王遣使师会赠送方物,汉封师会为汉归义叶调邑君,又赐国王金印紫绶。桓帝延熹九年(166年),大秦国(罗马帝国)王安敦又赠象牙、犀角、瑇(dài玳)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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