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国 北朝(上)
- 2016-07-22 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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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国北朝(317—430)(439—581)
西晋灭亡以后,黄河流域的广大地区成为进入中原的北方各 族争夺统治权的战场。参与这一斗争的主要民族有匈奴、羯、氐、羌、鲜卑,史称“五胡”。建立的主要国家有一成(汉)、二赵、三秦、四燕、五凉、一夏,史称 “十六国”。这一历史阶段史称“五胡十六国”时期。其实参与斗争的民族在“五胡”之外,还有汉人和賨人,建立的国家还有代(北魏)、冉魏和西燕。自公元 316年西晋灭亡以后的一百二十多年中,黄河流域一直是纷纷扰扰,没有宁日。北魏统一北方,开始了“北朝”时期。北朝时期是我国北方民族大融合、社会经济由恢复而发展的重要历史阶段。
一、十六国的兴亡
十六国时期,按照各国兴亡的先后,可划分为三个阶段。
1、两赵、冉魏的民族仇杀
十六国时期的第一阶段是前赵、后赵、冉魏的相继统治时期(317—352年),共约三十六年。此一时期,这些统治者曾进行过残酷的民族仇杀。
前赵 前赵原为汉国。公元318年刘聪死,刘曜夺得帝位,以长安为都城,改国号赵,史称“前赵”。刘曜非常残暴,他在永嘉五年(311年)攻破洛阳时,屠杀西晋官民三万余人,繁华壮丽的京师洛阳顿时变成一片瓦砾。他在建兴四年(316年)围攻京师长安时,“京师饥甚,米斗金二两,人相食,死者太半。”刘曜称帝之后,征战不已。“又发六百万功,营其父及妻二塚。下洞三泉,上崇百尺,积石为基,周回二里,发掘古塚以千百数,迫督役徒,继以脂烛。百姓嗥哭,盈于道路。”关中又有瘟疫流行。前赵地区各族人民与匈奴贵族统治集团之间的矛盾很尖锐。
后赵 后赵是羯人石勒建立的。石勒原是刘渊、刘聪的大将。在匈奴贵族互相争权之时,他的势力迅速发展。刘曜在关中建立赵国时,他于次年自立为帝,国号亦称“赵”,史称“后赵”,以襄国(今河北邢台)为都城。公元328年,石勒在洛阳大败前赵军,杀刘曜,灭前赵。
石勒在他的统治区内采取了不少巩固、加强他的统治的措施。他很注意提高本族(羯)人的社会、政治地位,作为他的基本依靠力量。如称羯人为“国人”,严禁称“胡人”;称汉人为“赵人”。又用羯人和其他北方民族人组成强大的禁卫军,由勒之侄石虎(石季龙)率领,作为基本军事力量。另一方面,石勒又注意笼络投靠他的汉族士人,把他们编成“君子营”,作为自己的幕僚。他用汉族士人张宾为大执法,总管朝政。他还在襄国设太学,选送将吏子弟受学。又下令各郡、国立学校,提倡尊孔读经。石勒虽未读书,但他“雅好文学,虽在军旅,常令儒生读史书而听之。”这些做法对拉拢汉族地主、士人起了一定的作用。
石勒杀人是很多的,可是石虎比石勒更加残忍暴虐。石勒死,石虎几乎全部杀光了石勒的妻子和儿子,其中包括了刚即帝位的石弘,还有主要大臣。石虎对于汉族人民更疯狂屠杀,残酷奴役。他在战争中,“降城陷垒,坑斩士女,鲜有遗类。”他夺得帝位后,迁都于邺(今河北临漳),大造宫殿,建台观四十余所。在邺北筑造华林苑和数十里的长墙,为运土石,征发近郡男女十六万口,车十万乘。又在长安、洛阳修造宫殿,征发劳动人民四十余万人。为运送材料而征发的船夫就有十七万人。由于各种原因而死亡的。常以万数。石虎和他的统治集团都荒淫无耻。石虎下令各郡县,强选美女三万余人,置于后宫,其中有夫之妇九千余人,杀人之夫或妇女自杀者极多。贵族们乘机抢夺民女一万余人。
公元348年,石虎的太子石宣杀其弟石韬,又欲杀石虎。石虎得知,杀宣,把东宫卫士十余万人发配凉州。卫士都是被征发来的农民,在去凉州的沿途受尽了虐待。其中的一万多人行至雍州(治今陕西凤翔),推举梁犊为首,发动起义,队伍发展到十万余人,攻破长安,东出潼关,又攻占洛阳、荥阳、陈留等地。次年,梁犊在荥阳战败被杀,起义失败。可是石虎也由于惊悸而病死。他的儿子们为争夺帝位而互相残杀,帝位最后为汉人冉闵夺得,后赵亡。冉闵建国号魏,史称“冉魏”。
冉魏 冉闵是汉族,其父瞻,是石虎的养子,冉闵很得石虎的信任。冉魏仍都于邺。冉闵为了巩固他的统治,一再挑起民 族间的互相仇杀。他在刚夺得帝位时,在邺宣布:“与官同心者住,不同心者各任所之。”于是羯人纷纷逃出邺城,汉人在百里之内 的都往邺城内迁徙。冉闵又下令大杀羯人,凡杀一羯人的,即可 封官晋爵。羯人在一天中被杀的有数万口之多。前后被杀的贵贱、男女、老幼共约有二十余万口。后来凡是“高鼻多须”的,就遭滥杀。
冉闵制造民族仇杀不仅未能巩固他的反动统治,相反的,境内更加动荡不安,民族矛盾和阶级矛盾都很尖锐。他才建国两年,即公元352年,前燕国君慕容儁(jùn俊)率军南下,攻破邺,冉闵被俘而死,冉魏亡。慕容儁自立为皇帝,国号燕,史称“前燕”。
2、前燕、前秦的兴亡
十六国时期的第二阶段,是前燕和前秦统治的时期(公元352—383年),共约三十二年。
前燕 前燕贵族是鲜卑族的一支,姓慕容氏。慕容氏原居于今辽河流域。公元337年,慕容皝(huǎng恍)称燕王,以龙城(今辽宁朝阳)为国都,招徕中原地区的汉族流民,组织垦荒屯田。地租比率:用官牛者,民得收获物的十分之四,官得十分之六;用私牛者,对分。这里是比较安定的,中原地区的许多劳动人民逃到这里,带来了比较进步的生产技术,促进了这一地区的社会经 济的发展。
慕容氏灭冉魏后,迁都蓟(今北京城西南),五年后,又迁都于邺。后来,统治集团的生活日益腐朽,政治也渐趋黑暗。皇帝慕容皝有后宫四千余人,僮仆四万余人,穷奢极欲,日费万金。太傅慕容评极力搜刮人民的财产,强占田地,还封锢山泽,劳动人民乃至军队砍柴打水,都要纳钱。军队饮水要纳绢一匹,才可以取水二石。慕容评搜刮的钱绢,堆聚如山。贵族官僚们还大量的占有庇荫户,庇荫户的总数超过国家控制的户口,致使国家的赋税征收和徭役调发都很困难。因此,前燕后期的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都日益发展,府库空虚,“三军莫有斗志”。公元369年,前燕贵族内部又发生了激烈的斗争,贵族之一慕容垂投降前秦苻坚。苻坚以王猛为统帅,慕容垂为先锋,率步骑三万人进攻前燕,攻占洛阳,次年又以六万人大败慕容评四十余万人,后攻下邺,俘皇帝慕容皝,前燕亡。
前秦 前秦是氐族首领苻洪建立。不久,苻洪死,其子苻健继位,公元351年称天王大单于,次年称帝,国号秦,都长安。355年,苻健死,子苻生立,昏庸残暴。苻健之侄苻坚杀苻生自立。
苻坚比较重视改善政治状况。他任用家世寒微的汉人王猛为中书侍郎,参掌机要。王猛为加强中央集权,限制打击氐族贵族及汉族地主不法势力,整顿吏治。氐族贵族反对王猛。曾辅佐苻健立有大功的氐族豪酋樊世当众侮辱王猛,并声言:“要当悬汝头于长安城门!”苻坚得知后大怒曰:“必须杀此老氐,然后百寮可整。”苻坚处死樊世,还在朝廷上责骂、鞭挞攻击过王猛的其他氐族贵族。后王猛为中书令、京兆尹,在数十天中,诛杀贵戚强豪二十余人,“于是百寮震肃,豪右屏气,路不拾遗,风化大行”。苻坚为之感叹曰:“吾今始知天下之有法也,天子之为尊也。”
王猛很重视发展农业生产,奖励开荒,又开放山林川泽,允许劳动人民樵采捕捞,还注意兴修水利,发展交通运输,整齐风俗,兴办学校。《晋书·苻坚载记》(上)曰:“关陇清晏,百姓丰乐。自长安至于诸州,皆夹路树槐柳,二十里一亭,四十里一驿,旅行者取给于途,工商贸贩于道。”
公元370年,苻坚灭前燕。374年,夺得东晋的益州。376年,灭前凉和代。382年,又控制了西域。至此,前秦基本上统一了中国的北方。
前秦的疆域虽大,武力虽强,在战争中屡获胜利,可是统一的时间尚短,境内民族众多,民族关系复杂,矛盾重重,政局并不稳定。王猛在病危时,认为东晋的力量还是强大的,建议苻坚,不要南侵东晋,要巩固前秦的统治。可是王猛死后,苻坚日益骄傲。他在统一西域的次年,就调集了九十余万大军进攻东晋。在淝水一战,为晋军打得大败。苻坚逃回北方后,原来归附于他的鲜卑、羌的贵族乘机反叛。385年,羌族首领姚苌(cháng常)杀苻坚,整个北方陷于混乱,民族斗争又激烈起来。
3、北魏统一北方
十六国时期的第三阶段,是淝水之战后,北方再度分裂至北魏统一北方的时期(公元383—439年),共约五十七年。
淝水之战以后,至409年北燕建立,仅仅二十六年中,北方就先后出现过十二个国家,寿命最短的国家只存在九年,一般的也 只存在二、三十年,可见当时斗争的激烈。
北魏的前身是代国,为鲜卑族拓跋部于公元315年建立的。至376年,为前秦所灭。淝水之战后,前秦瓦解,拓跋珪(道武帝) 于386年乘机复国,不久改国号为魏,史称“北魏”、“后魏”、“拓跋魏”或“元魏”。起初都于盛乐(今内蒙古和林格尔北), 398年,建都平城(今山西大同)。次年,称帝,为道武帝。他在位期间,重视发展社会经济,使鲜卑人“分土定居”,从事农业生产;又重用汉族士大夫,注意改善民族关系。公元422年(泰常七年),北魏攻占刘宋的青、兖二州。次年,魏太武帝拓跋焘即位,连年攻战。公元431年(神?〈jiā加〉四年)灭夏国,436年(太延二年)灭北燕, 439年(太延五年)灭北凉。自西晋灭亡以后,北部中国纷纷扰扰了一百二十余年,至此复归于统一。从这时开始,中国的北方进入北朝时期。
二、北魏的政治
1、“混一戎华”政策
北魏太武帝拓跋焘是一位雄才大略的帝王,他以一个鲜卑族一部的君主统一了北部半个中国,并能巩固其统治长达一百余年,这是中国历史上的一件大事。他的统一,号称“混一戎华”,把中国早已形成并正在发展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这一伟大事业向前推进了一大步。他初统一时所采取的主要政策就是从有利于“混一戎华”出发的。
发展经济文化 拓跋焘为促进北方内迁民族经济文化的发展,巩固“混一戎华”大业,他采取了如下两项重要措施。
一、分土定居,发展农业——为了适应对黄河流域的统治,鲜卑族拓跋部需要改变其以狩猎、游牧为主的生产、生活方式,而转向以农业为主。此政策早在道武帝时即已提出并开始实行。《魏书·外戚传·贺讷传》曰:“太祖(拓跋珪)平中原,其后离散诸部,分土定居,不听迁徙,其君长大人皆同编户。”对被征服的地区或民族,也以组织或安排农业生产为主。拓跋焘统一北方,亦很重视发展农业生产,还在京师平城(今山西大同东北)一带倡行有牛家与无牛家变工互助,一般是有牛家出牛一头,为无牛家耕种二十或二十二亩;无牛家出人,为有牛家耘锄七亩以为报偿。北魏统治者这些政策措施在促进鲜卑族和其他北方民族转向农业生产方面起了巨大的作用。
二、设立太学,重用士人——拓跋珪复国后,很重视用儒学以培养官僚,以便巩固拓跋氏的统治。复国之初,即于平城建立太学,置五经博士,有太学生一千余人。天兴二年(399年),增国子太学生至三千人。此后,国子学、太学都有发展,乡学也有很大发展,郡学都置有博士、助教和学生。“于是,人多砥尚,儒林转兴。”此外,北魏统治者还令各州郡荐举有才学的人,委以重任。当时中原知名的士族、儒学家如高允、卢玄等都被征用,对北魏制度、法律的建立和文化的发展,都起了巨大的作用。
宗主督护制 宗主原称坞主或壁帅,是在“五胡十六国”时期未南逃的大地主。他们拥有众多的宗族、部曲,修有坞壁,缮制甲兵,是一些大大小小的封建地主武装首领。其依附农民往往有数百家、上千家,乃至万家,为其私家人口。
北魏统一北方以后,要将其在广大汉族地区的统治稳定下来,并长期统治下去,实现“混一戎华”的理想,单纯依靠武力来压服上述这些地主是无法办到的。唯一可行的办法是与这些地主取得妥协,即首先承认他们的根本利益为合法,以获得他们的合作。
于是,北魏统治者就任命他们为宗主,以督护百姓。这就是“宗主督护制”。宗主督护制是北魏当时的地方基层政权组织,曾为北魏统治的稳定及赋税徭役的征调起过一定的作用。可是,宗主毕竟是些大大小小的割据势力。宗主控制下的苞荫户多数没有户籍,国家不得征调。苞荫户仍为宗主的私家人口,任凭宗主剥削和奴役,国家亦不得干预。《魏书·食货志》曰:“魏初不立三长,故民多荫附。荫附者皆无官役,豪强征敛,倍于公赋。”可见这种制度只对大地主有好处;对广大农民没有好处,对封建国家来说,只是一种权宜之计,对征徭征税的帮助并不大。
九品混通 九品混通是北魏前期实行的赋税制度。当时,民户的赋税负担,正税为每户平均纳调帛二匹、絮二斤、丝一斤、粟二十石。此外,另有附加税,每户平均纳帛一匹二丈,“以供调外之费”。按照国家规定,在征收赋税时,不是这样平均分摊给各户,而是由县令和乡吏“计赀定课”,分为“三等九品”。九品是赋税高低的品级。三等是按不同等第将赋税送到不同地区。即“上三品户入京师,中三品入他州要仓,下三品入本州。”这就是“九品混通”。可是实际在征收赋税时,并不按此规定办事。主要由于官吏们畏于权势,多与地主勾结,“纵富督贫,避强侵弱。”地主们所缴纳的不多,而广大劳动人民却负担沉重。此外,北魏临时的赋税征收和徭役调发是很多的,主要也是强加到劳动人民的头上。所以九品混通虽有其名,而流弊是严重的。
各族人民的反抗斗争 北魏统一北方以后,对于汉族地主阶级有所优容,但对于各族劳动人民的剥削和压迫是残酷的。许多自耕农贫困破产,就投靠地主,作为苞荫户,以避赋役。也有卖身为奴或流亡异乡的。社会一直动荡不安,各地不断发生农民起义。
公元445年(太平真君六年),卢水胡人盖吴在杏城(今陕西黄陵)领导起义,纷起响应的有羌、氏、汉等族人民,起义军很快发展到十余万人,盖吴自称天台王。次年,魏太武帝亲率军队镇压起义军,盖吴又自称秦地王。后盖吴战死,起义军被镇压下去。
此后,农民起义仍不断发生。据不完全统计,自孝文帝即位的那年(公元471年),到480年,仅在关东地区就发生农民起义九次,甚至就在北魏的首都平城也发生了反抗北魏统治的斗争。
上述情况说明了北魏统治继续使用原有的制度和办法进行统治是很困难的,于是在一些比较有作为的统治者中产生了进行政治和社会改革的要求。
2、孝文帝改革
孝文帝拓跋宏即位时(471年)才只有五岁,由他的祖母冯太后辅政,孝文帝改革主要由冯太后主持。这次改革的大事有六项,其针对性和现实意义都是很强的。
整顿吏治 北魏前期,地方行政区划为州、郡、县三级制。其长官州为刺史,郡为太守,县为令长(亦称县宰)。但吏治混乱,地方守宰不论治绩好坏,任期都是六年。这时没有俸禄制度,官吏到任以后,任意搜刮人民。
这次改革,首先整顿吏治。规定守宰的任期要按治绩的好坏决定,不固定年限。又制定俸禄制度。俸禄统一由国家筹集,按品第高低发给官吏;不许官吏自筹。为了杜绝贪赃枉法,又制定了惩治贪污的办法。凡贪污帛一匹及枉法者,一律处死。就在这年秋天,朝廷派出官吏到各地巡察,检举犯法的守宰,有四十多人因贪赃被处死。经过这样的整顿,吏治改善,贪赃枉法之事大大减少。
均田制 在宗主督护制下,官府对辖区内的户籍、田数都无从掌握,徭役、赋税亦无从征调。太和九年(485年),孝文帝下均田令,主要内容有如下四点:
一、男子十五岁以上,受露田四十亩,桑田二十亩;妇人受露田二十亩。露田加倍或加两倍授给,以备休耕。年满七十岁,还田于官。桑田为世业,不还官。桑田按照规定,种植一定数量的桑、榆、枣树等;不宜蚕桑的地区,改授麻田,男子十亩,妇人五亩。
二、露田不得买卖,桑田亦不得买卖。但“盈者得卖其盈,不足者得买所不足”。
三、奴婢受田数量和办法与农民相同。壮牛一头,受田三十 亩;每户限受四牛之数,不再给桑田。
四、地方官吏各随在职地区给予公田,刺史为十五顷,太守十顷,治中、别驾各八顷,县令、郡丞六顷。新旧任相交接,不许出卖,后代谓此“公田”为“职公田”或“职分田”。
均田制名为均田,实际是基本上保持原有的土地占有不均的状况不变。因为大族地主除了继续用隐瞒土地的手段以对付官府之外;他们又拥有众多的奴婢,还有耕牛,按均田制的规定,应分到许多土地。这样,足以保住他们的产业。但均田制在当时还是有积极意义的。如规定每户占有土地的数量,并不准买卖,这些规定在一定的时间内和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豪强大家兼并土地。国家公开授田,可以招徕流民和豪强大家控制下的依附农民,有助于开垦荒地,发展生产。自耕农增多,户口滋殖,有利于国家征收赋税和调发徭役。
三长制 继实行均田制之后,于486年,又下令实行三长制。三长就是五家立一邻长,五邻立一里长,五里立一党长。这是用来代替宗主督护制的基层政权制度。这是符合中央集权制要求的新的制度。三长要挑选乡里中能办事而又谨守法令的人担任,其职责是掌握乡里人家的田地、户口数量,征收赋税(户调),调发徭役,维持治安。废除宗主督护制和实行三长制,是对世家大族地主的一次沉重打击。所以有不少守旧派反对。冯太后曰:“立三长,则课有常准,赋有恒分,苞荫之户可出,侥幸之人可止。何为而不可?”冯太后的态度是坚决的。
户调制 废除九品混通制,实行定额租税制。即一夫一妇的家庭,纳户调帛一匹、粟二石。民年十五岁以上未娶妻的,四人出一夫一妇之调。能从事耕织的壮年奴婢,八口出一夫一妇之调。耕牛二十头,出一夫一妇之调。产麻之乡,以布代帛,数同。这一新的户调制度的实行,改变了过去赋税征收的混乱现象,对于自耕农来说,户调减轻了很多;对于大地主来说,由于户调征收到奴婢和耕牛,虽然比率较低,毕竟加重了他们的负担。
迁都洛阳 公元490年,冯太后死,孝文帝亲政,继续进行改革。公元494年(太和十八年),把都城由平城迁到洛阳,改变了过去对中原遥控的形势,有利于统治整个国家;也解脱了一百多年来在平城形成的鲜卑贵族保守势力的羁绊和干扰,有利于继续进行改革。迁都本身虽不属于制度的改革,但却是孝文帝改革的总体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改易习俗 孝文帝迁都洛阳以后,开始第二期改革,改革的重点,是改变鲜卑族内迁者原有的生活习俗,促进鲜卑族积极接受汉文化。主要内容有如下四点:
一、易鲜卑服装为汉服——公元495年十二月,孝文帝在先极堂会见群臣时,“班赐冠服”,这是易鲜卑官服为汉官服的具体实行。
二、规定在朝廷上使用汉语,禁用鲜卑语——称鲜卑语为“北语”,称汉语为“正音”。孝文帝曰:“今欲断诸北语,一从正音。”三十岁以上的鲜卑官吏,在朝廷上要逐步改说汉语。三十岁以下的鲜卑官吏在朝廷上要立即改说汉语。如有故意说鲜卑语的,要降爵罢官。
三、迁洛阳的鲜卑人,以洛阳为籍贯,死后不得归葬平城。
四、改汉姓,定门第等级——改变鲜卑贵族原有的姓氏为汉姓。所改汉姓,以音近于原鲜卑姓者为准。拓跋氏为首姓,改姓元氏,为最高门第。丘穆陵氏改姓穆氏,步六孤氏改姓陆氏,贺赖氏改姓贺氏,独孤氏改姓刘氏,贺楼氏改姓楼氏,勿忸于氏改姓于氏,纥奚氏改姓嵇氏,尉迟氏改姓尉氏,这八姓贵族的社会地位,与汉族北方的最高门第崔、卢、李、郑四姓相当。其他稍低一些的贵族姓氏亦改汉姓,其等第与汉族的一般士族相当。孝文帝还设法使皇族和鲜卑贵族与汉族的主要士族通婚,以此为光荣。
3、改革的意义
孝文帝改革曾遭到鲜卑贵族中的保守派的激烈反对。反对者中有太子恂、东阳王拓跋丕父子及大批的贵族。许多贵族还在平城发动叛乱,这些叛乱都被坚决镇压下去了。
孝文帝的改革,是在我国北方各族人民长期的民族斗争和阶级斗争的影响、推动下进行的,也是北方民族融合和鲜卑族拓跋部封建化的必然结果。改革的意义是重大的。一、整顿吏治,始班俸禄,严惩贪赃枉法,对于消除百余年来的官吏、守宰鱼肉人民之积弊,改造封建政权,起了积极的作用。二、实行均田制、三长制和改革户调制,一方面,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士族门阀地主,抑制了他们的恶性发展;另一方面,有助于招引广大劳动人民回到土地上来,开垦荒地,恢复发展生产。三、提倡鲜卑族接受汉文化,推动了北方民族的融合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