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的“艺术”

  是什么样的力量能够将人体碾压得粉碎,甚至连骨头也是碎裂的?

  人体所有的部分黏合在墙上,一大团斑驳陆离的血肉,血管和肠子如蚯蚓一般盘根错节地交织着,碎裂的骨头和皮肤竟然被血液粘着,没有从墙上掉落下来。

  很难想象是什么样的一种东西能够把这样的奇迹创造出来。

  很血腥,很恐怖,却也很唯美,很有艺术的张力。

  曼德看到这样的一个“艺术”,先是被吓了一跳,然后凭着自己灵敏的观察力,以及对疯狂刺激食物的偏爱,渐渐发觉它的美丽所在了。

  他被狠狠地吸引住了。

  本来,他准备报警,手机已经从衣兜里拿了出来。

  可是,现在他不想报警了。

  他只想拍照。

  这样的一个非常的艺术品,怎么能不保留下来它存在的痕迹?

  被自己发现了这样的一个美,他怎么可能不珍藏下来?

  只不过……这里的光线似乎太暗了一些,如果就这么拍照,尽管他手机的像素很高,但依然是不可能拍得太清晰的。

  如果开了闪光灯,照片的很多部位会被局部的强光反射,照出来的效果也非常不好。他试了几次,没有一次是满意的。

  那该怎么办?

  他左右环顾了一下,哀怨地叹了一口气。

  ……

  这是一个小巷子,毗邻一家夜店,与夜店的张灯结彩不同,这里像是故意腾出来的黑暗区,连路灯都照不到。

  如果不是周围的光相对强烈一些,这里确实会黑得伸手不见五指。

  也幸好是光线只是昏暗的,如是不然,他也发现不了这样的一个对他来说具有致命吸引力的艺术品。

  他之所以来这里,是因为他要跟刚认识不久的一个金发碧眼的女郎在这里偷偷地约会。

  他是有家室的人,那女郎也有一个男朋友。但夜店里的几次相遇,让他们迸出了感情的火花,他们都不所顾忌,依然愿意偷偷地在一起。

  两个人已经从最初的以酒相识,发展成了以肉欲为感情牵连的熟识,只要是在一起,大多数的时间便是赤裸相对。

  今夜,他们本来打算在这个小巷子里偷情的。这里不是第一个他们密会的场所,却是他们去的最多的一个地方。

  他们也喜欢这样的一个地方。

  周围是光怪陆离的繁华,只有这个地方是黑暗的,如他们之间的关系。

  在各自的生活中,他们都是衣着光鲜的上流人物,出入于各大富丽堂皇的场合,被很多人羡慕并嫉妒着,而在这一点相交的时间里,他们是彼此的冲动与欲望,拥有人类最原始的激情。

  他如约来到了这里,还没有见到自己心心念念的女郎,却发现了这样的一个艺术品。

  看着墙上的“艺术”,他甚至都忘了自己为何来这里,一时竟然也忘了那女郎。

  ……

  曼德还是选择开着闪光灯将这样的一个艺术拍下来。

  在光线如此不充足的情况下,能够保留下来与之有关的照片,已经是不错的了。

  于是,对着墙上的“艺术”,他开始拍照。

  他先拍了几张整体,接下来拍了很多的局部。

  他要把这样的一个艺术品以照片的方式保留下来,暂时先如此粗糙地保留着,待到以后,或者说是明天,他再仔细地观察自己拍到的东西,让这样的一个艺术品在他的脑子里有一个整体的认识。

  他要把它画下来,用自己的灵感,用自己被很多人熟知的才华。

  是的,他本是全国知名的画家,曾经画过的一幅《骨头生长出的春天》以天价卖了出去,从此名声聒噪。有了名声,他的很多画纷纷以高价卖了出去,他渐渐从一个落魄的艺术拾荒者,变成了被金钱和荣誉包裹着的衣冠楚楚的上流人物。

  他嗜好血腥暴力的题材,他所创作的作品几乎无一不是以此为基调。

  最近,被糖衣炮弹轰击着,他失去了创造的灵感。生活衣食无忧,创作的源泉便会很容易枯竭,他好久没有创作过让自己满意的作品了。

  而今夜所遇之事,超乎了他的想象。他相信只要自己完完全全把这样的一个艺术记录下来,再经过自己思想的加工,一定能够画出一幅惊世骇俗的作品。

  也许,这是他一辈子都无法再超越的杰作。

  ……

  拍着“艺术”的局部,曼德忽然看到了一枚镶嵌着玉蝴蝶的戒指。

  起初他没有在意。

  后来,他又拍到了一团金色的毛发,一颗碧青色的眼睛,还有一块黑红色的胎记。

  他联想到了跟自己有染的那个女郎。

  她是金发碧眼的样子,右乳房上有一块黑红色的胎记,左手中指上戴着一枚镶嵌着玉蝴蝶的戒指。

  这样的一个“艺术”,难道就是她?

  他吃了一惊,心也跳得很是猛烈。

  与此同时,他的手机响了。

  看了看手机屏幕,来电显示是“济迪”,那女郎的名字。

  他不由得暗松了一口气。

  怎么可能是济迪呢?既然她能给他打电话,就说明墙上的“艺术”并不是她了。

  他接了电话,开口便抱怨地说道:“亲爱的,我可是等了你好久,你到现在依然没来。你在哪里呢?今晚还来不来了?”

  手机里传出一阵糟杂的声音。

  他皱了皱眉头,问道:“怎么不说话?”

  糟杂的声音里浮出了那女郎的声音:“亲爱的,我已经来了呢,你也已经看到了我,为什么还说我没来呢?”

  “你在哪里?”

  “当然就在你的面前。”

  曼德忽然感到浑身的血液像是逆流了一般,他几乎要窒息了。

  本来以为不可能发生的事,就这么毫无阻挡地出现在了自己的面前。

  与他交往了那么长时间的女郎,竟然在今夜死掉了。

  ……

  “好害羞哦,你竟然那么仔细地给我拍照。我的每一块血肉都被你拍下来了呢。”

  “你……你……你就在墙上?”

  “墙上的尸体,不就是我么?你不是已经拍到我的玉蝴蝶戒指,我的那块胎记,还有我金色的头发和碧青色的眼睛了么?”

  曼德吓得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不过,也没有什么好害羞的。我早已经被你看光了,当然不在乎被你如此仔细地拍照了。你继续拍吧,如果我能成为你画作上的主题,我感觉自己存在也有价值了。”

  “你已经死了?你是……是在什么时候死的?”

  “认识你之前就死了呢。我之所以跟你在一起,就是因为你是一个喜欢血腥暴力题材的知名画家,希望你能把现在这样的一个我画下来……”

  曼德本来以为她是在今夜的某个时间死的,问她,也就是想确定她是在今夜什么时候死了而已。

  但是,她却给了他这样的一个可怕的回答。

  他故作镇定地继续问道:“你是怎么死的?”

  “被我的男朋友撞死的。”她如实说道。

  “一个人怎么能有那么大的力量,把一个人撞成你这般样子?”

  “所以,他根本就不是人。”

  “如果不是人,他是什么?”

  “当然是鬼。”

  曼德没有话说了。

  而手机里那女郎接着说道:“我也没有想到,自己竟然交的男朋友竟然是一个鬼。遇人不淑,我也活该落得这个下场……”

  “也许,我能让你的死变成一幅画作,永远地保留下来。”

  “如果能被你当成题材画下来,我定当感激不尽。”

  “别这么说。也许,把你画下来的作品将是我一辈子都无法超越的杰作,你成就了我认识最伟大的价值。”

  “那我就不多说了。——以后我会消失在你的生命里。”

  “你不会消失的。如果我把你画了下来,你将与我永远在一起。”

  手机里没有了济迪的声音。

  不久后,曼德因创作一幅《美丽的尸体》,名声再次聒噪。这幅画有人出了比《骨头生长出的春天》还要高的天价,但他一直保留着,并没有卖出去。

  他也从上流人物的生活之中淡了出去,抛妻弃子,隐居在了一个人迹很少的山林之中。

  在那片山林之中,他白天很少出门,晚上才有自己的活动。

  每个晚上,他都会与一个金发碧眼的女郎在一起,看星星,看月亮,看风吹过山林后大地铺张的自然美,看人间普通而又美丽的风景。

  在此期间,曼德又创作了几幅以血腥暴力为题材的画,每一幅都以天价卖了出去。

  谁也不知道曼德为何会创作出那么多丰富多彩的艺术珍品。

  只有他本人知道,他所有的灵感来源,都是那个跟自己生活在一起的女郎讲述给他,他再经过思想的加工,才创作出来的。

  这个秘密,也许除了曼德和济迪之外,谁都不可能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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