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血

  近大暑的天儿了,天气格外的炎热,穿着鞋子也感得到地面的滚烫,街上的行人大都是匆匆而过,如同躲避瘟疫一般。

  身着白大褂的实习生小王坐在太阳伞下险些睡着,可是酷热左右折磨着他的身体,根本不可能舒适地睡下,他在心底暗骂医院那些办公室里高坐的领导,同时埋怨自己学历低微,不然才不在这穷县蜗居。

  他的任务是给每位前来无偿献血的人们解疑释惑,以及填写报表。半天过去了不见一个献血的人影,身后那座献血屋内的大夫已经睡着好久了,要不是他资历浅,也不必在外面受这窝囊气,早在里面冬暖夏凉的献血屋梦回大明了。

  这回他真的快睡着,可是,拍桌的声音吵醒了他,立即坐直,礼貌地问道:“您是要献……”当他看清来人是医院的外勤部主任曹老,立即如蔫了的南瓜,略有嗔怪的说了句:“原来是您老!”

  曹老也不以为然,说:“你要注意形象,不许再打吨了,小伙子年纪轻轻很有前途,要好好努力,将来的路还是很……”

  小王满腹的不屑,面上还是显出一脸的认可,心想,谁不知道你这个连针都拿不稳,见血就晕的老家伙是靠关系提上来的,整天也不干事,一个实实在在的老好人!

  正在小王很“认真”地接受教育时,余光捕捉到一个熟悉的身影,他立刻转过了头,没错,就是那个家伙,一向土啦叭叽的,多半是个穷农民。

  曹老见小王神色异样,不解地问道:“怎么了?”

  “就那个人,几周以来总他跑进胡同里面卖血,也不掂量一下,自己身上的血够不够!”

  见此,曹老无可奈何地叹息:“算了,由他了去吧,富人谁会卖血?”

  小王口中的“那个人”走进了献血屋后的那条狭窄的胡同,他身上穿着件褪了色的旧衣,一条宽松的裤子上染了不少污渍,脚上的鞋子有只已经露出大拇指。他拖着一身的贫穷和苦难走了进去。

  他叫向富贵。

  献血也不是只要你来就能献的,虽然是家私人的有偿献血小屋,但能够明目张胆地开在公家门后也不是谁都能的。这里给出的薪酬很高,而且随着献血次数的增加而增加,所以来这里的人特别多,常常需要排队等侯。

  汗臭味和血腥味混合在一起,空气异常恶劣,这就是这里的风格,可是在这里等待献血的人们并不觉得难受。

  这里的献血规则也很简单,分三步走:献血、拿钱、走人。

  向富贵回家的时候天已经黑了下来,走在中途他觉得四肢无力,头重脚轻,好像踏在云端,可是不献血家里真的揭不开锅了。

  他的家只有一间像样的房子,一个不大的院子,院子的地还是早年的土地,房子也是老房子。

  他常在想,要是当年跟着革命耍一把,早坐在办公室里饭来张口了;要是入了匪也是好汉一条,没准政府给你立个转型的榜样,一样荣华富贵不尽。偏偏是个普通人家啥也没有!

  “呵!你总算回来了。”坐在院里摇扇子的媳妇竹兰语气不满,丢下扇子,挪动她那圆胖的身子来到富贵面前,只伸出一只白胖的手。

  向富贵暗啐一口,自己的命真的不富也不贵,潦倒落魄不提,媳妇又是个强横跋扈的人,不会过日子,只知道叫穷要钱花,人长得又胖,大家背地里都叫她“竹篮子”。

  他把掖在裤档里的钱慢慢递给妻子,她厌恶地接过,飞快地数了数,然后瞪着同样圆胖的眼:“少了,死鬼快点拿出来!如果不出老娘所料,你肯定是要给那真死鬼用钱。”

  他只好又交出几张,脸上表情像割他的肉一样难看,“竹篮子”哼哼几声:“就你那模样,还真以为能富贵?少听晁瞎子的胡话。得!这钱一用孩子上学,二用小赌发财。你去吧,刚才白老鳏那边来人叫你过去。”

  白老鳏是向富贵从小玩到大,一起打过工的挚友,生活穷困,从小没了亲人,连媳妇都不知是何滋味,去年害了绝症,拖到今年七月初才断气,可怜没有亲人,生前身后都是好友照料。念念白老鳏的一生,他倒觉心里舒坦不少,起码自己有妻有儿。

  深夜。

  向富贵步履蹒跚地走在回去的路上,不日好友的尸身就要永埋黄土,人世两隔,生命短暂,活着不一定比死了干净。走着走着,他忽然感到一股莫名的寒意,把酒劲激个半醒,——灯火阑珊的地方有人,正坐在地上狂吃一通。

  等他看清那人,但觉毛骨悚然,——他是白老鳏,已经死去几日的白老鳏!

  他的酒一下全醒。

  白老鳏倏然抬起头,不可思议地看着生前的好友,一把吐出嚼在嘴里的食物,张口说着,可是向富贵什么也听不到,他又看到白老鳏夸张的表情动作,一番示意之后总算明白了。

  ——只有将死或死人能看到死人。

  一路浑浑噩噩,向富贵根本不知道怎么走到家门口,白老鳏在说完这些之后就消失了,难道我真的快要死了?他一边想着,一只脚准备跳进家门,不过又收了回来。

  根据这里的风俗,夜里办完白事进家门前要拍打身上一阵,说是驱赶脏东西。

  可是,向富贵低头一看,衣物上爬满了绿色的虫子,如萤火虫般大小,他吓了一跳,双手猛拍,那些东西一轰而散,逃往了黑暗之中。

  他不知道,那些被他赶走的小虫叫冥虫,只有鬼魄身上才有。

  从那晚开始,向富贵就得病了,一种非常奇怪的病人,他的身体出现尸斑,并渐渐腐烂,且发出刺鼻的臭味,真如一具尸体!村里的人嫌弃他,躲避他,连媳妇也收拾行囊,带着孩子回娘家了。整天与他相伴的是那些孤魂野鬼,自从那晚见了白老鳏,他能看到阳间的存在。

  ……

  晁半仙病危了,据村里的大夫透露,活不过今年的秋天了,往日宾客如流的半仙家里只有一人,他的女儿,忙前忙后,一脸五分痛色地照顾着父亲生命的最后一程。

  向富贵就来了,他是第一个在半仙病重后探望的人,所以半仙的女儿即使十分十分嫌弃他身上的味道,也不好意思赶走。

  走入屋里,豪华的厅室,豪华的大床,晁半仙有气无力地倚在床上,看不出是否睡着,因为他是个瞎子,眼睛始终是一种静止的状态。可他有一张好嘴,人们尽管不信,还是愿意花钱从他口里买句中听的话儿。

  你说说,这世上究竟谁才是真正的瞎子?

  忽然,晁半仙问道:“你是……该不会是富贵吧?”半仙声音微弱且模糊,看来半仙终是半仙,抵不过人家长生不老的真仙。

  “对,我是富贵。”向富贵来到床头,真有“同是天涯沦落人”的凄凉之感,又从某种意义上讲,他是恨半仙的,当初卜算他一生又富又贵,到了现在却是既不富又不贵。不过,他还是不愿放弃“命运”,于是问半仙自己什么时候能够富贵。

  晁半仙半天说不出话来,良久叹息一声:“富贵啊,你人活了半辈子,怎么还没看透?要知道,富贵是自己争取的,不是算命算出来的。你看我,当年领着小女来到这里连房子也没有,现在看看,满屋子哪处不是钱?这都是我自己挣的!”

  “知道了。”

  又是良久。

  “人之将死,其言也善。”晃半仙长长叹息,“我一生卖弄口才过活,虽有了财富,却也害了寿命。你难道以为我没真才实学?”

  “我不知道。”

  晁半仙更落寞了,“我一生福薄,纵有通天之能也难以施展,当年就是动用一次,结果害得夫人残死,我与小女背井离乡。常言道‘天机不可泄露’,可我到了这个时候,生死无谓,你能来看我,真是令我感动,今天就要泄一次天机给你……”

  向富贵忽然感到晁瞎子已经瞎了的双眼,透出一种穿透一切的恐惧力量,好像不属于人间,将他浑身上下看得透彻。

  ……

  有一个遥远而神秘的声音在他耳旁说道:“非吸干你的血不可!”

  向富贵从梦中惊醒,夜光下他看到苍蝇和小虫在他身上窜来窜去,赶也赶不走。他身上的肉已经腐烂的可怕,发黑发臭,撕下一块,可见里面连血都没了,尽是干巴巴的烂肉。

  他已是一个名副其实的行尸走肉,现在没人敢从他的家门经过,都知道这里住着一个妖孽。他也不敢出没村落,“过街老鼠,人人喊打”。他真的不像人,不吃不喝也能这样存在着。

  晁半仙说完那番话,毫无征兆地死去了,看来他真的泄露了天机:

  富贵啊,你把血献给了魔鬼,等你全身腐烂到极致,你的生命会随之走到尽头。到时,连灵魂也会来到魔鬼的身边,永生永世为奴!

  ……

  今天是圣诞节,天上飘飘洒洒地下着小雪,实习生小王,不,辅助科副主任小王,穿着棉衣漫步在大街上,走过献血屋,发现里面的大夫在睡觉,他使劲敲了敲窗户,里面的大夫立即正襟危坐。

  他很满意,自从娶了副院长的女儿,在医院的地位一路飙升,任谁也知道他的前途一片光明。

  这时,他看到一个单薄而疲惫的身影,迈着艰难的步子,走进了胡同里,里面有个私人的有偿献血门诊。

  他一如既往地厌恶,不过现在的他知道胡同里的那家,非常的不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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