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锦还乡的典故

  秦末,反抗暴政的农民起义在全国各地风起云涌。楚人项羽领导的队伍,是其中的一支,势力很大。他率领军队打败了秦军主力,占领了秦王朝本土。

  项羽率先领兵进入秦都咸阳,洗劫了咸阳,杀了已经投降了起义军的秦王子婴,并举火焚烧秦朝宫室。大火熊熊燃烧,持续了三个月不灭。

  项羽自以为大功告成,便夺取了秦朝的财宝和宫女,准备撤军东去。

  这时,有人好心地劝告项羽说:

  “关中地区依恃山河,四面都是要塞,而且土地肥沃,足可以在此建都称霸,何必要回去呢?”

  项羽听了,觉得有理。但他见秦宫皇殿都已被烧得惨不忍睹,就觉得此地不怎么样。再加上他思念家乡心切,便决定回东方。他说:

  “人得到富贵了,如果不回家乡,就如同穿着锦绣衣服在黑夜中行走,谁能看得见呢?”

  项羽终于不听别人劝说,回兵东去。

  项羽不听有识之士的金玉良言,从而轻而易举地失去了称霸关中,进而一统全国的最佳机遇。最终,他被劲敌刘邦打败,自杀于乌江。

  后来,“衣锦还乡”这一典故,用来比喻富贵还乡,夸耀故里,或指回本地当官。(垚焱)

  《史记·项羽本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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