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5、落难公子
- 2014-03-26 14:06
- 东周列国故事
- 作者:林汉达
- 来源:网络
145落难公子
这一老一少两个人的行动激起了齐国人。逃散了的那些大臣也前前后后跑到莒城来了。王孙贾做了领袖,可是齐国还没有君王。这怎么行呐?他们想尽法子,到处去找那个失了踪的太子法章。
法章本来跟齐王在一块儿.他一听说父亲被杀的信儿,就打扮成一个穷苦的老百姓跑了。淖齿派了好些个士兵各处去逮他。当天晚上淖齿又派人打着灯笼各处搜查,逼得法章没处藏、没处躲。末了,他摸着黑爬进一个花园,在假山的石头洞里躲了一夜。第二天早晨,他瞧见一个年老的使唤人来打扫花园,就跪在他跟前,说:“老大爷,您行个好吧。我是逃难的老百姓,叫王立,父母在兵慌马乱之中都死了。如今我没处投奔。求您老人家行个好跟东家说一声,让我在这儿当个奴仆,我决忘不了您的大恩。”那个年老的使唤人是太史嬓家里的老管家,瞧见这位眉清目秀的难民,怪可怜的,就在太史嬓跟前替王立说了几句好话。太史嬓也不在乎多一个奴仆,挺痛快地答应了。王立就这么在太史府里做些个浇花、扫地的零散活儿。虽说累一点,倒挺清静,还保全了性命。他就安心地住下去了。
有一天,太史的女儿来逛花园,一见这个新来的底下人,就挺留心。他的面貌长得这么端庄可爱,举止行动又这么大方、文雅。她想:“这么样儿的一个年轻的人怎么会上这儿来当奴仆呐?别是个‘落难公子’吧。”她越瞧越想,越想越起疑,就叫丫头过去问他的来历。太子怕再遇到祸患,说什么也不露出自己的底细来。太史的女儿挺有点见识,她越是问不出王立的来历,越猜疑他是个落难的阔公子。打这儿起,她时常打发丫头背地里去帮助他。有时候送他几件衣裳,有时候给他送点吃的。王立挺感激她。
日子长了,彼此有了说话的机会,一来二去地越来越熟,就你爱我怜地私自订了终身。太子法章不好意思再瞒着她,就兜根实底地把自己的身世倒了出来。她一知道王立原来就是太子法章,更愿意把自己的心全给了他。
王立在太史嬓的家里早就听说聚在莒城的大臣们派人正在各处找太子,可是他还不大放心,不敢轻易出去。过了几个月,他们还是到处打听太子的下落。他这才知道他们是真心实意地找他,就对太史嬓说明了。太史嬓慌了,立刻报告了王孙贾。莒城的大臣们连忙派来车马,用挺隆重的仪式来迎接他,立他为齐王。齐国有了君王,大伙儿就有了发挥忠义的对象。这一来莒城变成了恢复齐国的大本营。他们通知即墨的将士,叫他们守住城,彼此通消息,共同抵抗燕国的军队。
乐毅围困着莒城和即墨整整三年,压根儿就没法打下来。他既然采用王道,就下令退兵,大军扎在离城十来里的地方。又下了一道命令,说:“城里的老百姓出来打柴,就让他们随便来往,不准留难。瞧见挨饿的,给他们吃;瞧见受冻的,给他们穿。”要是燕国的君臣能够相信乐毅到底,实行收服人心的办法,那么莒城和即墨的抵抗也许长久不了。可是有人从中破坏,辜负了乐毅的一番苦心。
评:这一节可以说是插播了一段风流韵事,里面值得回味的东西其实蛮多的。
先说说这个“私通”。要知道那个年代子女的婚事一定要父母说了算,像太史嬓的女儿这样私定终身的事在当时是绝对为人所诟病的。不过,从时代进步的角度讲,齐太子和太史嬓女儿的这段往事确实是推动婚姻自由的一个极好的例子。由此我们可以看到一些游走于法律和道德边缘的事件往往会成为推动社会变革的契机,也正是从这个角度讲,我们没必要把自己放在道德的制高点上去批判别人,因为别人的所作所为很肯能会使他成为引领时代的弄潮儿。
再说说这个“落难公子”。我以为太史嬓的女儿看上“王立”绝不简简单单是一种偶然,它里面有着很多的必然成分。首先,齐太子和太史嬓女儿所受到的教育相近而与一般的穷苦百姓绝不一样,这使得两人的礼仪习惯、生活习俗极为相似,两人的相互吸引也就变得自然而然。作者说太史嬓的女儿“有见识”,能够隐隐约约察觉出齐太子的身份,大半的原因其实就在这里。其次,太史嬓的女儿肯定是养在深闺人未识的大家闺秀,平素见个男人都难,见到齐太子这样仪态端庄、举止文雅的男子肯定就更难。美女爱帅哥,人之常情,两人私定终身,大家也都很容易理解。这里多说一句,就是不幸的婚姻乃至婚姻诈骗也正是由此而来,所以“爱情是盲目的”这句话是很有道理的,各位尤其是年轻的女性同志们面对婚姻还是需要深思熟虑的,由于涉世未深而屡屡出现的例子我就不再多说了。最后,患难见真情,两人一拍即合这一点也是很重要的因素。试想,如果不是战乱,太史嬓的女儿也是有机会通过选进王宫而成为王后的,但那样的感情肯定是不如故事中两人结成的感情这样真挚而牢固。当然,从某种角度讲,我们由此失去了这样一个爱情故事才是更为可惜的一件事。
最后说说两人的结局。群众喜闻乐见的结果,王子和“公主”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不过,这里我想说的是另外一点,先看一下《史记》的记载:“襄王既立,立太史氏女为王后,是为君王后,生子建。太史嬓曰:‘女不取媒因自嫁,非吾种也,污吾氏。’终身不睹君王后。君王后贤,不以不睹故失人子之礼。”太史嬓真是因循守旧的国人代表,而他女儿的作为也真能体现出国人的变通之智。法律条规是死的,人是活的,如何在这个“死”和“活”之间取舍绝对是一门大学问。一味地“死”,本来其乐融融的结局就会被破坏。一味地“活”,法律条规的严肃性可能会被破坏得荡然无存。那么如何把握呢?我以为其关键还是要保证根本性的原则,比如公平公正、人人平等,比如诚信友爱、惩恶扬善。为什么我们会为影视作品或是小说中的英雄的不那么合法的惩治恶人的手段而拍手称快呢?我想也就是这个根本原则的问题。至于如何保证原则的认定和实现,那又是另外一个课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