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祸

  邂逅

  那天,我是在一家公司的面试中被淘汰后邂逅常笙的。

  常笙是我的大学同学,在我印象中,他是个与众不同的人。在他身上,有一种古典美。虽然古典美这个词用来形容男生有些别扭,但我想不出还有别的什么词能比这个词更适合他。

  常笙长得很英俊,他的英俊并不是那种时下流行的帅,而是真正的英俊。英俊的会让你幻想,他如果生在古代,肯定是戏文中那种能够轻易偷走小姐芳心的小生吧。

  常笙性格孤僻,很少与人深交,我算是个例外,因为我们有共同的爱好,都喜欢一些怀旧复古的东西。

  邂逅常笙,让我低落的心情好了起来。说了一会儿话后,我感觉不过瘾,就提议道:“走,我们去喝两杯。”

  常笙微笑着点了点头,说道:“我带你去个地方吧。”

  一辆出租车把我俩拉到了一条很僻静的小街上,街尾有家小酒馆,看着酒馆里古色古香的装修风格,我望着常笙会意地笑了。

  落座之后,常笙简单地点了几个菜,要了一瓶酒,我们便边喝边聊了起来。

  常笙话很少,基本上只是一个听众。酒桌上就听见我在喋喋不休地回忆学生时代的往事,回忆完后,我又给他聊起了自己现在的生活状况。我告诉他,大学毕业后我一直找不到合适的工作,二十好几的人了,还经常伸手找家里要钱,连自己都觉得自己太没有出息了。最后,我长叹道:“我活得真他妈没劲儿!”

  “天生我才必有用,你不必轻看自己,一切都会好起来的。”常笙一边安慰我,一边举杯道:“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来!干杯,且不说这些不开心的事了。”

  我喝干了杯中的酒,一边倒酒一边问常笙:“你毕业后在什么地方高就?”

  常笙微微一笑,却并没有回答我的问题。见此情形,我心想,也许自己不该问他这个问题。

  毕业后,我从未听其他同学提起过常笙,大概是他根本就不愿意别人太了解自己吧。这时候,我突然觉得,和他的朋友关系,也许一直都是我一相情愿的想法,对他的一切,我其实并不比别的同学知道的更多。

  有了这种想法后,剩下的酒喝起来就有点儿索然无味了,但常笙好像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脸上依旧保持着那种优雅得让我自卑的微笑。

  又坐了一会儿,我的女朋友凌颜打来电话询问我在什么地方,我很不耐烦地告诉她,我和老同学在喝酒,别烦我。

  我挂掉电话之后,常笙提议道:“时候不早了,你该回家了,咱们走吧。”

  “走什么走,咱哥俩儿多少年没见了,今天不喝醉,谁都不许走。女人嘛,不用理她。”我觉得凌颜的电话让我很没有面子,坚持还要喝一会儿。

  “来日方长,今日不喝了,我还有件事要拜托你帮忙。”常笙招手喊来服务员结账。

  听他说有事要我帮忙,我有些奇怪,心想,我有什么可以帮他的。

  走出酒馆后,常笙对我说:“我有些东西想让你帮我保管一段时日。”

  “是什么宝贝啊,你放自己家里不行吗?还要我帮你保管。”我疑惑地问道。

  常笙摇了摇头说:“也不算什么宝贝,不过那东西对我很重要,我要离家几日,放在家里不放心。”

  “没问题。”我爽快地点了点头。

  常笙感激地拍了拍我的肩说:“走吧,寒舍离此不远,去拿了东西你好早点回家。”

  木箱

  常笙家里的摆设简单得很,除了一些仿古的木制家具外,就别无它物了。不过,最让我奇怪的是,他家里除了电灯外,我没有看到任何一件现代化的家电。

  “你家里怎么连电视也没有一台?”我忍不住问道。

  “我总在外面跑,很少回来住,那些东西买回来也没多大用处。”常笙笑了笑,然后指着屋角说道:“那个木箱,拜托你帮我保管一下。”

  “你放心,我一定帮你保管好,你到时候来取就是了。”我十分爽快地答应道。

  常笙提着木箱,将我送到了街上。这时,正好过来了一辆出租车,常笙招了招手,出租车停在了路边。我拉开后车门钻了进去,常笙将手里的木箱放在我身旁的座位上,说道:“日后定有重谢。”随后就绕到车的另一边,将一张百元大钞递给司机。

  “我有零钱……”我话音未落,常笙已经转身离开了,我探头往车窗外瞧去,他的身影已经不见了。

  下车时,我接过司机找补的钱,顺手就去提放在座位上的木箱,谁知一下竟没提起来。

  “什么东西,这么沉?”我抱着木箱下了车,一边嘟哝一边跌跌撞撞地朝家里走去。

  回到家里,凌颜看到我手里的木箱,奇怪地问:“你抱个破箱子回来干吗?”

  “别人托我帮忙保管的。”我把木箱放到屋角,甩了甩略有些酸痛的胳膊。

  “装的什么东西?看样子挺沉的。”凌颜随口问道。

  “我也不知道,他说过一段时间就来取走。”说完这话,我突然想起了一件很要命的事,我既没有把自己家的地址留给常笙,也忘了和他交换联系方式。

  后来,我专门去了几次常笙家,可每次都看见房门紧锁。一直到我看到他家门上开始结起了蛛网,这才觉得有些不对劲儿了。

  我向附近的邻居打听常笙的去向,邻居却告诉我说,那间屋子的住户半年前就死在了屋里,自那以后就再没人住在里面了。我心里一凛,急忙询问那个死去的住户长什么模样,邻居的描述完全可以和常笙对上号。

  当我仓皇地离开常笙家时,背心一直是凉津津的。

  接下来的日子里,我每天白天都希望能重新遇到常笙,听他亲口告诉我这是一个误会;而每天晚上,我又心神不宁地担心自己真的会见到常笙的鬼魂。

  事实上,我再也没有见到过常笙,更没有见到过他的鬼魂。而他托我保管的木箱,我不知道是应该留着还是扔掉。在犹豫不决中,凌颜在上面堆了一些乱七八糟的杂物,它便从我的视线中消失了,渐渐地被我淡忘了。

  金条

  那天下午,凌颜整理屋子的时候,突然又看见了那个木箱,于是问我:“这个箱子怎么还在这儿?”

  我看了一眼那个差点被我遗忘的木箱,心不在焉地敷衍道:“大概没什么重要的东西,他忘了吧。”

  凌颜试着搬了搬那个木箱,却没有搬动,忍不住叫道:“好沉啊,里面装的是什么,要不我们打开看看。”

  “人家的东西,看什么看。”

  “不能看就叫他赶紧拿走啊,老摆在我们家算什么事儿!”凌颜有些不大高兴,冲我嚷嚷道。

  “我忘了告诉他家里的地址,也没留联系方式,他大概找不着吧。我抽空问问其他同学,看能不能联系上他,叫他来拿走。”

  “不行,我得看看,万一里面装的是违禁物品,等警察找上门来,你冤都没地儿喊。”凌颜的话让我的心里咯噔了一下。沉默了片刻,我终于点头说:“你说得也对,我可不能糊里糊涂地给人当替罪羊,打开看看吧。”

  木箱上挂着一把小锁,凌颜问我:“他给你钥匙了吗?”

  我摇了摇头,走到木箱前蹲了下去,捏住那把小锁轻轻晃了晃,咔哒嗒,锁竟然应声而开。

  “你力气不小嘛。”凌颜一边似笑非笑地看着,一边蹲下身子,打开了木箱盖子。

  “不是我拧开的,我根本就没使劲……”我的话只说了一半,就硬生生地顿住了。

  我至今仍然记得凌颜打开木箱的那一瞬间,我的双眼被一片黄澄澄的亮光晃花了,然后便傻傻地愣住了,直到凌颜用颤抖的声音在我耳边问道:“这是什么?不会是黄金吧!”我才重新回过神来。

  箱子里装着一些黄色的条状金属物体,我之所以这样描述,是因为当时我根本不敢相信那是一箱金条。在我的生活经历中,金条是一种可望而不可即的东西,除了在银行或者金店里看到过待售的样品,我甚至连摸都没有摸过。

  愣了好一阵,我才伸出微微颤抖的手,从木箱里取出一根条状金属物,拿到眼前仔细看了起来。

  那种条状金属物正面很光滑,而背面则刻着表明它们高贵身份的字:

  千足金(99.99%)188克

  天啦!那该死的常笙,托我帮他保管的,竟然是一整箱金条!

  藏金

  看着眼前的一整箱金条,我的心里突然有些恐惧和不安。我首先想到的是,这一箱子金条并不属于我,然后便开始猜测这箱金条的来历。

  常笙在把这箱金条托我保管之后,人就不见了。会不会这箱金条来路不正,而他正是因为这箱金条才藏了起来。如果真是我推测的这样,那么我帮他保管金条,根本就是在保管一个祸害。

  想到这儿,我心里越来越惶恐,偏头看了看凌颜。凌颜似乎并没有意识到什么危险,只是痴痴地看着箱子里的金条,眼中闪烁着兴奋和贪婪的光芒。

  女人就是女人,头发长见识短,说不准她心里正打着这箱金条的主意,而根本没去想它会给我们带来的灾难。

  我啪地一下将箱盖合上,顺手拖过一件牛仔服将木箱包了起来,说道:“这东西不能就这么放着,得找个地方藏起来。”对于我这个英明无比的决定,凌颜也很赞同。于是,我俩在屋里寻找能藏下这箱金条的地方,可我们找了半天,也没有找到什么合适的地方。

  凌颜愣了一会儿,目光突然落到了衣柜上,她冲过去打开衣柜,将里面的衣物抱出来扔在床上。我会过意来,赶紧把包裹着牛仔服的木箱抱过去塞进衣柜里,凌颜又将刚才抱出去的衣物胡乱地塞回去,盖住了那个箱子。

  “要想藏一片树叶,最好的地方就是森林里;要想藏一件衣服,最好的地方就是衣柜里,哪怕那件要藏的衣服里裹着亿万财富。”凌颜看着塞得满满当当的衣柜,突然冒出一句颇有哲理的话来。我诧异地看了她一眼,心想:没想到她还挺有文学修养的。

  藏好金条后,我对凌颜说:“本来以为不是什么重要的东西,没想到是一箱金条,早知道我就不答应帮他保管了,我得去把他找到,让他赶紧把东西拿走。对了,这事不要告诉任何人,那东西也千万不能去动它,知道吗?”

  “知道了!你去吧,今天我哪儿也不去,就在家里守着它。”凌颜说话的语气十分温柔,这和她平时泼辣的性格有些不合拍,让我感觉不太习惯,忍不住多盯了她两眼,有些恼火地说道:“你有病啊,守着它干吗!你该干什么就干什么。”

  出门之后,想到凌颜刚才的异常表现,我心里有几分忐忑,于是又转身走了回去。一进屋,我就看见凌颜正站在打开的衣柜前,不知道在干什么,不由警惕地问道:“凌颜,你在干吗?”

  “没干吗啊!”凌颜急忙关上衣柜,慌张地回答道,这更让我疑心大起。

  “我可告诉你,那东西不是咱们的,我只是帮人保管,现在是福是祸还说不准,你千万别打什么鬼主意。”我盯着凌颜,表情严肃地叮嘱道。

  “不用你说我也知道,你赶快去找到你那同学,把东西搬走就清静了,省得放在家里你疑神疑鬼的。”凌颜有些生气,说完话后就不再理我了。

  死讯

  再次走出家门后,我开始琢磨该上什么地方去找常笙。想来想去,除了再上他家看看外,也没有别的什么办法。

  可当我去了常笙家后,发现一切都还是老样子,唯一不同的是,那扇紧锁的屋门上,蜘蛛网结得更密了。

  离开常笙家往回走的路上,我满脑子都想着那一箱金条,一会儿幻想警察突然冲进家里,搜出了那箱金条,然后将我和凌颜一起抓了起来;一会儿又幻想凌颜带上那箱金条跑了,然后常笙和一群凶神恶煞的黑社会找上门来,我却交不出金条,他们把我绑了起来,威胁着要干掉我。想着想着,我不由有些埋怨自己,干吗不想好的,老想坏的。

  幻想毕竟不能替代现实生活,这事既然落到了我头上,我肯定得做点什么。突然,我看见路边有家网吧,猛地想起大学毕业后,同学们为了保持联系,建过一个QQ群,我何不在群里打听打听,说不定会有人知道常笙的下落或联系方式。

  走进网吧,我登陆上了QQ,点开了大学同学群。群里只有几个同学在线,我一一询问了他们,结果一无所获。

  我万分沮丧,正要关掉QQ,群里突然有人问:“谁在打听常笙?”

  “是我。”我赶紧回应道。

  说话人的网名叫“清水洗尘”,这个名字我很陌生,和我知道的任何一个同学都对不上号,于是我问道:“请问你是?”

  “你加我好友,私聊吧。”

  我急忙将他添加为好友,然后迫不及待地问:“你是谁?你有常笙的联系方式吗?”

  “我叫曾晴,是常笙的女朋友。”

  常笙居然有个女朋友,还是我们大学同学!不过,我实在想不起大学同学里,是不是有个叫曾晴的女生。

  我顾不上多想,急忙又问道:“常笙是不是和你在一起?我要见他。”

  “你见不到常笙了,他已经死了。”对话框里的这句话,立马让我愣在了电脑前。

  “死了?!你开玩笑吧。”

  “我怎么会拿这种事开玩笑!”曾晴似乎有些生气。

  我木然地坐在电脑前,脑子里却激烈地斗争起来。假如常笙真的死了,而且死之前没有把托我保管金条的事告诉过其他人的话,那箱金条不就归我所有了吗。

  想到这里,我有些兴奋,开始盘算起拥有了那箱金条之后的生活来。

  有了那箱金条,我不但可以摆脱目前这种窘迫的生活,还能过上一种从前想都不敢想的好日子。

  买房、买车、开公司,只要有钱,我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想要什么就有什么。想到这儿,我的嘴角不自觉地咧开了,露出一个十分无耻的笑容。

  失踪

  不过,那种无耻的笑容并没有在我脸上持续多久就僵住了。因为我很快又想到,如果那箱金条的来路不正,而常笙在死前又告诉过其他人托我保管的话,那么当我吞没金条后,肯定会有数不清的麻烦。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常笙说不定就是为这箱金条送命的,我可不愿重蹈他的覆辙。

  犹豫了好一阵,我终于做出了一个决定,在QQ上给曾晴发了一句话:“我们能见面吗?常笙留了些东西托我保管,我想交给你处理。”

  “什么东西?”

  “见面再告诉你吧,明天你有空吗?明天下午三点在学校对面的海天咖啡厅见。”

  “好吧。”

  “对了,我一个月前遇到常笙时他都还好好的,怎么突然就死了,出了什么事啊?”

  “一个月前,不可能吧,你一定是认错人了。他已经死了有半年了,我是第一个发现他尸体的人,警察说他死于一氧化碳中毒。”

  虽然隔着电脑,我仍然能够感觉到曾晴没有撒谎。可如果她说的是真的,那么我遇到的一切又该作何解释呢?

  刹那间,我隐约感到一股凉飕飕的冷风吹进了我的颈窝,并顺着脖子灌进我的衣服里,让我的身体变得冰冷而僵硬。

  过了好一会儿,我慢慢回过神来,又给曾晴发过去一句话:“见面时你能带一张常笙的照片吗?”

  曾晴答应了我的要求后就下线了,我也起身离开了网吧。

  回到家里,我发现凌颜不在家,心里突然涌起了一种很不安的感觉。我极力稳定住自己的情绪,缓缓走到藏着金条的衣柜前,死死地盯着柜门,却怎么也提不起勇气去打开它。我犹豫了一会儿,摸出手机拨了凌颜的电话。

  “对不起,您拨打的用户已关机或不在服务区。”我绝望地挂掉电话,猛地拉开了衣柜门。

  衣柜里的衣物依旧杂乱地堆放着,可那个包裹着牛仔服的木箱却已经不见了。我将衣柜里的衣物一件件地往外扔着,一边扔一边恶狠狠地骂着:“凌颜,你这个坏女人!居然敢带着金条跑了……”

  衣物很快就扔光了,我跌坐在地上,望着空空如也的衣柜,眼睛里都要喷出火来了。凌颜的背叛让我愤怒,我虽然曾经猜想过这种情况的发生,但是我绝没有想到,它会发生得如此之快,快得让我猝不及防。

  误会

  不知过了多久,我突然听到身后传来钥匙开门的声音,我腾地站了起来,转过身去,用一种足以将人杀死的眼光,恶狠狠地瞪着刚进屋的凌颜。

  “你回来了,我出去买了点菜,马上就做饭。”凌颜手里拎着塑料袋,进了厨房。

  我也走进厨房里,冷眼看着凌颜把塑料袋里的菜一样样地取出来。她拿起一块瘦肉放在菜墩上,然后伸手去取挂在刀架的菜刀。我急忙上前,抢在她前面把菜刀拿到了手里,对她说道:“切肉是吧?我来好了。”

  凌颜有些奇怪地看了我一眼,说道:“你会切吗?”

  “谁说我不会切!”我一边笨手笨脚地切着肉一边说道。

  “算了,还是我来切,你帮我洗菜吧。”凌颜看到我切的肉实在不成样子,就伸手来抢我手里的菜刀。

  我紧紧地握着菜刀,手怎么也不肯松开。凌颜见状,有些生气地吼道:“你干吗?把菜刀给我呀!”

  我依旧紧紧地握着菜刀,冷冷地问道:“那箱金条呢?”

  凌颜终于明白了怎么回事,她的脸色变得十分难看,双眼满含哀怨,盯着我看了好半天,嘴里蹦出一句话来:“没想到你竟然会怀疑我!我只是觉得那东西放在衣柜里不安全,就把它藏到洗衣机里了。”

  我一下愣住了,结结巴巴地申辩道:“我、我见箱子不见了,打你手机又关机,才会胡思乱想的。”

  “我的手机没电了,放在电视机旁充电,你难道没有看见!”凌颜气鼓鼓地冲出了厨房。

  我也急忙跟了出去,果然看到凌颜的手机正放在电视机旁充着电。随后,我又走进卫生间,打开洗衣机,掀开上面的脏衣服后,一眼就看见那个旧牛仔服包裹着的木箱。

  后来我亲自下厨,做了一顿难以下咽的晚饭,又费了不少口舌,终于让凌颜原谅了我。

  那天夜里,我做了一个噩梦。

  我梦见一个男人冲进家里,那男人拿着一把刀,狠狠地扎进我的心脏。我奋力地想要抵抗,却发现自己无法动弹。那男人的面容很模糊,我怎么也看不清楚,可偏偏又觉得他很眼熟。

  然后,我又看见凌颜把那箱金条抱了出来,和那男人你一根我一根地分了起来。后来,他们突然吵了起来,凌颜顺手拔出了插在我心口的刀子,猛地朝那男人刺了过去……

  当我满头大汗地醒过来后,下意识地朝身旁摸去,却一把摸了个空,凌颜真的不见了!

  我靠在床头,眼睛死死地盯着门口,心跳越来越快,我毫无理由地担心,梦里的情形会在现实里真实地发生。

  一阵细微的脚步声从卫生间传了过来,此时,那脚步声在我耳中显得沉重无比,每一步似乎都踏在我的心脏上,让我的心率不由自主地跟着那脚步的节奏搏动。我悄悄地移到床边,伸手将床头柜上的台灯紧紧地握住。

  一个人影从卫生间里走了出来,慢慢地走到床边躺了下来。很快,我身边就响起了均匀的呼吸声。我小心翼翼地在黑暗中探过头去,直到看清了那人确实是凌颜之后,这才悄悄地松开了手里的台灯。

  后半夜,我一直辗转反侧,并时不时地偷看身旁凌颜的动静,一直到天边渐渐开始发白,我才迷迷糊糊地睡着了。

  尾声

  我在附近的一家医院里找到了凌颜,医生告诉我,是一个年轻人把凌颜送来的。凌颜一直昏迷不醒,又查不出病因,医生还以为她成了植物人,没想到中午时她突然醒了过来。医生随即给她作了详细的检查,发现她的身体十分健康,就像从来没有得过病一样,这才同意她打电话叫我来接她出院。

  我和凌颜去结算医疗费时,窗口里的护士告诉我们,凌颜的医疗费用早就已经结清了。随后,她递给我一个信封,说是结账的那人留下的,让她在凌颜出院时交给我们。

  信封上写着我的名字,落款赫然是常笙。

  “……

  我和你们不是一个时代的人。我靠着黄金换命术,已经记不清在世上活了多少年了。

  半年前,我在施展换命术时,发生了我最不愿意发生的事。曾晴在我施术时闯了进来,她不但破了我的法术,还看见了我的本相。

  我施术时如果被人撞破,那么换来的命就只能维持半年时间,而且在这半年里,随时可能露出本相。所以我一直不敢回到她身边,除非我找另一个人再换一次命。

  后来遇到了你,我发现你认为自己的生命没有意义,就想用黄金换取你的寿命。可奇怪的是,我给你的那箱黄金,你居然一直没有去动它,那样的话,你的命我也就换不回来。

  眼看着半年期限就要到了,我只能取回黄金,另外找一个人换命。可当我去你家取黄金时,正巧发现了另外一个合适的换命对象,于是我就带走了她。

  我原以为,我的问题就此解决了,换好命后,我就可以陪着曾晴,即使不能永远和她在一起,起码也可以厮守几十年吧。

  但我没有想到,曾晴会出车祸身亡,死得这么早。

  我对生死早已看得很淡了,大概是活得太久,有些厌倦了吧。但无论如何,我还是想和曾晴在一起。

  她活着,我就陪她继续活下去;她死了,我就陪她一起去死。

  只要能和她在一起,生死倒是无所谓的。

  不过,曾晴的死,让我想通了一个困扰我很久的问题。

  我们家族的人,本来都可以长生不死的,可是他们终究还是一个个地死去了,到现在就只剩下我一个人了。我一直在思考,到底是什么力量,让他们不再继续换命,一个接一个地死去。

  当曾晴在我怀中停止呼吸的那一刻,我才终于明白,孤独地活在世上,远不如陪心爱的人一起死去幸福。

  先我而去的那些族人,大概也和我一样,是遇到了真心相爱的女子,才会愿意放弃永生,陪着她们一同死去。

  曾晴的死,对你和凌颜来说,是一个好消息。因为我会陪着曾晴死去,所以我会放过凌颜,不再要她的寿命了。

  相爱是一种缘分,相守是一种幸福。凌颜回到你身边后,你们一定要珍惜彼此。顺便代我告诉她,她拿走的东西,就当是我留给你们的补偿吧。

  常笙叩首”

  读完信后,我问凌颜:“你拿了他什么东西?”凌颜红着脸把揣在衣兜里的手掏出来,伸到我面前摊开。

  我看着凌颜手心中那根黄灿灿的金条,一种不可名状的恐惧悄然从心底冒了出来……

  曾晴

  我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是中午了,匆匆吃完午饭后,我就出门了。这次我没有再向凌颜叮嘱什么,因为我突然想通了,如果连身边最亲近的人都不敢相信的话,那么其他人就更不可信了。

  我赶到海天咖啡厅的时候,离与曾晴约好的时间还差十分钟,我选了一个靠窗的位置,点了一杯黑咖啡,一边喝着咖啡一边等着曾晴。

  就在这时,我透过落地窗看到街对面走过一个熟悉的身影,一个名字闪电般地从我脑子里蹦了出来:常笙!

  我像被蝎子蜇了一般,猛地从座位上弹身而起,朝门外冲去。谁知我刚要跨出门,手臂就被人一把抓住了,一个面带微笑的服务生十分客气地对我说:“先生,您还没有结账。”

  我急忙摸出一张钞票递给服务生,说道:“我的咖啡不要收,我还要回来的。”

  这样一耽搁,街对面的那个身影已经不见了。我抱着侥幸的心理穿过马路,在附近寻找了一番,结果却一无所获。

  我十分郁闷地回到咖啡厅里,一进去就看见一个女人正站在柜台旁向老板问着什么,便试探着叫了一声:“曾晴?”那女人回过头来,对我笑了一笑,很客气地说道:“你就是常笙的同学?我是曾晴。”

  落座之后,曾晴也要了一杯黑咖啡,我开口问道:“你是我们大学同学吗?我怎么对你一点印象也没有。”

  “不是啊,怎么呢?”

  “我在想,你既然不是我们大学同学,怎么会在同学群里呢?”

  “那QQ号是我帮常笙申请的,申请好后还帮他加了你们大学同学群,可他只登陆了一次,就说不习惯在电脑上打字聊天,以后再也没有用过了。他死了之后,我舍不得注销这个号码,就留着自己用了,我很少上线,里面的资料也没有改过。”曾晴一边解释着,一边埋头搅着咖啡,脸上的表情十分伤感。

  过了一会儿,她问道:“你说常笙有东西托你保管,到底是什么东西?”

  “那东西不方便带在身上,一会儿去我家里拿吧。”随后我又问道:“你能够给我说说常笙死前的情况吗?”

  突然,曾晴的神色变得有些古怪,她似乎正在为某个问题而困惑。过了好一阵,她才说道:“我和常笙的感情一直很好,可每次我说我们要永远在一起的时候,他都会露出愁眉苦脸的样子,就像是觉得这事不太可能一样。可就在他出事前,却给我打来一个电话,他的语气很激动,说一定要和我永远在一起。当时我就觉得很奇怪,他为什么会没头没脑地提起这个平时刻意回避的话题了。挂了电话之后,我放心不下,就赶去了他家。”

  说到这儿,曾晴突然住了口。我注意到,她的手在微微地颤抖着,脸上也流露出了恐惧的神情。

  她在恐惧什么?

  恐惧

  曾晴好半天都没有开口,我只得主动问道:“你赶到常笙家里时,他已经死了吗?”

  她点了点头,说道:“当我赶到他家时,只看到一具可怕的尸体。”

  “可怕的尸体?”

  “是的,那具尸体躺在床上,像一个干瘪的木乃伊。我走近后才发现,那个人竟然是常笙,当时他手里还拿着手机。后来我报了警,警察赶到后拉走了他的尸体,几天后他们告诉我,经过尸检,确认常笙是死于一氧化碳中毒,死亡时间已经超过一周。可有一件事情警察也觉得很奇怪,常笙手机里留下的通话记录表明,他拨打的最后一个电话是给我的,拨打的时间正是我发现尸体之前。也就是说,我接到的那个电话,是他死后打给我的。”

  我的头皮蓦地麻了,一股凉意沿着脊背窜了上来。那一瞬间,我仿佛觉得,我和曾晴身旁的空气停止了流动,凝滞在我们周围,将我们两人和正常的世界隔离开来。

  这时,我突然想起了一件事,问道:“你带了常笙的照片吗?给我看看。”

  曾晴从挎包里摸出一张照片递给我,我只瞟了一眼,就确定照片上的人确实是我一个月前邂逅的常笙。其实在这之前,我一直不太相信我见到的是已经死去的常笙,但现在我相信了,因为遇到如此诡异事件的人,并不只有我一个。

  曾晴虽然没有见到死去的常笙,但她却接到了死去的常笙打来的电话。

  我极力压抑着心里的恐惧,向曾晴说道:“如果我告诉你,常笙留下了金条,你相信吗?”曾晴看着我,脸上表情没有太大变化,淡淡地说道:“他生前常说,我想要什么他都能给我,哪怕是一座金山。”

  我看了看窗外,说道:“曾晴,你说有没有可能,常笙根本就没死。你虽然亲眼看到了他的尸体,但那尸体像一个干瘪的木乃伊,说不定根本就不是他。”

  “警察说,是尸体脱水才变成那个样子的。”

  “这并不可信,难道短短的几天时间,一具尸体就能脱水到变成木乃伊的程度吗?而且,一个多月前,我遇到了常笙,和他一起吃了饭,之后他还托我帮他保管一个木箱。我当时忘了留下他的联系方式,所以才到处打听他的消息。还有,刚才你来之前,我在街对面看到了他。”

  听完我的话,曾晴脸上露出了十分迷惘的表情,她说:“就算常笙变成了尸体,我也不会认错的。”

  “那你怎么解释我们遇到的怪事?”我反问道。

  “除非……”曾晴像梦呓一般喃喃自语道:“这个世界上真的有鬼。”

  曾晴的话其实正是我心里所想的,只是我一直不愿意相信,所以才试图说服曾晴,让她相信常笙并没有死。但我心里明白,我想要说服曾晴只是一个借口,我更想说服的,实际上是我自己!

  背叛

  假如常笙真的死了,我很怀疑他并非死于意外那么简单。我甚至可以肯定,置他于死命的祸根,就是那箱金条。那箱金条的价值,别说是买一条人命,就算是买十条人命也绰绰有余。

  不管常笙是真死还是假死,也不管他的死因是什么,反正他托我保管的那箱金条,我是不敢再留在家里了。于是,我让曾晴和我一起上我家去取东西。

  我之所以暂时没有告诉曾晴,常笙留下的东西是一箱金条,是害怕她不相信。我打算等她看到金条后,顺便问问她知不知道金条的来历。如果她也不知道的话,我会劝她把金条交给警察处理,因为它们很可能来路不正。

  这样做并不是因为我的品德有多高尚,而是我想明白了,这箱金条可能带来的麻烦,不是我和她这样的普通人可以搞定的。与其麻烦缠身,甚至像常笙那样丢掉性命,还不如早点和那祸根撇清关系。

  当我带着曾晴到了我家之后,发现屋里空荡荡的,凌颜又不在。我心里掠过一丝隐隐的不快,将曾晴请进了屋。

  “常笙托你保管的到底是什么东西?”进屋之后,曾晴又一次问道。

  我很勉强地笑了笑,让曾晴先坐一会儿,独自走进卫生间,打开了洗衣机盖子。可是,当我翻开洗衣桶里的脏衣服后,却并没有看见那个用旧牛仔服包裹着的木箱。

  因为有了上次的教训,我克制住心头的愤怒和失望,走出卫生间,讪讪地对曾晴说:“东西让我女朋友凌颜收起来了,你先坐坐,她一会儿就回来。”

  我殷勤地给曾晴倒水、削水果,以此来减缓我心中越来越强烈的不安之感。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着,天色渐渐晚了下来,凌颜依旧没有回来。

  我的心情越来越烦躁,不停地拨打凌颜的手机,可是她的手机一直关机。曾晴见此情形,说道:“要不我先回去,明天再来吧。”

  “你再等等,我看能不能找到。”我在屋里四处寻找起来,可我找遍了整个屋子,都没有看见那个木箱。

  我的心越来越沉,看来我不得不面对这个我最不愿意看到的残酷现实,凌颜终于还是背叛了我,带着那箱金条跑了!

  这时,我不想再继续瞒着曾晴,对她说:“常笙托我保管的,真的是一箱金条!”

  “一箱金条!他怎么会有一箱金条!”曾晴猛地从沙发上站起来,不太相信地看着我。

  “这个我也不大清楚,我还以为你会知道些什么的。”

  “他让你把这箱金条交给我?”曾晴突然问道。

  “虽然他没有亲口说要交给你,但我觉得交给你处理比较好。”我顿了顿,又说道:“不过,现在凌颜带着那箱金条跑了,我们必须先找到她。”

  黄金祸

  我脑子里一片混沌,连曾晴怎么离开的都不知道。不知道在屋里站了多久,我的神智才渐渐恢复了一些,转身朝门外走去。

  恍恍惚惚地走了两步,我一不小心撞到了屋角的一个柜子上,啪的一声,一个东西落到了我的跟前,我捡起来一看,那是一本古旧的线装书,书的封面上写着“简城地方志”五个大字。

  常笙正是简城人!我急忙翻开了书,希望能从里面找到一些什么线索,对我寻找凌颜提供帮助。

  很意外的,我在目录上看到了“黄金祸”三个字,急忙翻到那一页,书上的一段话将我的目光吸引住了。

  “城东常姓人家,善换命异术,许人以重金,换阳寿若干。时人多为黄金惑,而不知命贵。经年,其地多金而少丁,此谓‘黄金祸’。”

  常姓人家!常笙!

  我的脑子“嗡”的一声炸了,假如常笙是书上说的那常姓人家的后人,那么他肯定就会换命之术,那箱黄金,正是他拿来换命用的。

  一股寒意从我心底冒了上来,原来常笙托我帮他保管那箱黄金,是想要换我的命啊!我不由得庆幸自己最终没有打那箱黄金的主意。

  随即,我又想到了被绑架的凌颜,难道是因为她对那些黄金动了心,才被常笙绑走的。可他为什么要绑走她呢?难道,他想要换她的命!

  不行!我一定要找到常笙这个恶魔,救出凌颜!

  就在这时,一个步履踉跄的人冲进了屋里,那人怀里还抱着一个鲜血淋淋的女人。

  常笙!他怀里抱着的女人是曾晴。

  就在刚才,我还想要不顾一切地去找他,可当他真正出现在我面前时,我的心里却产生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恐惧,只能呆呆地看着他走到床边,轻轻地把曾晴放到床上。

  常笙在床前跪了下来,他将头伏在曾晴身上,轻声地啜泣着。看到这种场面,我自然又想到了凌颜,鼓起勇气冲了过去,向常笙质问道:“凌颜在哪儿?你要是把她害死了,我一定要你偿命!”

  常笙回过头,望了我一眼,目光里是说不出的悲伤和绝望,他喃喃地说道:“我害死了曾晴,她是为了追我,才被那辆卡车撞上的。”

  突然,常笙的目光从我的脸上移开,落到了我刚才扔掉的那本书上,然后又转向我,说道:“你都知道了。”

  “我知道什么?”

  常笙将信将疑地看了我一眼,挥了挥手说道:“你走吧,我想单独和曾晴待在一起。”

  “凌颜呢?你把她怎么了,除非找到她,不然我绝对不会离开的。”我愤然说道。

  “你如果还想见到凌颜,那么请你马上离开,明天正午时分,再到这里来接她。如果你现在坚持不走的话,那么我保证,你这辈子都不会再看到凌颜了。”常笙冷冷地说完这句话后,便不再理会我,转身走到床边,在曾晴身旁躺了下去。

  我脑袋一热,怒火中烧地冲到床前,准备继续向常笙质问凌颜的下落。可是我还没有来得及将话问出口,就被眼前的情形吓住了。

  我看见,躺在床上的常笙正在不可思议地变得衰老起来。他的皮肤渐渐地失去了光泽,变得松弛而干涩;而他的整个身体,就像是被什么东西吸走了水分一般,慢慢地萎缩着……

  我脑子里一片空白,完全被眼前这诡异的情形吓坏了,我下意识地转身就跑,不顾一切地逃出了常笙家。

  第二天中午,我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又来到了常笙家,但我万万没有想到,那里已经烧成了一堆废墟。

  难道常笙说的是真的,我这一辈子都看不到凌颜了吗!我万分后悔地冲进那堆废墟里,拼命地呼喊着凌颜。

  就在这时,我的手机响了,屏幕上显示的正是凌颜的电话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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