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姆《人性的枷锁》读后感

  • 2021-02-04 16:08
  • 读后感
  • 作者:小编
  • 来源:网络

  毛姆《人性的枷锁》读后感3篇

  读书与成长

  ——《人性的枷锁》读后感

  李丽

  喜欢上读书,才开始真正体会到生活的美妙,并感觉到自己精神上的成长。奥地利作家茨威格说过:“一个人和书籍接触得愈亲密,他便愈加深刻地感到生活的统一,因为他的人格复化了:他不仅用他自己的眼睛观察,而且运用着无数心灵的眼睛,由于他们这种崇高的帮助,他将怀着挚爱的同情踏遍整个的世界。”

  这几天读完同事推荐毛姆的《人性的枷锁》,深刻领悟到了这一点。乍看厚厚的一本,八百多页,还怕会读不下去,没想到开始读后,竟再也不忍释卷。书中的文字,句句都似在写着自己的内心。我也因了作者的笔墨,将自己全然投入进了主人公菲利普的世界。

  那些天每有所思,脑海里全是那跛足少年。当他虔诚地祈祷上帝治愈他的残疾时,为显示诚意他故意让自己吃苦,想象着自己被治愈后幸福快乐的样子,想象着原先嘲笑他的人是怎样目瞪口呆……此时,我真想去拥抱这个善良纯朴的少年,这不就是当年的我吗?小时候,自己也曾因过于害羞,老是沉浸于自己的缺点,而不敢回答问题,不懂得与同学相处。尽管外表沉默寡言,内心却把自己想象成班里最棒的那位同学,甚至于暗地里模仿她的一言一行,整天如白日梦般遐思,还常常为自己想象出来的幸福吃吃傻笑。

  少年菲利普不断遭人嘲弄,逐渐失却了孩提的天真,进而痛苦地意识到自身的存在。哪个少年不是在自身的烦恼中成长起来的?“菲利普看了好多书,脑子里塞满了各种各样的念头,正由于他对书里讲的事理只是一知半解,这反倒为他的想象力开阔了驰骋的天地。在他痛苦的羞态背后,在他的心灵深处,某种东西却在逐渐成形,他迷迷糊糊地意识到了自己的个性。”

  读书使人成长。作者在书中列了大量主人公在不同阶段读的书,这些书中的思想和他周围人物的思想都在影响着他。“一个人仿佛是一个包得紧紧的蓓蕾。一个人所读的书或所做的事,在大多数情况下,对他毫无作用。然而,有些事情对一个人来说确实具有一种特殊意义,这些具有特殊意义的事情使得蓓蕾绽开一片花瓣,花瓣一片片接连开放,最后便开成一朵鲜花。”正因为菲利普持续阅读的习惯,才使他能一次次突破枷锁,获得人生意义上的自由。

  阅读中,我分明觉出菲利普成长的每一阶段,都恍惚有自己的影子。我也曾有他遇到过的迷茫,而我却不知道如何处理。在人生的不同时期,就是读书与沉思让菲利普掌控了自己的生活。他对朋友的选择,他的求学之路,他对神学的思考……他不顾伯父反对,远赴德国求学;后来到伦敦成为一名会计学徒,因为厌倦了枯燥的生活,很快他又转到巴黎学习绘画。意识到自己在艺术上资质平平,不会有所建树,后来他决定去伦敦学医。书中最吸引人的,是菲利普在面对生活抉择时的反思,其中落魄诗人克朗肖对他影响最大。“克朗肖”也是我非常喜欢的一个人物,虽然他后来的物质生活有些悲惨,但我非常欣赏他身上的落泊文才和旷达的哲学思维。

  菲利普的朋友阿特尔涅对我触动也很大,尤其是他的择妻观。他自己多才多艺,可是却离开与他同样有才华的前妻,选择与一个朴实能干的女仆生活在一起。他共有九个孩子,过着真实而平凡的幸福生活。他的很多思想都影响到菲利普。

  主人公对米尔德丽德的爱情可能最令读者难以理解。他怎么会爱上一个如此自私自利甚至无耻的女人?菲利普也认识到了她的真面目,但还是一次次无奈地感到:他不能不爱这个女人。他清楚这种痛苦只有等到他死时才能消失。在这场爱情的追逐中,菲利浦丧失了独立的精神和做人的尊严,还几乎耗尽了他所有的财产。“世界上最大的折磨莫过于在爱的同时又带着藐视了”……反思自己,是否也曾用类似病态的精神折磨过自己?因不甘失去的一些东西,特别是曾经投入过的感情,即使已经明了是错的,却仍在主观意识里寄希望那是永远美好的存在。也许这就是人性无法突破的枷锁。

  很多人读书过于看重实用性、目的性,而最终面对茫茫书海无所措手。实际上,读书是为了自己永远的成长。“当你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满足既定的目标,你就没办法发现在这个目标范围外,更广阔的可能性是什么”。看起来没什么用处的书,或许会给你的未来早早保留一个超越自己的机会。书是不分国家与年代的,因为不管哪个国家的人性都是相通的,历史也是相似的。当你在成长中遇到困惑时,或许古今中外的某本书里早已告诉你解决问题的答案。

  傅雷曾提到过一本书对他的影响。一开始他因为情绪波动,“神经亦复衰弱,不知如何遣此人生”,后偶然读到罗曼·罗兰写的《贝多芬》,“读罢不禁嚎啕大哭,如受神光烛照,顿获新生之力,自此奇迹般突然振作。此实余性灵生活中之大事。”

  由此可见,通过读书治愈人生各种疑难杂症,的确不失为一良好途径。只要你还想成长,读书就不会晚。

  《人性的枷锁》读后感

  文/杨阳

  在写这篇读后感之前,我认认真真的想了想,我是如何开始喜欢上毛姆的。这是无意中我的同事跟我提到了《月亮与六便士》,她说:“月亮是那崇高而不可及的梦想,六便士是为了生存不得不赚取的卑微收入,多少人只是胆怯地抬头看一眼月亮,又继续低头追逐赖以温饱的六便士?”说道这里她突然问我:“如果是你,你选月亮还是六便士?”我并没有立刻回答她的问题,因为我在思考。

  正因为我俩无意中谈到的'话题让我对毛姆产生了极大地兴趣。于是我买了他三本书回来慢慢看,《人性的枷锁》是我了解毛姆的开始。

  一篇关于格非的文章,《文学在读者中寻找认同》,引用里面的一段话:从最根本的意义来说,文学是一项寻求认同的事业——作者通过写作来寻求理解,寻觅知音,而读者则通过阅读(有时候还需要借助文学研究和批评),来发现作者与他们建立认同。我之所以爱上阅读也是因为想要在作品中找到与作者有共鸣的地方,在迷茫的时候在书中寻找答案,然后学会思考,学会反思。小说中的主人公菲利普是一个矛盾的结合体,真实、纠结;既不安于现状,又没有能力改变未来。我又何尝不是自己想的挺美好,可做起来又是另一回事。但我永远比不上菲利普的一点是,他一直在不断地尝试,不断奔波,他有一颗无处安放的心,他在不断寻找生命的意义,而我却没勇气迈出哪怕是一步,只好不甘心的安于现状。

  当菲利普发现自己的跛脚被别人嘲笑的时候,他好像感受到了生命的苦涩。他幼小的心灵模糊的意识到这种不幸与痛苦可能会和自己终生相伴。他开始变得敏感,不合群,在小小的学校里,默默忍受孤独。中学时代,他拥有了他认为最好的朋友罗斯。但他渴望只有他一人拥有罗斯的友谊,所以当他看到罗斯和其他人玩的时候,他会愤怒、不安,好像被抢去了心爱玩具的孩子一样无助,终于因罗斯受不了他歇斯底里的占有欲而离开他。最后就算他可以有机会进入顶端大学,可他还是急于逃离了那片让他发疯的地方。这一时期,菲利普的性格养成对他今后的生活和人走向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包括爱情。

  他去了德国留学,到法国学画画,然后又继承了父亲的衣钵——从医,直到他找到生命的意义,最后终于知道自己要什么。

  他放弃进入顶端大学的机会,非要这么折腾,哪怕别人说他当画家失败,当学徒失败,但他说他不后悔。对啊,为什么要后悔呢?如果所有的东西都用一个标准来衡量的话,人生又有什么意义呢。

  《人性的枷锁》:这世上唯一的英雄主义

  西湘

  看到很多朋友都在列2015年的书单,虽然我这一年里也在兹兹不倦地读书,不过作为一个“老大补名着”的人,我的“书单”是羞于拿出手的。在脑子里把这一年里看过的书过了一遍,只有一本是我特别想要郑重地拿出来说说感想的,那就是毛姆的《人性的枷锁》。

  忘了是哪位大神的名言,阅读就是在书里寻找自己的碎片,那么,迄今为止《人性的枷锁》是我找到自己的碎片最多的一本书。更为巧合的是,我找到的碎片正好是自己现今的样子。读这本书的过程,像对照着一面破碎的镜子,看着自己的影子拼图一样呈现,觉得既诡异又心酸。

  本来写了两大段谈菲利普的跛脚和爱情,这是套在他身上最沉重的两个枷锁,写完又删掉了。我也有这样的枷锁,经过这么多年的挣扎,虽然大抵也看开了,但还没有得到彻底的解脱。我知道终有一日我将从中脱身而出,享受宝贵的自由,我直觉离那一天已经不远,我期待那天能够坦然平静地谈起它们,而眼下,只能沉默以对。

  那么,唯一可谈的只有理想了。菲利普的理想是环游世界,为此,他选择学医。他是在经历若干波折浪费了无数金钱以后才想到学医的,对于这项工作,他谈不上多么喜欢,或者多么擅长,但是他知道,它有助于实现他的理想。一旦拿到医生执照,他就可以拎着一个药箱行走世界。

  菲利普是勇敢而果决的,虽然他并非一开始就知道自己兴趣和志向所在,但是他起码在每一次抛弃自己所不要的东西时从不拖泥带水,这是很多人都做不到的。当你能够继承家业成为一名地位尊崇的牧师时,你绝不会选择去德国毫无前景地留学,当你沉浸在艺术之都巴黎的浪漫怀抱里未来可能成为传世画家时,你绝不会愿意回到家里去当个苦逼医学生,而他都做到了。许多人一辈子都没有尝试多种职业的可能,有的是因为没有那个资本,有的是因为没有那个意识。能够将自己的理想与职业完美结合的人寥寥无几,不幸的我也在这条路上苦苦挣扎着。人到中年我才确信写字大概是我这辈子唯一一件自己喜欢并且做得还不错的事情,然而,以我的修为和功力,无法凭这件事情养活自己。我需要像菲利普那样去学上一门在这个时代里能够赚到生活费的技能,然后支撑写字这个理想。所以,2016年我打算学一门手艺,希望能够学有所成。

  菲利普虽然算是出身上层社会,但他的人生无疑是贫乏的,父母早逝,伯父自私冷漠,除了伯母,很少有人给他亲情的抚慰,求学求职几度曲折,爱情之路更是坎坷不平。他为了摆脱贫乏作出了各种尝试和努力,去学艺术,读很多书,企图周游世界,但是这些并没有一点意义。如果不是伯父的死使他得到一笔遗产,他的人生无疑将宣告完蛋,在伯父行将就木的几年里,这个对人一向善良仗义的青年天天盼望着得到伯父的死讯,因为他已经深刻地明白,他在人生的前三十年里所作的一切努力,都比不上一笔钱来得管用——这才是人生的真谛。

  如果是在早几年,这本书我应该是看不下去的。冗长细碎的平淡情节,喋喋不休的人物心理,主人公身上既没有什么美好耀眼的光芒,又缺乏跌宕起伏的经历,真不知道为什么人们将其奉为经典。

  如果是过几年再来看的话,也许我又会嫌它过于郑重其事了。愚蠢的人类啊,不就那么点儿道理嘛,谁会不懂?值得洋洋洒洒写上那么多字翻来覆去地阐述吗?

  我庆幸在最合适的年纪读到了它,完全无障碍地与人物平行前进,与他一同抵达终点。

  看过书的朋友们都知道了,这本书的主题就是“人生是无意义的”,这恰巧也是我多年以来思考最多的一个主题。然而,“这世界上只有一种英雄主义,就是看清生活的真相之后依然热爱生活。”我当然不是英雄,也不想做英雄,但是我同意菲利普在历遍沧桑以后所作的选择。是的,人生无意义,所以,你应当专心专意使自己好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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