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的座右铭

  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好的秩序方可使社会井井有条。法律职业的社会地位是一个民族文明的标志,一个律师也需要好的座右铭时刻警惕自己。下面是一些专门为律师准备的座右铭。

  1、在一切能够接受法律支配的人类的状态中,哪里没有法律,那里就没有自由。——洛克《政府论》

  2、法律之内,应有天理人情在。——安提戈捏

  3、恪守法规,画出圆满人生。

  4、自由是一种必须有其自己的权威、纪律以及制约性的生活方式。——李普曼

  5、法发展的重心不在立法、不在法学,也不在司法判决,而在社会本身。——埃利希

  6、法律解释者都希望在法律中寻获其时代问题的答案。——拉伦茨

  7、人人必知小法律,天天不做违法事。

  8、自由就是做法律许可范围内的事情的权利。——西塞罗

  9、法律存在于另一个世界,但它自认为它是整个世界。

  10、尽量大可能把关于他们的意志的知识散布在人民中间,这就是立法机关的义务。——边沁

  11、法律不是保护崇高,而是保护一般。

  12、法治意味着,政府除非实施众所周知的规则,否则不得对个人实施强制。——哈耶克

  13、无论何人,如为他人制定法律,应将同一法律应用于自己身上。——阿奎那

  14、法令所以导民也,刑罚所以禁奸也。——司马迁《史记·循吏列传》

  15、法律就像旅行一样,必须为明天做准备。它必须具备成长的原则。——着名大法官卡多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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