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不想做偷鸡贼

  • 2016-03-08 14:17
  • 双面猎犬
  • 作者:沈石溪
  • 来源:网络

  白眉儿不理解苦安子手势的意思,直愣愣望着主人,蹲坐在地上没动弹。

  苦安子右手的拇指和食指形成箝形,在自己的咽喉处掐了掐。

  有一点可以肯定,主人绝不会叫它去噬咬他的脖子;就是想寻短见也没这等寻法的。

  苦安子用手指轻轻敲击它的鼻梁,又指向搭在一棵树腰上的干草垛,做了一个让它去取回东西的指令。

  难道主人有什么东西遗落在草垛上了?它跑到树下,围着树干转了一圈,草垛并不高,稍稍踮起前肢鼻吻便可触碰到香气四溢的草梗。它仔细嗅闻了一遍,草垛上只有一只鸡,绝对没有任何其他东西。它又跑回苦安子身边,迷惑不解地翘首望着主人的脸。

  苦安子皱着眉头,下巴耷拉着,眼角的纹路弯成怨恨的曲线,低声訾骂道:“笨蛋,蠢狗,没用的东西!”

  它晓得主人生气了;它不该惹主人生气的。可它实在不晓得该做些什么,它的狗脑筋一时转不过弯来。它歉意地慢慢横摇着尾巴。

  “喏!”苦安子弯下腰,两手撑开做扑扇状,“咯咯咯,咯咯咯”,嘴里吐出一串模仿得很拙劣的鸡鸣声,然后,又在自己喉咙口做了个掐的手势。

  它恍然大悟,主人是要它去逮草垛上那只鸡!

  午后的阳光照在干草垛上,落下一片温暖;四周静悄悄,不见一个人影;寨子里几乎所有的狗和成年男人都上山狩猎去了。

  白眉儿又跑到草垛下,翘首审视:这是一只五彩翎羽的大阉鸡,在草垛顶端刨了个坑,泡在一片温馨的干草气息中。白眉儿不知道这只大阉鸡是谁家养的,但有两点是肯定的:第一,这绝不会是野鸡,肥头肥脑的模样,不用为食物发愁的慵懒神态,毫无疑问是只家鸡;第二,这不是主人苦安子养的鸡,主人鸡窝里的鸡早让他换酒喝了。

  “白眉儿,上!”苦安子低声呵斥道。要它扑击,要它猎杀,要它逞凶。

  它迟疑地望望主人,又望望大阉鸡,没敢贸然动作。

  它晓得猎食有主的家鸡意味着什么;就前几天,一只黄鼬闯进寨子逮杀了一只童子鸡,结果被成群的狗穷追猛撵,撕成碎片。它不是黄鼬,也不是豺了,它是狗,狗是不能偷食家鸡的。

  苦安子跺跺脚,发狠地朝它的狗脸呸地唾了一口:“杂种,你不听话,我先宰了你!”

  它不能再犹豫了,对狗来说,天职就是服从,就是按主人的意愿行事;它不能违背,更不能抗拒。

  它伸出舌头,磨磨锋利的犬牙;已好久没猎杀活物了,今天可以开戒,当然很兴奋。

  大阉鸡浑然不知危险正在逼近,还朝白眉儿友好地颔首致意呢。寨子里的鸡从来没有受过狗的侵袭,习惯把狗当做天然盟友,在狗的面前从不设防。

  猎杀成功了,比从垃圾堆里刨一块骨头更省事。白眉儿轻轻往上一蹿,毫不费力地一口叼住鸡脖子;大阉鸡叫不出声来,拍扇了几下翅膀,很快便窒息而死。

  四周没有人,也没有狗,谁也没有发现这阳光下的罪恶。

  只有远处一窝小鸡和一只鸡婆,发现了异常动静,咯咯咯惊慌地乱叫一气,逃进草丛。一头被套在桔槔中的牦牛也看见了,哞哞愤怒地打了两个响鼻,弯弯的牛角把草垛挑得碎屑飞扬,尘土弥漫;牛是食草动物,看不惯血腥的屠杀。但很快,鸡婆领着鸡崽逃远了,牦牛发泄了一通也不再吭声,一切都恢复了平静。

  白眉儿叼着大阉鸡奔到主人面前,想上缴猎物,但苦安子慌乱地连连摆手:“去去,快回家去。”

  绕着很少有人走动的水沟和木屋背后的荒径,迅速而隐蔽地奔回家。

  苦安子也很快赶到了,关严了木门,很高兴地捡起大阉鸡,嘻嘻笑着说:“发酒瘟的,咬得真利索,算我没白养你。”

  这天,白眉儿得到了小半盆鸡杂碎,吃得直打饱嗝。

  自从白眉儿投靠苦安子以来,主人还是第一次如此慷慨。

  这以后,苦安子经常唆使白眉儿去偷鸡。苦安子在这方面有点天才,很会挑时辰,总是在寨子里男人和猎狗上山狩猎时,牵着它到寨子外和树林边缘寻找猎杀的机会。寨子里多的是鸡,这等于在养鱼塘里捞鱼,回回都不会落空。苦安子索性秃鹫岭也不去了,金丝活扣捕获率极低,当然不如在寨子里偷食家禽省心省力。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这句话同样适用于动物社会。

  虽然白眉儿猎杀鸡时动作迅猛,爪子利索,没一次让猎物发出过求救的叫声,然而,这样的事瞒得过人的眼睛,却很难瞒得过其他鸡的眼睛。

  很快,寨子里的鸡都把它视作瘟神,一见到它的身影。便咯咯咯惊慌啼叫,发出警报,于是,母鸡呼唤小鸡,公鸡护卫母鸡,各自逃回自己的窝。

  那头曾目睹它猎杀大阉鸡的弯角牦牛,也跟着瞎起哄,见到它哞哞乱吼。

  寨子里经常丢失鸡,免不了会引起村民的注意,丢鸡的人家都把火发在自己养的狗身上,用脚踹,用柴棒揍,责骂道:“不中用的死狗,连鸡都看不住,让黄鼠狼来偷吃,真是白养了你,还不如宰了你吃狗肉呢!”

  狗们受到无端指责,便汪汪汪喊冤叫屈。

  人的脑子毕竟比狗聪明得多,村民们很快从鸡的强烈反应中看出蹊跌跷,引起了各种猜测和议论:

  “酒鬼苦安子养的白眉狗好像不地道哩,我家的芦花鸡一见到这白眉畜生,就吓得飞上树去,怎么叫唤也不肯下来。”酒糟鼻说。

  “我家的鸡也是,见到那条白眉狗,比见到老鹰还害怕,扔下鸡雏就没命地往窝里钻。”

  “这畜生,豺头豺脑,莫不是偷鸡贼?”

  “有可能的,过去寨子里少了鸡,狗都能逮住黄鼠狼,这一次狗都变成呆子瞎子聋子,啥也逮不住,这里头肯定有名堂哩。”

  “走,找酒鬼说说去。”

  一伙人果真跑进苦安子家,兴师问罪。

  “苦安子,我看你是养着条疯狗啵,怎么么一见到它,我家的鸡就魂飞魄散呢?”

  “我的白眉儿规矩得像只猫,怎么会吓唬鸡呢。”苦安子矢口否论。

  “你的狗就像瘟疫,自从它来到猎户寨,家家都丢鸡。”

  “冤枉了不会讲话的畜生,会烂舌头的。别看我的白眉儿长相怪凶的,其实是兔子胆,我亲眼瞧见,路上有只青蛙,它都吓得不敢跑拢去呢。”苦安子振振有词地辩解道。

  毕竟,谁也没亲眼看见白眉儿偷鸡,只是一种怀疑罢了,没有真凭实据,不好定罪,人们悻悻地走了。

  但是,心底的怀疑是不会轻易消除的。

  白眉儿的日子越来越不好过,只要一出家门,见到鸡,鸡惊慌而逃;见到牛,牛哞哞哞怪吼;见到人,那就更惨了,木棒、石块、土坷垃和唾沫随时会落到身上。

  “疯狗,滚远些!”

  “瘟狗,喂豹子的料!”

  “什么狗,分明是豺狼!”

  白眉儿有苦说不出。说心里话,它不愿去猎杀有主的家鸡;猎杀有主的家鸡是豺的勾当,它已经是狗了,它不想再干豺的勾当。它也想活得坦坦荡荡,活得光明正大,活得表里如一,做条好狗,可是,主人苦安子非要它去偷鸡,它无可奈何,只好从命。

  日子过得很别扭。

  有时,望着外出狩猎的狗群跟随着主人们凯旋而归,猎人肩上挑着猎获的野雉雪兔,猎狗雄赳赳气昂昂在前面开道,它羡慕得直流口水。它虽说吃得不太好,仍然很消瘦,但毕竟已恢复了元气和体力,它相信自己的体魄和狩猎技艺绝不会比哪条狗差的,它完全可以在狩猎场上技压群芳,展示自己的价值。它不愿被人怨恨怀疑厌恶唾弃。它不愿在自己决心做狗后仍被人戳着脊梁说是豺。它渴望主人能带它上山狩猎。

  然而,苦安子似乎对集体狩猎丝毫也不感兴趣,喝酒喝酒喝酒,偷鸡偷鸡偷鸡,不让它干别的。

  那天早晨,白眉儿正站在木屋外跷起一条后腿撒尿,刚巧上山狩猎的队伍从寨子出发,经过苦安子的木屋前。狗群浩浩荡荡,人群浩浩荡荡,狗脸兴奋,人脸兴奋,狗汪汪吠叫,人大声吆喝,一派慷慨出征的气氛。它看得心痒眼热,一转身奔进木屋,叼起苦安子的裤腿,使劲往外拽。

  “死狗,你瞎拖个啥呀,门外捡着鹿茸了吗?”苦安子被它拽到门口,揉着惺忪醉眼,不耐烦地骂道。

  它朝正在前方雪野上逶迤而行的狩猎队伍高声吠叫,“汪汪汪,汪汪汪”,主人,你带我去狩猎场吧,你不会失望的,你一定会有所收获的。

  “汪汪汪,汪汪汪”,主人,去吧,扛起你的猎枪,带上我,像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那样,在惊险激烈的角逐中赢得光荣和尊敬。

  它的胸肋上重重挨了一脚。

  “死狗,你懂个屁呀,上山狩猎,你以为像跳到草垛上逮只鸡那么容易吗?我是尝过那滋味的,冷得贼死,累得贼死,最后一大窝人逮着一只兔子,闹腾整整一天,分着只兔爪子,发酒瘟的,还不够塞牙缝呢。我才没那么傻,去受那份罪。大冷天的,在家烧旺了火,抿两口酒,睡个回笼觉,快活赛过神仙。”

  苦安子说完,回转屋里,又灌起发酵的驴尿来。

  唉,空有一番凌云壮志。

  事情终于败露了;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

  这是一场够等级的灾难。

  那是在一个雨雪霏霏的黄昏,寨子里的狗都缩在自家的火塘边,青石板路上望不见人和狗的踪影。这是偷鸡的好天气。

  苦安子把它牵到寨子西头一蓬冬青树下;一只茶褐色的母鸡正在树下避风的角落里刨食小虫子。

  猎杀家鸡对白眉儿来说,技艺已娴熟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它无声无息地潜伏到冬青树左侧;鸡几乎没有嗅觉,只要不发出响声,就不会被发现。

  茶褐色的母鸡迈着矮矮的脚杆,走进它的伏击位垃置。当鸡头刚刚伸到它面前时,说时迟,那时快,它朝前轻轻一跃,准确地咬住母鸡细长的脖子。

  这简直跟玩儿似的。

  也合该出事,不仅白眉儿没注意,连主人苦安子也没发觉,冬青树丛里,还蹲着一只红冠花翎大公鸡。不知是出于坚贞的爱情,还是那只红冠花翎大公鸡生性特别好斗。白眉儿刚叼住母鸡脖子,红冠花翎大公鸡就扇摇着翅膀,喔喔怪嚣着,迎面飞扑过来。

  白眉儿没提防。它以为凡是鸡,看到血腥味如此浓烈的屠宰同类的恐怖场面,都会掉头飞逃,只恨爹妈给的这对翅膀太小太弱。它没想到,事情会有例外;它更没想到,爱情会使弱者变得无比勇猛。

  红冠花翎大公鸡冲到白眉儿跟前,没有丝毫停顿,颈毛恣张,尖喙恶狠狠地朝它的眼窝啄来;它躲闪不不及,眼角被啄了一口,啄出了血;幸亏没啄中眼球,不然的话,这世界上就多了一条独眼狗。汪汪的血灌满了一只眼球,望出去半个世界都是红的。

  白眉儿疼极了,也气极了,完全出于一种本能的反应,张嘴朝气焰嚣张的红冠花翎大公鸡咬去。它恨不得一日咬断公鸡的脖子。一瞬间它忘了自己正叼着茶褐色母鸡呢,它松开嘴,母鸡掉落地下;母鸡还没死,在地上挣扎着,“咯咯咯。咯咯咯”,发出尖厉刺耳的鸣叫:“喔喔喔,喔喔喔”,红冠花翎大公鸡也加入了这呼救大合唱。

  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叫声啊,出自丹田,发自肺腑,极度的惊骇与恐惧,万分的凄惨和慌张,在寂静的黄昏,格外响亮。霎时间,全寨子的牛羊猪鸡鸭鹅都牺牺惶惶叫起来,丧魂落魄,仿佛世冠界末日已经来临。一条条狗从篱笆后面蹿出来,从四面八方朝冬青树合围;好几家木屋的门纷纷开启,人声鼎沸。朝冬青树逼近。

  苦安子见势不妖妙,闷声不响撒腿就往家里跑。

  在这节骨眼儿上,白眉儿犯了一个错误:它理应扔下半死不活的茶褐色母鸡和气势汹汹的红冠花翎大公鸡,赶紧溜之大吉,可它的智商毕竟不如人,它对红冠花翎大公鸡怒火中烧,恨不得生吞了这厮。大公鸡又朝它眼珠子啄来,这回,它早有准备,往后一蹲,躲过尖喙,猛地一咬,哇哈,该死的大公鸡再也叫不出声了。

  这时,人和狗已经逼近,白眉儿意识到自己的处境很危险,便叼起大公鸡,逃出冬青树丛。村长阿蛮星家的老黑狗和一条名叫冰冰的白母狗在后面穷追猛撵。它叼着猎物,奔逃的速度显然受到影响,几乎被它们咬断尾巴。

  对狗来说,主人的家是最好的避难所。白眉儿一口气跑回家,逃进木屋。老黑狗和白母狗也想追进木屋来,被苦安子用木棍拦在门口。

  “去去,走开,走开!”苦安子横眉竖眼舞动木棍进行恫吓,竭力想赶走一黑一白两条狗。

  两条狗不依不饶,凶猛地朝木屋汪汪吠叫。

  人群很快聚集在苦安子的木屋前。

  从人群里走出一位瘦瘦的中年妇女,手里提着那只已被咬得半死不活的茶褐色母鸡,喝住老黑狗和白母狗,杏眼圆睁,手指着苦安子的鼻子,厉声说:“发酒瘟的,苦安子,你竟敢唆使恶狗来偷鸡!”

  “巫娘,这可是天大的冤枉。我刚刚睡醒午觉,脚还没迈出门槛呢,怎么会放狗偷鸡?”苦安子哭丧着脸,十分委屈地说。

  “放你狗屁,你不做贼,为何要拦住黑虎和冰冰,不让它们捉贼?”

  “我的白眉儿没在屋里。”

  “老娘亲眼看见它叼着我的红冠花翎大公鸡逃进你屋里去的。”

  “这……”

  “苦安子,发酒瘟的,你让开!”那女人说。

  “对,让开,让开,让黑虎和冰冰进去搜搜。”围观的人们纷纷附和。

  那位瘦瘦的中年女人是猎户寨的职业巫娘,一个响当当的人物,会捉鬼降妖,能消病禳灾,无论谁家婚丧嫁娶,红白喜事,祭典祖宗,拜祀猎神,都要请她身穿七彩霞帔,头插松雉尾翎,用红黑黄三色泥土把脸涂抹得非人非神,来诵经念咒。她手里捏着一串用虎豹牛象熊猴马七种走兽膑骨穿成的念珠,据说这是沟通阴阳两界的法器,她只要一掐膑骨念珠就能占卜凶吉预知未来。

  巫娘有这等本事,自然在猎户寨享有很高威信,连村长见了她都要谦让三分,

  苦安子无力阻挡,只好极不情愿地闪开身,让老黑狗和白母狗钻进屋去。

  这等于瓮中捉鳖。

  白眉儿躲藏在竹榻下,很快被捉拿归案。

  那只已魂归西天的红冠花翎大公鸡成了白眉儿犯罪的证据和赃物,也被搜查出来送到院子里亮相。

  “发酒瘟的,苦安子,你还有什么话好说?”巫娘冷冷地说。

  苦安子使劲搔搔脑壳,突然回转身,取下挂在墙上的一根细铁链,三下五陋除二,把白眉儿拴牢在院子一棵小杏树上。

  “你这条瘟狗疯狗,竟敢背着我去偷鸡!”苦安子唾沫喷溅,破口大骂,“你这不是存心想败坏我清白的名声吗?看我不揍扁了你!”

  他折了根树枝,朝白眉儿抽打;树枝被挥舞得嗖嗖直响,雨点般落在白眉儿的颈上背上爱和屁股上;狗毛飞旋,烧火燎般疼。

  老黑狗黑虎和白母狗冰冰欣喜若狂,在旁边又跳又嚎;整个狗群也兴奋得连声吠叫,像请了一支免费拉拉队。

  “看你以后还敢去偷鸡!”苦安子声色俱厉,“我要你牢牢记住这个教训,

  “苦安子,这样的偷鸡贼,莫非你还想继续养着它吗?”巫娘用讥诮的口吻问道。

  “是呀,这样的恶狗,活该剥皮抽筋宰了吃肉。”众人在一旁附和道。

  “嘿嘿,”!苦安子不断地向人群打恭作揖,赔着笑脸,“这狗牙口还嫩,狠揍它一顿,教训深了,它以后就再也不敢偷鸡了。各位高抬贵手,我苦安子花了大价钱买了这条猎狗,不容易啊;从今后我把这畜生拴在家里,留神看着它,再不会放它出来捣乱了。

  “寨子里三天两头丢鸡,看来都是这畜生偷的。祸根不除,祸害不止啊。”巫娘不依不饶地说。

  “是啊,怕不是什么狗,是豺狼哩。江山易移,本性难改。”酒糟鼻在一旁煽风点火。

  “不不,是狗,是狗,只是身上野气重了些,”苦安子慌忙解释道,“我要用这畜生的血洗净这畜生身上的野气。”他手中的树枝挥舞得更凶更猛更沉更重更稠,像无数毒蛇缠绕在白眉儿身上。

  白眉儿不明白主人为何要这般毒打它。它觉得其他人恨它情有可原,它偷了别人的鸡,理该受到惩罚。但主人不该咬牙切齿地揍它。它完全是遵照主人的指令行事的,偷来的鸡它只吃一点主人扔弃不要的肠肠肚肚,其他都归人了;出了事,主人却不来庇护它,反而把所有的罪责一股脑儿全喷泻在它身上。

  它被铁链子结结实实拴在小树上,想跑跑不脱,想躲躲不开,很快被树枝抽得皮开肉绽;可它不服,打死也不服。它天生就是这种性格,倘若确实是自己错了,低头认罪,在所不惜,但自己没错,受了冤枉,任你采取什么形式的暴力,都不肯逆来顺受,忍气吞声。遗憾的是,它是狗,满肚子冤屈无法诉说,它只有狂怒地嗥叫着,头颅高昂,以示不屈不挠。

  这当然大大触怒了围观的人群。

  “瞧这畜生,不躲不闪,不流泪不低头,那气焰,天生强盗坯子。”

  “瞧这畜生那双眼睛,比豺狼更毒三分,不信现在放开它试试,保准会蹿上来咬断我们的喉管。”

  “混账东西,还不赶快向大家赔罪,低下你的狗头!”

  苦安子一只手按在它的脑顶上,用力往下揿,就像按在一根无形的弹簧上,才揿下去又弹上来。

  “我看,这畜生不像是条狗。”巫娘眯起眼睛,阴阴的眼光直勾勾盯着白眉儿,“我一下子说不清哪儿不像,但确实不像。”

  老黑狗黑虎和白母狗冰冰突然蹿到白眉儿面前使劲摇甩起尾巴来。一黑一白两条狗尾上下左右全方位摇弋,飘若雨丝,柔若柳丝,飘柔二合一,如墨菊,如浪花,舞得眼花缭乱。这是一种暗语,一种提醒,一种对比,一种揭发。

  ——它是异类,瞧,我们都是正宗的狗,我们都会摇尾巴,它却不会摇尾巴!

  白眉儿意识到情况不妙,它晓得老黑狗和白母狗在这种场合乱摇尾巴用心十分险恶。它很想在这节骨眼上能使自己的尾巴也自如地摇甩起来。它将意念集中尾部,遗憾的是,尾巴只能左右晃荡,或者上下拍打,像支笨拙的扫帚,怎么也达不到狗尾巴灵巧圆润的境界。

  豺尾与狗尾表面看起来似乎差别不大,无非是豺尾的茸毛蓬松些,狗尾的茸毛紧凑些;个别长毛狗的尾巴也蓬松,与豺没什么区别。但内在的差异是存在的,那就是能否随心所欲地舞动。这差异来源于生存压力,来源于截然不同的生活方式。狗依附于人类生活,尾巴是传达喜怒哀乐的工具,是献媚邀宠的法宝,不孝有三,不会摇尾为大;豺依赖自身的力量在荒野谋生,既不必向主人献媚邀宠,也不需要向主人表达自己的喜怒哀乐,尾巴摇了无益,也就没生成狗尾巴的功能。豺尾巴的功能简单而实用,一为扫荡讨厌的蚊蝇牛虻,二为在快速冲刺时像舵一样保持身体的平衡。

  它白眉儿从小生活在豺群,从未像狗那样操练过尾巴。它愈是焦急,愈是想把尾巴摇得飘柔二合一,那尾巴愈是僵硬如棍。

  老黑狗和白母狗两条狗尾愈加摇得潇洒。

  对比太强烈了,无法不引起人们的注目。

  “我明白了,”巫娘一拍大腿,叫起来,“它不会摇尾巴,它不是狗,它是豺狼投的胎哩。”

  她说着,掐动挂在脖颈上的那串走兽膑骨念珠,两眼翻白,嘴里念念有词,猛地瞪圆杏眼,手指着白眉儿斩钉截铁地说:“这是豺狼,千刀万剐的豺狼!”

  巫娘的话无疑是有权威性的,立刻,众人眼里亮起一片憎恨与厌恶。

  “确实是豺狼,该一刀剁了头,剥出张豺狼皮来。”酒糟鼻摩拳擦掌地说。

  “这世上还从未有过不会摇尾巴的狗哩。”另一位丢失过鸡的妇女咬着牙说。

  “苦安子,你若舍不得下手,我们来帮你宰。”巫娘下了最后通牒。

  “各位乡亲,算我苦安子瞎了眼,把豺狼当猎狗买回了家。大家都晓得,我苦安子生来是穷命,蚀不起这笔血本;不瞒诸位,我是借了钱买的这条狗,不不,是借的钱买的这畜生,账还没还清呢。就算剥得一张上等豺皮,也抵不过一条猎狗价的十分之一啊。”苦安子眼圈红红地说。

  “发酒瘟的,你明明晓得它是吃人不吐骨头的豺狼,你还打算养着它呀?”巫娘问。

  “不不,这般可恶的偷鸡贼,我不会再让它待在猎户寨了。我明儿就把它牵到镇上去卖喽,好歹把本钱赚回来。”

  “限你明天把这豺狼弄出猎户寨去,”巫娘想了想说,“发酒瘟的,给你留点面子。”

  众人离去,狗群也散开了,苦安子小小的院子又恢复了冷清落寞状。

  “你这条笨狗!”苦安子踢了白眉儿一脚,“莫怪我无情无义要把你卖掉,实在是你逼得我这样做的。你怎么这样缺心眼呢?你听到有人和狗追上来了,就不该再去咬大公鸡;你叼着大公鸡,更不该跑回家来。这下好,贼赃俱获,赖也赖不掉。还有,我用树枝抽你时,在人面前,你该低头摇尾,哭泣求饶;你倒好,还犟头倔脑,谁还会来可怜你?你呀,一错再错错到底啦。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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