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伶病酒的典故

  刘伶是东晋时著名的“竹林七贤”之一,他曾经做过建威参军等小官,后来因为不满现实政治而隐居山林。

  刘伶人长得不高,相貌也很难看。他平生最爱喝酒,喝起酒来,往往一醉方休。

  平时,他常驾着车,带着酒,没有目的地在外面到处乱跑。他让一个仆人拿着铲子跟在后面,吩咐他说:“如果我醉死了,你就随地把我埋掉好了!”

  有一天,刘伶从外面回家,大发酒瘾,大叫大喊,要妻子快点拿酒给他喝。妻子看到他骨瘦如柴的样子,实在忍不住了,气得把家中的酒全部倒掉,把酒壶、酒蛊等器具也全部摔得粉碎,哭着劝他说:

  “你喝酒喝得太过分了,再这样喝下去你的命也要没了,以后不能再喝了!”

  刘伶一看苗头不对,眉头一皱,计上心来,说:

  “夫人讲得有理!我也一直想戒酒,但下不了决心,你今天备一些酒肉,在神像面前供一供,我也好向神起誓断酒。”

  “好!那就这样办!”妻子破涕为笑道。

  于是,她去向邻居借来好酒,又烧了几样好菜,毕恭毕敬地供在神像前,并让刘伶在神像前跪着发誓戒酒。刘伶无可奈何,装模作样地跪下,口中念念有词。妻子见了,以为他真的在发誓,喜滋滋地离开了。

  刘伶一见妻子离开,大声念道:

  “天生刘伶,以酒为名;一饮一斛,五斗解酲,妇人之言,慎不可听!”

  说完,他拿起酒壶,夹起肉,把神像前的供品吃得一干二净,那壶好酒喝得一点不剩。等他妻子回来,他已经醉倒在地上了。

  后来,“刘伶病酒”这一典故,用来形容嗜酒成癖,纵酒过度或吃醉了酒。(陆灵诗)

  《世说新语·任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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