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两人各带资本,一同外出做买卖。行至无人处,甲顿起邪念,将乙打死,取了资本返回。来到乙家,哀痛地说:“某人不幸病死了。”那人家也不猜疑,相信了他,后来甲又将乙妻娶了过来。 不料乙未被打死,后来醒了过来,调养多日,回到家中,他把这图财害命之事告到县官那里,状纸上写道:“图财打死,强娶我妻。” 县官一看,就把乙重打了一顿,判作诬告,并在状纸上批写道:“既然说打死,如何还活着?娶妻用财礼,怎能说强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