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端庵是顺治己丑年间的进士,担任新城县令,因天性仁厚,每次差吏杖打犯人时,他总要流下同情的眼泪。 一次,王秀才因自家房屋被人抢夺,长时间也未得到丝毫赔偿,便气愤地向县官告发。陈端庵接到状子,久久不能判决,只是慢吞吞地说道:“毛诗上早就写道:‘维鹊有巢,维鸠居之。’(鹊鸟筑有窠儿,让鸠进去居住)你王秀才为什么就不能做鹊鸟呀?” 大家听说如此好好县官不觉哑然失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