袭警奇案


  早上七点,城市花园树林中挂着一层薄薄的晨雾。
  “这个星期天真不错,还没人起床。”坐在方向盘后面的警察说着,慢慢驾着巡逻车沿着花园大道行驶。 
  “大家都在睡觉,只有我们还得工作。”他的同事海尔威一边打着哈欠,一边打开暖瓶。
  “嘿,莱特,你能不能注意点。”汽车突然急刹车,热咖啡洒在海尔威的裤腿上,他刚要发火,抬头发现马路中间站着一个人,差点碰上汽车的保险杠。
  “他突然从树林中出来。”莱特说着和海尔威下了车。
  这个人五十多岁,非常激动,怀里抱着一只小狗。
  “您想找死吗?”莱特责备道,“您不能这样过马路。”
  “真幸运,您来了,花园里有个死人!是警察。”
  海尔威通过对讲机报告了警察局。陌生人把警察领到花园,说道:“我叫菲德曼,早上经常带着小狗散步,突然在树丛后面……”
  两个警察跑到菲德曼所指的树林,在树丛中海尔威轻轻喊了一声:“我的上帝,是盖布,有人把他的喉咙割断了。”
  盖布与海尔威和莱特一样,在同一小区值勤当不佩带武器的警察。
  两个警察什么也不能做,只能等待刑警来进行现场勘查。海尔威把菲德曼的有关个人情况记录下来,他是个烟草制品商店的老板,住在附近。
  “是狗发现尸体的?”莱特问道。小狗在尸体旁不安地来回走动。
  “哈,我差点把重要事给忘了。”菲德曼说道,“我的爱犬特里希在树丛前面嗅来嗅去,突然我在池塘边看见一个男人跑了,后来就发现了这具尸体。这个人我不久前见过一面,个很高,穿黑大衣,头上戴着帽子,面部表情很丰富。”
  现场勘查收获很小,在草坪上发现了几个大脚印,树枝上挂着衣服纤维,这与菲德曼所说的逃走的那个人的特征和衣服相吻合。菲德曼很难与警方画家一起描摹那个人的画像,“他跑得太快。”他说道,“我只能隐约记起那张脸,如果他在我面前,我肯定能认出来。”在罪犯索引资料中也没有发现什么。  
  一周过去了,海尔威和莱特下午值班巡逻,平常他们总是值早班。可是同事的被杀使他们刻骨铭心,也是他们谈话的中心。
  “据我所知,重案组还没有一点儿收获。”莱特一边说着,一边观察着在花园门口吵架的两个司机。看见吵架的一方上车走了,莱特也加油开了过去。
  “如果他们有详细的说明,我们就会知道是谁干的,毕竟凶杀发生在我们小区。”
  这时对讲机里传来了软弱无力的声音:“在南区巡逻的所有车辆注意了,花园附近西门斯多夫体育场有人受重伤,目前还没有详细报告。”
  海尔威抓起对讲机:“我们是573号巡逻车,我是海尔威巡警,正在路途中。”
  莱特打开警报器,警笛声声,马路上的其他车辆纷纷靠边为警车让路。
  体育场的停车场上,围着一群好奇者,两辆警车和一辆急救车已停在那里。海尔威和莱特跳下车,一位年轻警官愤怒地说道:“晚了,手段真够残忍的。”
  “是谁?发生了什么事?”
  “是巴赫,他在步行巡逻,有人在他胸脯上扎了三刀。”
  “又是我们小区的同事。”海尔威不知所措地说道。
  发生这两起案件后不再允许步行巡逻单独行动,人们只能看到刑侦处专家穿着制服一人走在大街上。实际上他们是诱饵,后面有便衣跟着呢。
  海尔威和莱特有几次带着惟一的证人菲德曼,让他坐在巡逻车上。他坐在后座,抱着爱犬,目不转睛地盯着街上往来的人流,不断嘀咕:“应该抓到那家伙,我曾有一只大猎狗,它能咬住他不放。”
  一天晚上,海尔威和莱特出勤回来,小区主任递给他们一张打印的复印件,愤怒地说:“这是凶手的第一份通牒,寄给了我们值勤人员。句子由报纸上的字母组成:杀手警告:你们每一个都会遭殃。复仇者。” 
  “也许是为被警察开枪打死的人复仇。”小区主任说道:“许多年以前,我们小区有一位公务员被打死,也许凶手现在选择我们,他恨所有的警察。”
  就在这个晚上又发生了一起案件,一位骑摩托车巡逻的警察被刺中心脏。凶手事先通报小区,一个人受伤躺在马路上,凶手的计谋既阴险又毒辣。
  海尔威第二天休息,一般情况下,他正好利用业余时间好好恢复一下,现在不可能这样了,他好几次想出去采购东西,妻子不止一次劝阻他,说:“那家伙现在到处活动,你又没佩带武器。”
  “可是,我没穿制服,没人能知道我是警察。”
  海尔威开车直驶城市花园,买东西还可以等一等,第一次行凶现场如同神秘的磁石强烈吸引着他,他希望找到重要的、迄今尚未见到的痕迹。
  在花园,他仔细地检查了一遍行凶现场周围的环境,直至马路附近的树丛。突然,海尔威的后脑勺受到猛烈一击,他眼冒金星,倒在地上。当他睁开眼睛,发现眼前有一把巨大闪亮的宰牛刀慢慢指向自己的喉咙,陌生人双腿压住海尔威的肩膀,只要稍微用力,便可结束他的性命。绝望中海尔威使劲拽着对方的胳膊,碰到一个毛茸茸的东西,只听一声嚎叫,一只小狗跑向熙熙攘攘的马路。袭击者松开手,喊着“特里希”,紧追在后。马路上听到紧急刹车的声响,海尔威赶到时,发现菲德曼怀抱被轧死的爱犬,泪流满面。海尔威毫不客气地拿住了他,菲德曼一点反抗也没有。
  “他得进神经科。”莱特说道。他在晚上来看望海尔威,虽然没有什么可庆贺,但压力大大减轻。
  “他会因为一只狗被枪杀而复仇?”海尔威头上包着厚厚的绷带,不相信地问。
  “是的,我们应早点想到。菲德曼爱狗胜过爱人,这是病态,他特别偏爱和驯养猎狗,这只狗进攻行人,警察除了开枪没有别的办法,菲德曼从此失去了控制。”
  “可是他为什么把我们当作他的对手?”
  “这必须由心理学家来定,也许他想让我们害怕,怕惩罚,对他来说,最糟糕的是他的特里希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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