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的澳门

  澳门,也称为澳。《辞海》解释为海边弯曲可以停船的地方。澳门,通常指澳门地区,位于广东省珠江口西岸,它包括澳门半岛、凼仔岛和路环岛,总面积17.5平方公里。澳门居住人口达35万以上,主要是中国人。具有葡萄牙血统的居民,包括葡人与其他种族人结合所生的混血儿,以及长期或数代在澳门生活的葡人及其后代,目前有12000人,占澳门人口的3%。

  澳门自古以来就是我国的领土,16世纪被葡萄牙逐步占领。明正德十二年煿元1517年,葡萄牙人以"入贡"名义率船队进入广州腹地,因无文书证明,皇帝不予接见,并令其回国,但葡萄牙人贿赂澳门地方官员,取得定居权,且以"借用"名义占据部分地区。随着时间的推移,1851年2月,澳门被宣布为葡萄牙的一个"海外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我国政府多次提出,澳门是中国的领土,主张在条件成熟时,通过谈判,解决这一历史遗留问题。1986年6月,中葡两国政府就澳门问题开始谈判,两国政府于1987年4月正式签署了关于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并于1988年1月15日互换了批准书。

  60年代以前,澳门被称为"东方蒙地卡罗",以赌业兴旺闻名。工业几乎为空白,只有一些生产爆竹、神香、火柴的作坊。60年代末,尤其是70年代到80年代,由于澳门工资低,地价廉;又享有欧美市场的纺织品配额,香港工业资本乘势进入澳门,出口加工业得到迅速发展并同旅游娱乐业、建筑房地产业、金融业一起,逐步成为澳门的四大经济支柱,使澳门经济有了较大的发展。

  随着内地对外开放的扩展,澳门商人到内地投资规模空前,大部分集中于房地产业。与此同时,内地省市赴澳门的各种经济活动也明显增加,促进了澳门的繁荣。

  选自《采风》1999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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