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到了腐烂的气味

  妈妈的鼻子抽动了一下,仿佛闻到了腐烂的气味。“那就抓紧时间吧,”她说,“汉堡包都要凉了。”

  碧翠丝•利普跟爸爸一起住。她爸爸曾经是个职业篮球运动员,赛场生涯留给他的是一对伤痕累累的膝盖,一个好胃口,还有一颗安定不下来的心。“瘸子”李昂•利普当年在克利夫兰骑士队是个相当不错的得分后卫,后来又转到迈阿密热队。现在,他从NBA退役已经十二年了,却还在犹犹豫豫,不知道下半辈子该干什么。

  碧翠丝的妈妈不能算是缺乏耐心的,但是李昂实在犹豫得太久了,她终于还是和他离了婚,开始追求她自己的事业,在迈阿密的旅游胜地鹦鹉丛林干起了鹦鹉训练师。碧翠丝决定跟着爸爸,一方面是因为她对鹦鹉过敏,另一方面也是她担心爸爸一个人没法生活下去——他照顾自己的能力实在太差了。

  不过,离婚两年后,李昂•利普忽然石破天惊地跟一个在高尔夫球赛场上认识的女人订了婚——隆娜是球场上的服务员,当时正开着电动饮料车从他身边经过。直到婚礼那天,碧翠丝都不知道继母的姓;她也是到那一天才知道,继母还为她带来了一个弟弟。

  隆娜到教堂的时候,身后跟着一个身材瘦削、满脸忧郁的男孩子,黄色的头发,皮肤晒成了棕褐色。男孩子穿着正式的衬衫,还系着领带,这样的着装让他看上去可怜巴巴的。李昂刚把结婚戒指套上隆娜的手指,男孩子就蹬掉脚上的皮鞋,跑出了教堂。在后来的日子里,这样的事情发生了很多次。

  隆娜好像总跟儿子过不去,经常挑他的毛病。碧翠丝觉得,她一定是怕男孩子古怪的行为让丈夫感到不舒服,虽然李昂•利普并不在乎。偶尔,他还会试着对男孩子亲密一点,尽管两人没有什么共同点。男孩子对李昂的爱好——运动、垃圾食品、电视连续剧——一点都不感兴趣,宁可整天待在林子里。李昂则对户外运动毫不感冒,而且讨厌任何动物——除非它戴着项圈,还有“狂犬病毒检疫合格”的证明。

  一天晚上,隆娜的儿子把一只失去父母的小浣熊带回了家,浣熊立即爬进了李昂的拖鞋里,还在里面撒了泡尿。李昂只是有点惊奇,隆娜却大为光火,都没跟丈夫打招呼,就把男孩子送去了军校——这就是她试图“改造”他的开始。

  每次被送去军校,最多不过两个星期,他要么逃回家,要么被开除。最后一次,隆娜故意没告诉丈夫,而是骗他说,儿子的成绩开始有了起色,表现也越来越好。

  然而事实却是,她根本不知道儿子去了哪儿,也不打算去找他。她“实在受不了那个小兔崽子了”——至少碧翠丝偷偷听到,她在电话里是这么说的。至于李昂,他对男孩子的一切都漠不关心,妻子告诉他什么,他就信什么。他甚至都没注意到,军校早就不再寄来学费通知单了。

  不过,早在第一次被送往军校之前很久,男孩子就偷偷跟碧翠丝建立了同盟关系。这一次,他回到椰谷之后没有联系任何人,除了碧翠丝。她答应帮他保守秘密,要不然隆娜可能就要给青少年管教中心打电话了。

  也正是因为这一点,碧翠丝才会去找罗伊,警告他“不要多管闲事”。身为姐姐,她觉得保护弟弟是她的责任。

  碧翠丝一边骑着车,一边把这一切都告诉了罗伊,好让他知道问题的困难程度。罗伊在冰淇淋卡车的车厢里见到了巧手,他一看到巧手的伤势就能理解,为什么碧翠丝那么着急。

  罗伊还是第一次近距离、面对面地看着巧手。巧手躺在睡袋上,头枕着一个纸盒子,稻黄色的头发全被汗水濡湿了。尽管额头烧得滚烫,他的眼睛里还是燃烧着那种自由狂野的光芒。

  “疼吗?”罗伊问。

  “不疼。”

  “骗人。”碧翠丝说。

  男孩子的左臂肿得高高的,又青又紫。罗伊开始还以为是被蛇咬的。他担心地打量了一下周围,还好,那袋棉口蝮蛇不在车厢里。

  “我今天去车站的时候过来看他,发现他这个样子。”碧翠丝对罗伊解释道。她转向弟弟,“究竟发生了什么,告诉牛仔妹吧。”

  “被狗咬了。”男孩子转了转胳膊,露出皮肤上几串暗红色的牙印。

  是挺严重的,不过比这更吓人的咬伤罗伊也见过。有一次爸爸带他去参加乡村集会,一个小丑不小心被惊马咬伤了,胳膊上血流个不停,只好用直升机紧急送往医院。

  罗伊打开书包,拿出急救用具。在博兹曼参加夏令营的时候,他接受过急救员培训,所以对处理伤口并不算陌生。碧翠丝已经用苏打水清洗过弟弟的伤口,罗伊就直接把抗生素药膏挤在纱布上,仔细包扎好,又用橡皮膏牢牢粘住。

  “还得打破伤风疫苗。”罗伊告诉巧手。

  男孩子摇了摇头。“不用了,没事的。”

  “狗还在附近吗?”

  男孩子转过头,用探询的目光望着碧翠丝。她冲他点点头,“告诉他吧。”

  “真的没问题?”

  “他没问题,别担心。”她的目光转到罗伊身上,“再说,他欠我的。今天要不是我,他就死定了——对不对,牛仔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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