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陌生人来访

  第十二章 陌生人来访

  夏天里最愉快的事,莫过于每天洗泉水澡。泉水冰凉 ,所以不能泡太久,但会让我一整天都头脑清醒,精神抖擞。

  我总是把惊风拴在泉水上方的一棵铁杉上,然后不时地朝它泼泼水。它会露出吃惊的表情,低头舔舔胸前的水,再抖掉身上的水珠。这样我洗澡的时候,它也顺便清理干净它的羽毛。我躲在羊齿蕨和苔藓间,用光滑的榆树皮当肥皂洗澡。搓榆树皮时,会有像肥皂一样的泡沫。

  青蛙会跳出水池,让我进去;画眉鸟则飞到池边,瞧瞧发生了什么事。我们是一群快乐的伙伴……我高声叫着笑着,惊风整理羽毛,画眉晃着可爱的脑袋,有时候男爵也会探头偷看我们。它不喜欢玩水,可是它总是光光亮亮,干干净净的,这倒让我很纳闷。直到有一次我看到它跑去沾池边羊齿蕨上的露珠,再用嘴舔得毛闪闪发亮,我才知道原来它是这样洗澡的。

  一天清晨,树叶里有沙沙的声音,惊风立即开始找声音的来源。我已经学会当森林里有任何风吹草动时,就朝惊风看的方向看过去,它总是比我先找到引发状况的动物。惊风看着我们头顶上的一棵铁杉,我终于也看到了,是一只小浣熊。这就是我和惊风第一次遇见葛博礼农场强盗——杰西的经过。它在四目睽睽下爬下树。

  它瘦得皮包骨,一头跳进我们的私人浴室。它不知道从哪个垃圾堆跑来的,毛发横七竖八,而且可能好些天没吃东西了。不管它过去的名声,现在它看起来糟透了。它可能是个孤儿,也可能因为它有双斗鸡眼,看起来很奇怪,就被妈妈赶出了家门。无论如何,它既然来向我们求救,我就带它回家,给它东西吃。

  才一个星期左右,杰西就被我们养胖了,身上像杂草的毛也服帖多了。如果抓抓它的耳朵或摸摸它的背,它就像个忠实的朋友一样;不只这样,后来它还 成了得力的助手呢。它整天窝在离我们不远的一棵铁杉上睡觉,但只要我们动身去溪边,它就跳过一棵棵树、一根根枝干跟着我们。到了溪边,它就是最厉害的挖贻贝高手;三个人加起来都挖不过它。不过它一挖到就吃,吃饱了就不挖。所以我把它挖到的贻贝都拿走,直到它挖得够多了,才分一些给它。

  贻贝非常鲜美可口,我烹调贻贝的方法是这样的:

  在泉水里把贻贝搓洗干净,丢进滚烫的盐水内煮五分钟,再捞出来冷却。把肉取出来,蘸着蒜末和青苹果泥的栗子糊吃。

  惊风现在已经是具有职业水准的猎鹰了,负责猎捕小动物。我们不时有炖兔肉、雉肉馅饼;偶尔抓到麻雀就归惊风。旧的猎物一吃完,新货马上到。

  夏天里饮料就由我负责张罗,因为它们都不用喝。有一天我在路边发现一些樟树,我把根挖出来,削皮晒干,泡茶喝。樟茶很好喝。薄荷是另一种不错的饮料,我把它和冬莓一起放在屋顶上晾干。我煮菜时也用这些有香味的叶子调味,让一些口感不太好的食物变得可口一点。

  我的树屋充满了熏肉和薄荷的香味,可以说是克斯 奇山里最香的一棵树。

  日子是这样逍遥自在,我吃得饱、穿得暖。有一天,我从山下回家的路上,顺道去旧农场看看苹果树是否可以采收。那些苹果是属于夏季品种,差不多是采撷的时候了。我采了满袋子的苹果,坐在树下吃了起来。我边吃边想怎么样把这些苹果晒干保存到冬天的时候,惊风飞到我肩膀上用力抓了一下,我痛得叫了起来:“轻一点,惊风!”

  我抓起它放在一根木桩上,却看到它像一根拉紧的电线那样呈警戒状态。它的头抬得很高,耳朵朝东边,它一定是听到什么了,看来很痛苦的样子。我竖起耳朵聆听,却什么也没听见。如果它会说话就好了。

  惊风成了我的耳朵和眼睛。它总是比我先听见动静,只要看见它提高警觉,我就马上仔细耳听八方,眼观四面。这次它看起来很焦虑的样子,在木桩上转来转去,展翅张望有没有可以停驻的树枝,随即又静下来聆听。

  后来,我也听到了,是远处警车的警报声。警报声越来越响,我也有些害怕了。不过我想了想,对惊风说:“不对,如果他们是来找我的,应该会悄悄靠近,不会用警报器呀!”

  我才说完不久,警报器就停了,而且很明显是停在山脚下。我赶紧站起来想躲进我的树屋,可是才走了几步,就听到警报又响了,呜啦呜啦地呼啸而过。

  虽然天色还 不太晚,我们仍然决定动身回家。天气热得不得了,我想先去游个泳,再回去把前几天剪好的皮革做成皮靴。

  因为心里挂念着警车,所以我蹑手蹑脚地溜回铁杉树林。惊风又一次抓我的肩头,我差点失声大叫。我看着它,它却盯着树屋的方向看;于是我也朝着那个方向看。我停了下来,因为我看见一个人躺在树屋和储藏树的中间。

  我和惊风静悄悄地躲在树后,慢慢靠近那个人。他睡着了。我可以再去峡谷搭个帐篷露营,可是与人相遇的渴望,超过了我被人发现的恐惧。

  我们站在他前面,他一动也不动;惊风开始不耐烦了,它想回树上去梳理它的羽毛。可是我抓着它的皮绳不放,因为在那个人醒来前,我要好好想一想怎么做才好。惊风拍打翅膀,我把它的翅膀紧紧压住,免得它发出噪音干扰我思考;不过显然一点也没吵到那个人。对于一个都市人来说,一只猎鹰振动翅膀,怎么会是噪音呢?可是现在对我来说,只要惊风翅膀一动,就像枪声一样,可以把我从睡梦中惊醒。看到这个陌生人还 在呼呼大睡,我因此明白自己上山已经好长一段日子了。

  我仔细打量他,没刮胡子,小平头,破破烂烂的衣服,我把警车和他联想到一起。“歹徒!”我自言自语。“哇!”我得趁他醒来前好好想想要如何处理这件事。

  他会不会给我惹麻烦?他是不是心狠手辣的人?我该不该躲到峡谷,等到他离开为止?可是我好想跟人说说话,听听人的声音,告诉他有关男爵和杰西的事。我一点也不想躲起来,何况他可能很饿了。我终于忍不住了,说:“嗨!”

  我很高兴看到他翻过身,睁开眼睛看我。他看起来很惊讶,我就安慰他说:“不要紧的,他们已经走了。如果你不跟他们说我在这里,我也不会跟他们说你在这里。”他听了以后,便坐起来,神情轻松许多。

  “哦。”他应了一声,靠在树干上,又说:“谢谢!”他用手撑着头,盯着我看。很明显,他在思索这是怎么回事。

  “很高兴在这时候看到你。”他笑着说。他笑起来很好看,一点也不像坏人。他的眼睛蓝蓝的,虽然有些疲倦,可是一点也不吓人。

  我趁他可能会站起来走掉前,赶紧把要说的话跟他说。

  “我对你一无所知,而且我也不想知道。你呢,对我也一无所知,你也不会想多知道。不过如果你愿意,你可以留下来,没有人会找到你。你想不想来点晚餐?”天色虽然还 早,但是他看起来很饿的样子。

  “你有东西可以吃吗?”

  “当然。你要鹿肉还 是兔肉?”

  “嗯……鹿肉好了。”他回答的时候,眉毛弯成了一个问号。于是我就去准备吃的。

  他站起来,转过来转过去,东张西望。当我用打火石生火的时候,他惊讶地吹了声口哨。我现在一下子就可以把火生起来,对我来说这只是件驾轻就熟的日常工作,但对一个陌生人来说,却是相当有趣的事。

  “爹斯 丹孟第亚!”他说。我断定那一定是很低级的俗话。这时候一直安安静静坐在木头上的惊风,开始梳理羽毛。那个歹徒吓得跳了起来,后来看到惊风脚上绑着皮绳,才松了口气说:“这个凶狠的家伙是谁呀?”

  “别怕,这是惊风。它是只聪明又温驯的鸟,如果你不是指名要吃鹿肉,它会很高兴替你抓只兔子当晚餐。”

  “我不是在做梦吧?”那个人说,“我睡在一堆看来像童子军搭的营火边,醒来时却回到了十八世纪。”

  我爬进贮藏食物的树里去拿熏鹿肉和一些香蒲。等我出来的时候,他惊讶得说不出话来。

  “那是我的贮藏室。”我跟他解释。

  “原来如此。”他回答。从那时候起,他就不太说话了,只是看我工作。我忙着准备食物煮一顿最好吃的晚餐,所以也没多说话。晚餐实在太可口了,事后我把菜单记下来:

  用褐色蒲公英的羽状果实和野生大蒜放在鹿油里,加满水,再把鹿肉放进水里煮熟。第二道菜是把香蒲包在树叶里,放到炭火里烤。甜点是把苹果切碎,和山慈姑花苞一起煮。水果是覆盆子。

  晚餐做好后,我请他用我最好的乌龟壳吃饭。我用小树枝削了一支叉子给他,因为杰西把叉子都拿去玩了。他一直吃一直吃,盘底朝天后他说:“我可不可以叫你梭罗?”(梭罗(1817—1862),美国诗人、散文作家和自然学者,曾在瓦尔登湖畔独自筑屋耕种,过了两年多遗世独立的简单生活。后来写成《瓦尔登湖》这本书。他鼓励人过简单的生活,把时间保留来深入生命,品味人生。)

  “好呀!听起来还 不错。”我回答。我停顿了一下,为了让他知道我对他也有点了解,我笑笑说:“那我叫你邦杜(当时的逃犯)。”

  他扬起眉毛,侧着头,耸了耸肩膀说:“很接近欧!”

  他静静地坐着,好像在想什么。我觉得我的话可能伤害了他,就说:“我很乐意帮你,我可以教你怎么在野外生存,很容易的,没有人找得到你。”

  他的眉毛又皱在一起,这是邦杜忧虑的特征,我不该提起他的过去。不管怎么说,他是歹徒也好,不是也好,总是个大人。我还 不确定自己能否和一个大人一起生活。我决定转移话题。

  “睡觉吧!”我说。

  “你睡在哪儿呢?”他问,我真高兴,原来这段时间他都没发现我树屋的大门。我向他招招手,往左走了几米,推开鹿皮门,向他展示我的秘密。“梭罗,你太棒了!”他说着走进去,我把乌龟灯点燃让他看得更清楚,他试了试床,像探险一样到处观看。出了树屋后,他叹为观止地猛摇头。

  那晚我们没再说什么。我让他睡在床上,虽然他的脚悬在外面,但他还 是说很舒服。我睡在火堆旁,地上很干,火很暖,况且我早已练就席地而睡的好功夫。

  第二天,我一大早就醒了,等邦杜跌跌撞撞走出树屋时,我已经准备好早餐了。早餐是螯虾,邦杜吃得津津有味,他看来很喜欢我做的早餐。通常一般人需要好一阵子才能习惯野生食物,所以我很惊讶邦杜这么快就爱上我煮的食物。当然喽,这跟他饿了也有关系。

  那天我们上山去采集食物,没有聊太多。我还 想到峡谷另一边去挖香蒲。我们一起钓鱼、游泳,我跟他说我想做个木筏,这样就可以漂到比较深的水域去抓大鱼。

  邦杜一听,马上拿起斧头去砍树做筏。我看着他,说:“你一定曾经在农场生活过。”

  这时正好有只鸟唱起歌来。

  “这是京燕。”邦杜放下手边的工作,走入森林去找京燕。现在轮到我惊讶了。

  “你做的是哪行,怎么会知道京燕呢?”我大胆地问他。

  “你认为我是做哪行的呢?”他反问我。

  “我想,你一定不是神职人员。”

  “没错!”

  “你也不是医生或律师。”

  “答对了。”

  “也不是商人或水手。”

  “你又对了,都不是。”

  “也不会是挖水沟的工人吧?”

  “不是。”

  “那么……”

  “再猜呀!”

  我突然想百分之百确定我的怀疑,所以我说:“你是个潜逃的凶手、小偷或诈骗犯。”

  邦杜不找鸟了,转头看着我。我开始感到有点害怕了,一个逃犯可是什么事都做得出来的。没想到他不但不生气,反而笑了起来。他笑得很开心,我也跟着他笑了起来。

  “什么事这么好笑?邦杜。”我问。

  “听来很不错,我喜欢。而且非常喜欢。”他格格笑个不停。我不知该说什么,用脚后跟蹭着地,等他笑完再听他的解释。

  “梭罗,我的朋友,我不过是个在克斯 奇山里迷了路的大学英语教师。昨天我在森林里迷了路,看到你起的营火,便躺在一旁睡着了。我以为到了晚上童子军就会回来煮晚餐,帮我找路回家呢。”

  “哦!原来如此!”我也忍不住笑了,“你知道吗,邦杜,在发现你之前,我正好听见附近的警车呜呜响。我们经常会读到强盗藏在森林里的故事,所以我就直接联想到你一定是他们正在寻找的人。”

  我们不再找京燕,回去继续做木筏。话匣子一开,我们就说个不停,笑个没完。他很风趣。可是我心头却有一种伤心的感觉。

  “嗯,既然你不是逃犯,很快你就会回家了;那我教你怎么过野外生活干吗呢?”

  “现在正好是暑假,我还 可以留在这儿一阵子。老实说,我从来没想过我会吃螯虾当早餐,不过,我会越来越喜欢。也许我可以一直待到开学的时候,大约是劳动节后吧?是不是?”(美国的劳动节是九月一日。)

  我默不作声,思考着该怎么回答他的问题。

  邦杜马上就察觉到,对着我一笑,说:“你真的要在这里过冬?”

  “我想我可以。”

  “嗯。”他坐下来,用手揉揉额头,然后看着我说,“梭罗,我做过很多不同的工作——洗碗工、吹萨克斯 管、老师。对我来说,已经是非常有趣的生活经验;可是现在跟你一比,我的日子没趣多了。”他低下头坐了一会儿,又抬起头看看山、岩石和树木。我听到他叹了口气,说:“走,去钓鱼。这个问题改天再谈。”

  这就是我认识邦杜的经过。他跟我留在山里过了一个多星期,帮了我很多忙,我们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我们一起采橡实、栗子、蓝莓和做熏鱼。

  每天我们都遛鹰,躺在草原上欣赏惊风在空中翱翔。我已经储存了很多肉,所以那几天惊风抓到的猎物,都让它享用。那真是一段快乐的时光,天气暖和,偶尔会有雷阵雨,我们就待在树屋里。我们谈看过的书,他看过很多书,说了很多书中精彩的片段给我听。

  有一天,邦杜去城里买了五磅的糖回来。

  他郑重其事地说:“我要做蓝莓果酱,这些可口的蓝莓不做成果酱太可惜了。”

  他花了两天的时间才完成。他在密西西比时,看过他父亲做果酱,所以知道怎么做。可是做好之后,我们就伤脑筋要装在哪里了。

  有一天晚上,我记下这些:

  8月29日

  木筏快完工了。邦杜答应留到木筏做好,一起去深水域钓鱼。

  邦杜和我在溪边找到一些光滑如冰的黏土,邦杜认为这些土可以做成很好的陶器。

  他捏了一些罐子、盖子,看来有模有样,虽然边缘捏得不是很好,但可以装东西就成了。我们把素坯拿到草原上的一块大石头上晒干。不久,邦杜又做了一个泥窑,把晒干的素坯放进去烧,烧好后可以用来装他做的蓝莓果酱了。

  邦杜把鹿皮绑成像气球一样的形状,加上一个芦苇嘴,做成自制的风箱,把窑火的温度烧得很高,高温才能烧陶器。

  8月30日

  今天天气很热,热得让人没法靠近火,但邦杜依然守着窑,他说想到果酱有东西可以装,一切就值得了。晚上他装满三罐果酱。果酱很好吃,这些罐子看起来很像古时候瓶底忘了打洞的花盆。有些盖子不合,他说回去后,要好好研读有关做陶器的书籍,下次来就可以帮我做比较好的瓶罐。

  我们把果酱抹在橡实煎饼上吃,味道真好。

  今天邦杜第一次遇见男爵。我不知道上星期男爵跑哪儿去了,今天它突然出现在大石头上,而且差点就跳到邦杜的衣领上。邦杜说他还 是喜欢躲在洞里的男爵。

  9月3日

  今天邦杜教我做柳笛,我们去溪边砍了两段二十米长的树枝。他把树皮剥掉——其实该说他把柳枝由树皮中抽出来,树皮就像一根管子。他在一端做了一个吹口,口下再割一个洞,用抽出来的树枝在管子里滑动,像伸缩喇叭一样。

  我们一直吹到月亮出来。邦杜居然可以用柳笛吹爵士乐。柳笛是很棒的乐器,听起来很像风吹过铁杉树梢的声音;特别适合吹奏忧伤的旋律。当我们吹出《年轻的航海家》时,不由得热泪盈眶。

  接下来好多天我都没记日记。邦杜要回去的时候跟我说:“再见,圣诞节的时候我再来看你。”

  他走了以后,我觉得好孤单,就埋头忙着缝制鹿皮靴,免得胡思乱想。往后的四天里,只要一有空,我就缝衣服;缝好了鹿皮靴,又开始缝一副手套,以免被惊风尖锐的爪子抓伤。

  有一天,当我觉得孤独寂寞的时候,惊风给了我充满关爱与满足的呼唤。

  我抬头看着它说:“鸟儿,我几乎已经忘记了我们过去是如何交谈的。”它轻轻张了张嘴,拍了拍羽毛。这是惊风的语言,自从邦杜来了以后,我就遗忘了。它在说它很高兴和我在一起,听我说话,它觉得很满足。我把它放在手上,抓抓它脖子上的羽毛。它动了动嘴,转了转头,轻轻啄了我鼻头一下。

  这十天来,浣熊杰西第一次从树上下来,把我晚餐吃剩下的鱼一扫而光。黄昏时,男爵也跑出来在大石头上搔痒、清理自己,玩着羊齿蕨的叶片。

  我们又在一起生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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