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雪芹少年的经历

  《红楼梦》,堪称我国古典文学之最。作者曹雪芹,以丰富的内容、深刻的思考、精湛的构思、独具匠心的语言,把它推向了中国古典小说创作的最高峰。

  曹雪芹之所以能写成《红楼梦》,是他少年时期的特殊身分和特殊才华的必然结果。据传说,曹雪芹临死前,曾对甘心陪着他过穷困潦倒的日子,而又全力支持他创作这部书的知己夫人说过这样的一段话:“我的童年、少年,可以说是在一座庞大的红楼中游览了一番;我所经历的、所看到的,无不震动心弦,有喜、有怒、有哀、有乐。现在回想起来,就好像是一场梦,而且是一场噩梦,我如今把它全部记述到这部书中,就给它取名叫《红楼梦》吧。”

  公元1715年,曹雪芹出生在一个大官僚贵族家庭。他的先祖原是辽宁辽阳地区的汉族人,在明朝末年成为清朝皇帝的包衣(家奴),属于满族上三族之一的正白旗。清军进关后,他的祖先跟着打了进来,而且立下军功,从包衣一跃而为功臣。

  曹家祖孙三代担任江宁织造达六十年之久,其家富贵豪华可想而知。

  曹雪芹是曹寅的孙子、曹颙的儿子。曹颙担任江宁织造不到一年,就病死了。康熙不忍看着忠于他的家族衰落,就指名把曹寅的侄子曹颙过继给曹寅,继曹颐之后,担任江宁织造,于是,曹雪芹也就又成了曹颙的儿子。由此可见,这时的曹氏家族,颇有点像《红楼梦》中贾府的情形。

  再说曹雪芹。曹氏家族虽然富贵豪华,但人丁不旺,曹雪芹则成了第四代接替香火的种子。所以,他一生下来,便受到家人的百般宠爱。他的吃穿用度,都是奢靡奇异、豪华精巧。家中虽然姐妹众多,但因为都是女孩,在家中的地位和生活水准都比不上他。就此而言,他又和《红楼梦》中贾府的宝玉颇为相似。

  然而,贾宝玉是“有时似傻如狂”,“生来怕读文章”。曹雪芹则不然,他生性聪慧,喜欢读书。他的祖父曹寅一生爱好文学,写过一些诗词文章,在当时很有名气。曹雪芹在祖父的影响下,也是自幼爱读文学,特别是喜欢读唐诗、宋词。到他刚刚十岁的时候,就已是张口能诗、提笔能文了。

  对于他在诗词方面的才华,他的一位叫敦诚的友人后来很是推崇,称赞他说:“爱君诗笔有奇气,直追昌谷破篱樊。”又说:“知君诗胆昔如铁,堪与刀颖交寒光。”由此可见,曹雪芹在诗上的功底是雄厚的,为他后来创作《红楼梦》中运用大量诗词来塑造人物奠定了基础。

  优越的家庭环境,使勤奋好学的曹雪芹获得了多方面的知识。因为家中藏书甚多,曹雪芹得以博览群书,使他懂得了琴理、画论,学会了弹琴、画画,还懂得岐黄医药、制作风筝等。尤其在绘画方面,画石头则成了他的拿手绝技。

  他的好友在《题芹圃画》中称赞说:“傲骨如君世已奇,嶙峋更见此支离。醉余奋扫如椽笔,写出胸中块垒石。”

  后来,曹雪芹之所以为他的著作最初取名为《石头记》,并且用“顽石”铺开文路,也许与此有关。

  正当曹雪芹的才华在这座“红楼”似的大家庭中得到充分发挥的时候,一场塌天大祸落到了曹氏家中。

  公元1722年,康熙病死,雍正即位。由于当初康熙的儿子们为争夺皇位明争暗斗的时候,曹家看错了风向,不但没有支持皇四子胤稹(后来的雍正皇帝),反而和他的死敌皇八子胤禊关系密切,雍正因此怀恨在心,所以,他一登上皇位,便找茬整治曹家。

  公元1727年,雍正终于找到了借口,以曹家贪污公款为由,撤了曹頫的职,抄了他的家,好端端的一座大厦,顿时在权力的争夺和倾轧下倒塌了。曹雪芹时年十二岁。

  从此。曹家便衰败得一蹶不振。然而,他的父亲曹頫却并不死心,希望他用心攻读经书,指望他将来能金榜题名,振兴家业。可曹雪芹却从这场噩梦中把荣华富贵和功名利禄看透了,对五经四书再也读不进去,宁肯跟着八旗子弟一块去玩乐。但他毕竟是个才子,虽也吹拉弹唱、弄琴下棋,也去听戏、赶庙会,但决不去做那些污秽之事。后来,曹雪芹在《红楼梦》中之所以把贾琏、薛蟠等一些人物刻画得入骨三分,与他这一段经历有着直接的关系。

  几年的游荡生活,使曹雪芹看透了人情世态,便又关在家中,闭门读书。就是从这时候开始,他细细地琢磨着家族的沉沦。京都的所见所闻,使他渐渐地悟出了一个道理:这个社会,表面是一座金碧辉煌的“红楼”,却已经从内部腐烂了。

  后来,曹雪芹感到在京城呆不下去了,便搬到了西山脚下一个小村里居住。这时,他家穷得只剩下一张旧绳床,一只破凳子和一个旧桌子,靠旗人的那份“钱粮” 和卖字画维持生活。传说他的妻子见他生活日益艰难,没有跟来,一个整日为他铺纸研墨的小妾陪他来到了乡下,成了他的知己,被立为后续夫人。他们没有了山珍海味,平时只能喝粥充饥;偶尔遇到友人来访,也只好让“知己夫人”拿着字画,去村头的小店中换点酒来招待客人。

  这时的曹雪芹,生活虽然贫困,却感到有它独特的乐趣:离开了嘈杂纷乱的都市,过上了恬静清新的田园生活;抛却了一切烦恼,思绪也被这纯朴的大自然净化下来。

  经过若干岁月,有一天,他猛地感到:自己过来的这些年,好像是一场梦,一场充满喜怒哀乐的梦。于是,他开始写他这场梦,用隐晦的笔法,把他的所闻、所见、所想和自身经历的一切,全部写出来。

  十年后,书写成了。曹雪芹认为这是他一生所做的一场梦,故取书名为《红楼梦》。

  曹雪芹的一位别号脂砚斋的文友,说《红楼梦》是曹雪芹哭出来的一部书,“字字看来都是血”,可见该书感人至深。所以,《红楼梦》一经问世,人们便竞相传抄,轰动一时。

  因为《红楼梦》的名声越来越大,后来传到了乾隆皇帝的耳中,引得他也千方百计地找来阅读。待他看过之后,也不得不称赞说:“好!”可是,他又怕明眼人看出曹雪芹的用心,遂把话锋一转说:“那是写的明珠(康熙时期的权臣)家的事吧!”

  由于此书的广泛流传,致使京师有“开谈不说《红楼梦》,纵读诗书也枉然”之说,足见此书当时影响之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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