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明翰

  夏明翰(1900~1928),字桂根。湖南衡阳洪市镇余家大屋人。

  1900年生于湖北秭归县。夏时济孙,夏绍范子。著名无产阶级革命烈士,为中国人民解放事业英勇献生。12岁随全家回乡,从衡阳走向学校,走向社会,走向革命的行列。

  1919年在衡阳参加学生爱国运动。

  1921年入湖南自修大学学习。

  1924年任中共湖南省委委员,并负责农委工作。

  1925年兼任省委组织部长、农民部长和长沙地委书记。极力主张武装农民。在推动湖南农民运动方面起了重要作用。

  1926年12月,主持召开了湖南省第一次农民代表大会。

  1927年春,任全国农民协会秘书长兼武汉中央农民运动讲习所秘书。6月,调回湖南,任中共湖南省委委员兼组织部长。中共“八七”会议后,在湖南积极参加组织秋收起义。10月,兼任平(江)浏(阳)特委书记。

  1928年初,调任中共湖北省委常委。同年2月,在汉口被国民党逮捕。3月20日英勇就义。他不仅是党的忠诚战士,人民的优秀儿子,同时也是一位出色的诗人,今存尚有10首诗歌。他就义前写下的诗:“砍头不要紧,只要主义真,杀了夏明翰,还有后来人。”表现了一个共产党人的革命气节,震撼着一代又一代革命者的心,教育了一代又一代年轻人。

  2009年,由中宣部等11部门联合组织开展全国“双百”人物评选,夏明翰入选“100位为新中国成立作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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