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敬的“傻子”——雷锋
- 2015-12-08 16:54
- 名人趣事
- 作者: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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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锋,原名雷正兴,(1940年12月18日-1962年8月15日),享年22岁,雷锋出生在湖南省长沙望城县简家塘一个贫苦农民家里。因为这一年是农历“庚辰”年,给他取了个小名叫“庚伢子”。
雷锋出生的时候,正是抗日战争时期,人民生活于水深火热之中。雷锋曾在一篇日记中写道:“我家里很穷,父、母、哥、弟,都死在民族敌人和阶级敌人的手里,这血海深仇,我永远铭记在心。”
雷锋的爷爷叫雷新庭,以租种地主田地谋生,整年辛苦劳作,但仍无法维持家人的生计,最后身染重病,卧床不起。到年关,地主前来逼债,要雷家在年前还清租债,雷新庭无力偿还,悲愤交集,在过年的鞭炮声中被活活逼死。
父亲雷明亮,参加过毛主席领导的湖南农民运动,当过自卫队长。一九三八年被抓去,遭到国民党的毒打,造成内伤和残疾,回到家乡后边养病边种地勉强度日。一九四四年又遭到日寇毒打,伤势更加严重,翌年秋天终于死去。哥哥雷正德,十二岁时外出当了童工,在繁重劳动的折磨下得了童子痨(肺结核)。一天,他突然昏倒在机器旁,轧伤了胳膊和手指。被解雇后又到一家印染作坊当了童工,由于劳累过度,肺病加重,又无钱医治,没几天就死去了。弟弟也因为饥饿而死去。雷锋6岁的时候,家里只剩下了他和妈妈两个人。雷锋的妈妈也是一个受尽折磨的苦命的人。她是铁匠的女儿,生下来几天,由于过于贫穷,父母没能力抚养,就把她送进长沙一家育婴堂,简家塘一个姓杨的妇女把她抱回家抚养,6岁时把她送给雷家做了童养媳。后来,雷锋的母亲被地主唐四滚凌辱而自尽。
雷锋在不满七岁时就成了孤儿。邻居家的六叔奶奶收养了他。他为了帮助六叔奶奶家,常常上山砍柴,可是,当地的柴山全都被地主婆霸占了,不许穷人去砍柴。有一天雷锋到蛇形山砍柴,被徐家地主婆看见了,这个地主婆指着雷锋破口大骂,要雷锋把柴运到她家,并抢走了柴刀,雷锋哭喊着要夺回砍柴刀,可那地主婆竟举起柴刀在雷锋的左手背上连砍三刀,鲜血顺着手指滴落在山路上。雷锋赶忙捂住伤口,忍住疼,两眼瞪着地主婆,心想:“总有一天,我要报仇!”从此,雷锋手背上留下三条伤疤。1949年8月,湖南解放时,小雷锋便找到路过的解放军连长要求当兵。连长没同意,但把一支钢笔送给他。1950年,雷锋当了儿童团团长,积极参加土改。同年夏,乡政府的党支书供他免费读书,1954年加入中国少年少先队,在入伍不到三年的时间里,荣立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两次,并荣获“节约标兵”和“模范共青团员”称号。
1956年夏天,他小学毕业后在乡政府当了通信员,不久调到望城县委当公务员,被评为机关雷锋在武汉模范工作者,并于1957年加入共青团。1958年春,雷锋到团山湖农场,只用了一周的时间就学会了开拖拉机。同年9月,雷锋响应支援鞍钢的号召,到辽宁鞍山做了一名推土机手。翌年8月,他又来到条件艰苦的弓长岭焦化厂参加基础建设,曾带领伙伴们冒雨奋战保住了7200袋水泥免受损失,当时的《辽阳日报》报道了这一事迹。在鞍山和焦化厂工作期间,他曾3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5次被评为标兵,18次被评为红旗手,并荣获“青年社会主义建设积极分子”的光荣称号。
1959年12月征兵开始,雷锋迫切要求参军,焦化厂领导舍不得放他走。雷锋跑了几十里路来到辽阳市兵役局(现人民武装部)表明参军的决心。他身高只有1.54米,体重不足55公斤,均不符合征兵条件,但因政治素质过硬和有经验技术,最后被破例批准入伍。参加人民解放军后,编入工程兵某部运输连四班,任班长。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只要是对人民有利的事,他都心甘情愿地去做。他曾多次立功,被评为节约标兵和模范共青团员。1960年11月入党,并被选为抚顺市人民代表。1962年8月因公殉职。
因公殉职后,1963年1月7日,国防部命名他生前所在班为“雷锋班”。1963年3月1日,朱德题词:“学习雷锋做毛主席的好战士。”1963年3月5日,毛泽东同志亲笔题词:“向雷锋同志学习。”刘少奇题词:“学习雷锋同志平凡而伟大的共产主义精神。”周恩来题词:“向雷锋同志学习:憎爱分明的阶级立场,言行一致的革命精神,公而忘私的共产主义风格,奋不顾身的无产阶级斗志。”此后,掀起全国人民特别是青少年向雷锋学习的热潮。此后,每年三月五日便成了全民学雷锋的日子。雷锋是一位伟大的共产主义战士、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楷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