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的宫女有多惨

  明朝宫廷的大型选美,一般是在全国各地物色出13岁至16岁的淑女几千人,通过层层选拔,最后选中的不超过一百人。这真是几十万里挑一啊,宫女们肯定是人间绝顶美女。 宫女们一经选入宫内,便失去自由,大都是衣食菲薄,住所简陋,终身苦役,不能与父母相见。繁琐的礼节,森严的等级,不时的凌辱,几乎无出头之日。

  1、“提铃”和“板着”之罚。宫女们是被严格控制的 。她们除了完成各种苦役之外,她们还要经常在知书女内官的教习下读《女训》、《女孝经》等书以扭曲她们的心灵。宫女稍有违规者,将被处以“墩锁”“提铃”和“板着”。 “提铃”就是受罚宫女每夜自明宫德乾清宫门到日精门、月华门,然后回到乾清宫前。徐行正步,风雨不阻,高唱天下太平,声援而长,与铃声相应,这是一般的。“板着”就是受罚宫女面向北方立定,弯腰伸出双臂来,用手扳住两脚。不许身体弯曲,一直要持续一个时辰,即两个小时左右,一般情况是受罚宫女必定头晕目眩,僵仆卧地,甚有呕吐成疾,至殒命的。

  2、宫女生病无医,自生自灭。 明朝规定:“宫嫔以下有疾,医者不得入,以证取药。”宫嫔尚且如此,宫女自不待言。据《明宫史》载:在金鳌玉?X桥西、棂星门迤北羊房夹道(今名养蜂夹道),有内安乐堂,“有掌司总其事者二三十人。凡宫人病老或有罪,先发此处,待年久方再发外之浣衣局也。”这就是说,宫人得了病,或是年老了,要和有罪的人一样,发到这里,靠自己的生命力延续时日,或者等死。

  3、死无葬所,火烧后尸灰填入枯井。明朝宫女一生锁闭深宫,供帝王玩弄、使役到死亡(包括各种死亡)后,如果不是有名的,都不会赐墓,而是火葬。火烧后将众多尸灰一起填入枯井。到了嘉靖年间,有一个贵嫔捐钱买了几亩民地,宫女不愿其尸灰入井的,则埋此地中。 据清人刘廷玑《在园杂志》卷三说:“墙固垒垒,碑亦林立,……每于风雨之夜,或现形,或作声,幽魂不散。”清初的沈椿《宛署杂记》中说,宫女临死时,都遗言不要把棺材埋得太深,她们认为埋得越浅越可以早些转世投胎,重新过个有生命、有意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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