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国(上)
- 2016-07-22 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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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 国(前403——前221年)
自公元前403年韩、赵、魏三家分晋到前221年秦统一六国,史称战国时期。战国初期,尚有二十余个诸侯国。其中以秦、楚、齐、燕、韩、赵、魏七国最强大。七国之间长期混战,人们称这七国为“战国”。以后,人们亦称这段历史为“战国时期”。
一、各国的改革
战国前中期,各国的诸侯为了富国强兵,相继对本国的政治、经济和军事制度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改革。
1、魏国李悝改革
魏国的建立者魏文侯(名斯,前424—前396年在位)是著名的政治家。他任用李悝(kuī亏,约前445—前395年)为相,约于前400年左右进行改革。改革的主要内容如下:
选贤任能,赏罚严明 李悝主张,要改变旧的“世卿世禄”制度,重要官职要选任有才能的人充当,优厚俸禄要奖给有功劳的人。还主张赏罚严明。这样改革的结果,大大削弱了魏国的 “世卿世禄”制度,以后的封君在封国食邑内没有治民之权,只衣食租税;官吏制度有所改善,政治情况较好。
尽地力 “尽地力”是一种“重农政策”。李悝为魏文侯作《尽地力之教》,他计算说:一百平方里之内,有土地九万顷,除了山泽人居占三分之一之外,可开田地六万顷,“治田勤谨,则亩益(增产)三斗,不勤,则损(减产)亦如之。”这就是说,百里之地,每年的产量,由于勤与不勤,或增产一百八十万石,或减产一百八十万石。此数字关系重大,因此必须鼓励农民生产。
善平籴 在《尽地力之教》中还提出了一项设置“常平仓”的主张。李悝认为,“籴(dí笛)甚贵伤民,甚贱伤农。民伤则离散,农伤则国贫。”这对国家都极不利。为了“使民毋(wù无)伤而农益劝”,国家应当设常平仓。丰年征购农民的粮食,蓄积于常平仓,不使粮价过贱,以免伤农;荒年则抛售常平仓的蓄积,不使粮价飞腾,以免伤民。他说:这样“虽遭饥馑、水旱,籴不贵而民不散,取有余以补不足也”。
“尽地力”与“善平籴”两项政策实行之后,促进了社会生产的发展,稳定了社会秩序,魏国逐渐富强。
制定《法经》 李悝制定一部法律,叫做《法经》,共分六篇,为《盗》、《贼》、《网》、《捕》、《杂》、《具》六律。《晋书·刑法志》曰:李悝著《法经》,“以为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故其律始于《盗》、《贼》;盗、贼须劾捕,故著《网》、《捕》二篇;其轻狡、越域、博戏、借假不廉、淫侈逾制,以为《杂律》一篇;” 《具律》是根据情况,决定从轻或从重处罚的总论性的律文。这部法律主要是为保护剥削阶级的利益而制定的,但对魏国来说,在维护社会秩序、稳定政局方面,起了重要的作用。
魏国在战国前期所以成为最强大的国家,和李悝的改革是分不开的。
2、楚国吴起改革
吴起,卫国人,是著名的政治家和军事家。魏文侯曾任他为西河(今陕西东部)郡守。文侯死,武侯立,与吴起不睦,吴起逃至楚国。这时楚国较弱,国内政治黑暗,阶级矛盾尖锐,北面和西北面又一再受到魏、韩、秦等国的侵伐。公元前401年,楚悼王即位。吴起大约于公元前395年以后到了楚国,很得楚悼王的信任,就协助楚悼王进行改革。
吴起认为楚国的主要问题也是“世卿世禄”制度问题。他说此制度在楚国造成“大臣太重,封君太众。若此,则上偪(逼)主而下虐民,此贫国弱兵之道也。”他改革的重点和李悝一样,主要也是在于削弱旧的“世卿世禄”制度,选贤任能,赏罚严明。楚国经过此次改革,政治得到整顿,军力也日益强大。“于是南平百越,北并陈、蔡,却三晋,西伐秦,诸侯患楚之强”。
可是,吴起之改革遭到楚国贵族保守派的反对,双方的斗争也很尖锐。公元前381年楚悼王死,保守派立即发动政变,把吴起杀掉,吴起的改革几乎都被废除。
3、赵韩齐燕改革
赵、韩、齐、燕四国的改革规模都不大。赵国的改革是在赵烈侯(前408——前387年)时,由公仲连协助进行。韩国的改革是在韩昭侯(前362——前333年)时,由法家申不害协助进行。齐国的改革是在齐威王(前356——前320年)时。这三国改革的重点相同,也都是削弱“世卿世禄”制度,“选练举贤,任官使能。”燕国在燕昭王(前 311——前279年)时的改革比较深刻,并曾招贤纳士,引进了乐毅、邹衍、剧辛等一批很有才能的人,国势一度强盛。
4、秦国商鞅变法
商鞅变法是战国时期各国改革中最彻底的改革。
变法背景 秦在春秋时期,社会经济的发展落后于关东各大国。反映并加速井田制瓦解,土地私有制产生的赋税改革,也迟于关东各国很多。如鲁国“初税亩”是在公元前 594年,秦国的“初租禾”是在公元前408年,落后186年。可是这时,秦国已使用铁农具,社会经济发展较快,这不仅加速了井田制的瓦解和土地私有制的产生过程,而且还引起社会秩序的变动。公元前384年,秦献公即位,下令废除用人殉葬的恶习。次年又迁都栎(yuè岳)阳(今陕西临潼东北武屯镇古城村南)。后又设立市集交易,编制户籍,这都是初步改革。可是秦国仍很落后,贵族保守势力强大,争权夺利,国力薄弱。关东的大国看不起秦国。《史记·秦本纪》曰:“秦僻在雍州,不与中国诸侯之会盟,夷翟(狄)遇之。”献公死,其子孝公(前361——前338年)立,决心彻底改革,便下令招贤。商鞅自魏国入秦,孝公任他为左庶长,开始变法。
商鞅(约前390——前338年)姓公孙,名鞅,卫国没落贵族,杰出的法家,曾为魏相公叔座(cuò锉)的中庶子。公叔座死,他在魏不被重用而入秦。在秦以功封于商(今陕西商县东南),因称商君,亦称商鞅。
变法的主要内容 商鞅变法是分两次进行的。第一次开始于公元前359年,第二次开始于公元前350年。变法涉及内容很多,今归纳如下:
1、政治方面——商鞅对政治的改革是以彻底废除旧的“世卿世禄”制、建立新的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为重点。他在这方面的贡献远远超过李悝和吴起。主要内容有如下三点:
(1)制定二十级爵——制定二十级爵的作法,意味着废除旧世卿世禄制,今后根据人们的军功大小授予爵位,官吏从有军功爵的人中选用。二十级爵:一级曰公士,二级曰上造,第十九级曰关内侯,二十级曰彻侯。各级爵位均规定有占田宅、奴婢的数量标准和衣服等次。又制定了“奖励军功,严惩私斗”的办法。奖励军功的作法是:将卒在战争中斩敌首一个,授爵一级,可为五十石之官;斩敌首二个,授爵二级,可为百石之官。宗室贵族无军功的,不得授爵位。有功劳的,可享受荣华富贵;无功劳的,虽家富,不得铺张。严惩私斗的作法是:为私斗的,各以情节轻重,处以刑罚。
(2)实行县制——废除分封制,以县为地方政区单位。
分全国为四十一县,县设今以主县政,设丞以副县令,设尉以掌军事。县下辖若干都乡邑聚。后来秦在新占地区设郡,郡的范围较大,又有边防军管性质,因之郡的长官称守。后来郡内形势稳定,转向以民政管理为主,于是郡下设若干县,形成秦的郡县制度。
(3)实行什伍制度——秦之都乡邑聚原来都是自然形成的大小居民点。至此时,均作为基层行政单位。居民登记于户籍,分五家为一伍,两伍为什,同于后代的保甲制度。为了加强管理和统治广大居民,规定什伍之内各家互相纠察,“不告奸者腰斩,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匿奸者与降敌同罚。”
2、经济方面——商鞅对经济的改革是以废除“井田制”、实行土地私有制为重点。这是战国时期各国中唯一用国家的政治和法令手段在全国范围内改变土地所有制的事例。主要内容有如下三点:
(1)废井田,开阡陌——在全国范围废除井田制度,实行土地私有制度。废止“田里不粥(鬻)”的原则,准许民间卖买田地。此后秦政府虽仍拥有一些国有土地,如无主荒田、山林川泽及新占他国土地等;但后来又陆续转向私有。
(2)重农抑商政策——奖励耕织,凡努力耕织、生产多的,免除徭役。凡从事末业(工商)及因懒惰而贫穷的,全家没入官府,罚为官奴婢。
(3)统一度量衡——统一斗、桶、权、衡、丈、尺,并颁行了标准度量衡器,全国都要严格执行,不得违犯。如今传世之“商鞅量”,上有铭文记有秦孝公“十八年”“大良造鞅”监造,“爰积十六尊(寸)五分尊(寸)之一为升”。知此量为“升”。由这件量器及其铭文可知,当时统一度量衡一事是十分严肃认真的。
3、社会方面——主要推行小家庭政策,以利于增殖人口、征发徭役和户口税等。具体规定:凡一户有两个以上儿子到立户年龄而不分居的,加倍征收户口税。禁止父子兄弟(成年者)同室居住。
与保守派的斗争 商鞅变法,侵犯了贵族们的利益,因之遭到他们的强烈反对。太子傅公子虔和太子师公孙贾还教唆太子驷公开出来反对。商鞅劓(yì意,割鼻)公子虔,黥公孙贾,狠狠地打击了贵族保守派势力。商鞅又“燔(fàn凡)诗书而明法令”、加强思想统治,新法得到推行。可是,前338年,孝公死,太子驷继位,是为惠王。公子虔等乘机发动反攻,诬陷商鞅以“谋反”的罪名,将他逮捕并车裂。
商鞅虽死,秦惠王和他的子孙都继续实行商鞅的新法,所以秦的国势继续发展,为后来秦灭六国,统一中国奠定了基础。
二、封建地主经济的发展
1、土地私有制
土地买卖 战国时期,是土地国有制也就是封建领主制彻底瓦解、土地私有制也就是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确立和发展的时期。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各国的改革或变法运动,是促进、加速这一转变的两种重大因素。土地自由买卖已经成为正常的、合法的社会现象,参与这种买卖关系的,有平民,也有官僚和贵族。例如秦国在商鞅变法后, “除井田、民得卖买”。赵国的大将赵括把赵王赐给他的金帛“归藏于家,而日视便利田宅可买者买之。”
地主阶级 战国时期的近二百年中,地主阶级在迅速形成并猛烈发展着;但总的说来,各国地主的人数还不很多,地主们所占有的土地的数量也不很大。地主主要有三种类型,就是贵族地主、官僚地主和商人地主。贵族地主在关东六国中最多,保留的领主制残余较多,往往拥有许多政治特权。官僚地主在秦国最多,关东六国也不少,其中主要是军功地主,有一定的政治特权。商人地主是在民间产生的,是地主阶级中保留领主残余最少的一部分,这个阶层在当时的人数不很多,占有土地的数量也较少,在政治上没有什么特权。官僚地主和商人地主是新兴地主阶层。
农民阶级 农民中最多的是自耕农。他们每家大约占有田地百亩,有五到八口人,男耕女织。农民向官府缴纳的土地税,约为亩产量的十分之一,叫做“什一之税”。此外,还有户赋(户口税)等。平年,自耕农入不敷出:如遇荒年,生活更加困难。
与地主阶级同时产生的,是佃农阶层。这时的佃农与地主结合成的租佃关系和旧时的农奴与领主结合成的租佃关系已有很大的不同。旧时的关系是政治统治与经济剥削结合在一起的,领主贵族既是政治统治者,又是经济剥削者;农奴只有半独立的人格,对领主的人身依附性是很强的。这时的关系基本上已不再具有政治统治的性质,而主要是一种经济关系。佃农基本上有独立的人格。地租以实物为主,约为亩产量的百分之五十。就是西汉前期的政治家董仲舒所说的:“或耕豪民之田,见税什五。”当时的雇佣劳动亦有发展,主要是地主和富裕农民雇用贫苦农民从事田间劳动。《韩非子·外储说左上》曰:“夫卖庸而播耕者,主人费家而美食,调布而求易钱者,非爱庸客也,曰: ‘如是,耕者且深,耨者熟耘也。’庸客致力而疾耘耕者,尽巧而正畦陌畦畤者,非爱主人也,曰:‘如是,羹且美,钱布且易云也。’”从这段记载看来,地主和雇农之间,主要也是经济关系。
2、农业
战国时期,农业生产的发展比较迅速。主要原因有二:一是由于土地所有制发生变化,无论是自耕农还是实物地租制下的佃农,其生产积极性都比较高;二是生产工具有很大进步,尤其是铁农具的推广,更提高了生产力。
铁农具 战国时期的冶铁业很发展,铁农具的推广也很迅速。所造铁农具已有一定的规格要求,种类也比较多。解放以来,在今河北、山西、内蒙古、山东、安徽、河南、陕西、四川、湖北、湖南、江西、浙江、广西、广东、辽宁等省都发现了战国时期的铁农具,其中有犁铧、锄、�(juè镢)、锸(chà插)、镰、斧等农具。在河南辉县固围村的魏墓中,一次出土了铁器一百六十多件,其中有铁农具五十八件。在河北兴隆县的燕国遗址中,一次出土铁范四十付,八十七件。其中有�范、锄范、镰范、斧范、凿范和车具范等。其他地区出土的铁农具的数量也很多。从这些农具的种类来看,农业生产的主要工序,如翻土、中耕、除草收割等,都已使用铁器。
水利 铁器的普及使用,为水利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劳动人民固然重视水的兴修,各国的统治者也把水利事业的发展看作是富国之道的重要措施之一。魏国的邺县(yè业,今河北临漳西南县今西门豹征发农民开渠十二条,引漳河以灌田,使农业获得很大的发展。秦国的蜀郡郡守李冰在今成都以北灌县境内整治岷江,分岷江水为内江和外江两大支,以内江主灌溉,外江主分洪泄水。既消除了岷江长期存在的水患,又灌田三百余万亩。这就是著名于世,遗惠已长达两千数百年的都江堰水利工程。秦国又用韩国水工郑国,在关中渭水以北开凿水渠,“凿泾水,自中山西邸(抵)瓠(hù户)口为渠,并北山,东注洛,三百余里。”渠成,“用注填阏(è饿)之水,溉泽卤之地四万余顷,收皆亩一钟。”这就是著名的郑国渠。从此,关中为沃野,为秦进行统一中国的战争提供了重要的物质条件。
农业技术 战国时期的农业生产技术已有很大进步,主要有四方面:一、深耕熟耨(nòu鎒),二、辨土施肥,三、把握农时,四、疏密得宜。当时的犁铧和锄、锸等,都有一定的规格,一般为五、六寸宽,便于翻土、留苗。《吕氏春秋·任地》曰:“五耕五耨”。又曰:“其深殖之度,阴土必得,大草不生,又无螟蜮(yù玉)。” 同书《辨土》曰:“所谓今耕也,营而无获者,其早者先时,晚者不及时,寒暑不节,稼乃多菑(zī资,茂草)实。”《荀子·富国篇》曰:“刺草殖谷,多粪肥田。”这些记载都是有关农业生产经验和技术的简要总结。当时的广大农民为了生活,就运用这样的生产经验和技术在艰苦地劳动着。《墨子·非命》(下)曰: “今也,农夫之所以早出暮入,强乎耕稼树艺,多聚菽粟,而不敢怠倦者,何也?曰彼以为强必富,不强必贫:强必饱,不强必饥,故不敢怠倦。”这段文字真实具体地记述了当时的农民为了吃饭而艰苦劳动的情景。
战国时期的农作物的亩产量,一般约为粟一石半。当时的一亩合今0.32亩,一石半合今三斗,为四十五斤左右。
3、手工业
战国时期的社会经济是以男耕女织为主的自然经济。但这时的独立手工业较前有很大的发展,行业种类增多,生产规模扩大,技术也较前进步。除各国有官府手工业外,民间手工业也有新的发展,官府作坊的工人多是工奴、刑徒,亦有雇工和征调的农民。民间较大的作坊中的工人多是僮仆和雇工。
冶铁业 冶铁业是一项重要的手工业,从已发现的冶铁遗
址来看,冶铁规模已相当大,产品种类和数量很多,质量也很好。在北方发现的铁器,以农具和手工工具为最多。在河北兴隆燕国遗址中发现的四十付铁范,其外形和铸件的形状相似,范壁厚度均匀,经久耐用。说明了当时的铸造技术相当进步。在南方楚国地区发现的铁器中,兵器居多,其中有戈、矛、剑、刀和匕首等。《荀子·议兵篇》曰:“宛钜、铁釶(shī施,矛),惨如蠭(蜂)虿(chài差)。”大刚曰钜,可能是带钢的兵器,釶是蛇矛。说明了楚国兵器的质量是很高的。官府冶铁业主要是为统治阶级的政治、军事和生活需要服务的。民间冶铁业则以制造商品为主。如邯郸郭纵,赵之卓氏,梁之孔氏,都是民间大冶铁家,因冶铁致富。
铸铜业 战国时期的青铜业仍在发展,解放以来,几乎每个省份都有战国时期的铜器出土,冶铜规模比前代扩大很多,产品主要有礼器、兵器、车具、马饰、货币,还有各种生活用具和少量农具。铜器的制作技术也有进步,复杂的器物已使用焊接技术。有些铜器制作精细,有的表面鎏金,有的刻以花纹或错以金银,工艺水平很高。《荀子·强国篇》曰:“刑范正,金锡美,工冶巧,火齐得。”这几句话是冶炼铸造技术的一个简明扼要的总结。
漆器业 漆器业也相当发展。已发现的大批漆器中,有妆奁(lián连)、羽觞(shāng商)、漆弓、戟、瑟、棺椁等家具和丧葬用具,制作都很讲究,花纹也很美观。其中使用薄板胎和夹紵(zhù注)胎的漆盒、漆奁等,尤为轻巧精致。战国后期有的漆器上加镶金属口沿,叫做“■器”,不仅使胎质菲薄的漆器得以加固,而且使漆器更加美观大方。
造船业 战国时期的造船业很发展。今天见于文献记载的船只,有海船,有内河船,有战船,有民用船。海船已可行于近海,运货运兵。内河船已相当进步,而且有的很大。如张仪说楚王曰:“秦西有巴蜀,方船积粟,起于汶山,循江而下,至郢(今湖北江陵纪南城)三千余里。舫船载卒,一舫载五十人,与三月之粮,下水而浮,一日行三百余里。”这是一种大型战船。民用船有大有小,在各地的河流湖泊中通航,便利了官民,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
4、商业
随着农业和手工业的发展,商品交换也有新的发展。主要商品有菽(豆类)、粟等粮食,还有手工业品以及鱼、盐等。适应商品交换关系的需要,有大量的货币在流通,也有许多商业性质的城市出现,交通进一步发展。
货币 战国时期的各国都大量地铸造金属货币。货币的形
状不同,有些货币上铸有造币的地名或币值。一般说来,赵、韩、魏三国的货币主要是用铲形的“布”。“布”是“镈”的假借字,是古代的一种农具。已发现的布可分为两大类,一类为空首布,和春秋时期的空首布相似,其形状近于农具之铲;另一类为平首布,其形式已脱离农具铲的原始形式,作为布币来说,已前进了一步。布币的形制因铸造时间和地区的不同,而有很大的差异。布上所铸铭文有“釿(jīn斤)”、“梁半釿”、“梁一釿”、“离石布”、“安阳”等。釿为币值,是布的一种货币单位。梁为魏都,今河南开封。离石今属山西,安阳今属河南。
齐、燕两国主要用刀形币,赵国也有刀币。齐国的刀币较大,面文有“节(即)墨之法化”、“安易(阳)之法化”、“齐之法化”等。燕国的刀币较小,带有“明”字,人们称之为“明刀”。赵国的刀币也较小,铸有“甘丹(邯郸)”等铭文。即墨今属山东,齐之安阳在今山东曹县,齐即临淄,齐之国都,今淄博市东北。邯郸,赵之国都,今属河北。
秦和周使用圆钱,中间有孔。秦钱铭文有“重一两十二朱(铢)、“重一两十三朱”等。周钱铭文有“西周”、“东周”等。铢为重量单位,一两等于二十四铢。西周和东周都是地名。楚的主币为一种带有印文的小方块金饼,印文有“郢爰”、“陈爰”等,称为“饼金”。一块大金饼为十到二十小块不等。辅币为一种略似海贝的铜质币,俗名“蚁鼻钱”。郢是楚的国都,在今湖北江陵纪南城。楚屡迁都,新都皆称郢。陈是楚后期的国都,在今河南淮阳。
城市 由于手工业和商业的发展,城市人口不断增加,城市规模也在不断扩大,还不断出现新的城市。赵奢曰:“古者,四海之内,分为万国,城虽大,无过三百丈者;人虽众,无过三千家者,……今千丈之城、万家之邑相望也。”当时最大的城市有魏国的温(今河南温县)、轵(今济源),韩国的荥阳(今属河南),齐国的临淄,燕国的涿(今河北涿州)、蓟(今北京),赵国的邯郸,楚国的宛(今河南南阳)、陈(今淮阳),郑国的阳翟(今禹县),周的三川(今洛阳)。仅临淄一城,就有七万户。《战国策·齐》(一)曰:“临淄之途,车毂(gǔ骨)击,人肩摩,连衽成帷,举袂成幕,挥汗成雨。”说明了临淄是很繁盛的。都市与都市之间,都有大道相通连。《战国策·魏》(一)曰:魏“人民之众,车马之多,日夜行不休已,无以异于三军之众。”又曰:“魏埊(地)四平,诸侯四通,条逵辐凑,无有名山大川之阻。从郑至梁,不过百里;从陈至梁,二百余里。马驰人趋,不待倦而至。”商人们或坐列贩卖,囤积居奇;或交结诸侯,干预政治。商人逐渐形成为一个重要的社会、政治势力。